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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论的黄昏

2015-10-16 20:22:48       作者:左春和

  渐进论不是一个独立自洽的逻辑体系,它是改革话语产下的畸卵,它本身不具有理论的繁殖能力,只是为改革话语背书。这种权力主导的副产品一旦被改革的真相所抛弃,就会在瞬间成为无根的飘摇,既无法再乞讨到狼奶,也无法在民间找到方向。它又不同于由权力核心制导的改革话语,改革是权力者的政治游戏,而渐进论则是知识分子学术涂鸦的逻辑想象。近年来虽然渐进论也加入社会转型模式的话题争论,但它一直在依托改革话语的主体背景,自身并不能独立行走,虽然它总是在为历史的停滞提供辩护。表面看来,这种话题争论有助于辩明社会转型的最佳行径,但实际上它并不能真正靠近主流议题的话语中心,甚至还在被压缩其言论空间。这种现实给渐进论带来了不少的理论悲观,一再自我标榜的温和渐进并未能给自身带来幻想的登堂入室机会,同时也未能给思想争论提供什么可资批评的遗产。

  作为妥协产物的渐进论也不是什么绥靖主义,它根本没有绥靖的资格和能力,只是在改革话语的外围寻找一些没有彻底缺席的存在感,但是它在知识分子群体内还曾经有过一定的市场。当1980年代的渐进历史断裂之后,有的知识分子没有深刻反思和总结历史教训,而是再一次拥抱了改革话语,渐进论成为一种社会心理的自慰性安抚。我并未觉得这是在寻找更理性的生存缝隙,所谓温和曲线只是今天的辩解,它在当时的背景离不开改革对于社会经济环境的相对松动。具体而言,渐进论的主张者们未能深刻认识传统权力的任性及其特点,只是一厢情愿地被卷入宏大叙事之中,成为权力话语的衷心诠释者。由于渐进论的主张符合传统权力的利益坚持,尤其在1990年代具有收编人心的精神按摩作用,因此他们大都获取了体制给予的学术虚荣,也为此成为傲视江湖的学术霸主。

  在他们一系列的学术堆集中,渐进论不断进行辛亥革命的检讨和历史假设,普遍认为只要给当时的改良派一点儿时间,历史的转型会以完美的形态呈现,不至于使革命发生异化。正如巴克尔认为,人们如何思考过去,人们便如何思考当下,这是相同思考习惯的不同形式而已。因此,渐进论者又普遍接受了当下改革话语的承诺,并积极为其背书,认为通过渐进的改革及其对体制的修补可以避免社会震荡和因变革所带来的混乱。为此又大量拆措托克维尔、波普尔、奥维尔、哈耶克及保守主义的部分理论注我,把社会物质层次改造的渐进混同于制度的变迁,迷惑了相当一些人的方向判断。实质上渐进论并不同于柏克等人的保守主义,且不论保守主义是保守自由的传统,单就它的主张来说,民主渐进、法治渐进、社会公平正义渐进论实际上已经排斥了自由民主制度的合理性,消极拒斥了人类经过无数试错之后得出的普世经验。这里虽然不完全排除渐进论者可能怀有美好的愿望或者具有高尚的动机,但这种关乎社会转型和人类命运的所谓“策略”实际是对自由原则和民主真相的放弃。社会完善在技术实施方面应该是从现实本身出发,不可能一蹴而就,然而一项制度的选择在具有人类普遍成功模式之后不应该再以任何理由拒绝。尤其在今天,检验一种政治制度和政府作为,根本不能再强调设计者的良好动机,如果设立动机良好这样的前提,任何罪恶的极权统治也都可以在动机论中逃脱其罪恶的追究。

  常常把革命诉求斥之为激进主义或极右是渐进论者的共同特点,尤其认为不同于渐进设计的行为模式有违道德要求。真正从现实主义出发的社会变革主张不会对任何政治设计进行道德衡量,因为最后社会进步接受的是一种变革效果而不是什么善良的意图。相反的是,如果像董仲舒提倡的那样“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认为一个人行为的善恶主要看他是否出于“道”和“理”的动机,而不在于功利效果,那么,所有暴君的恶行,即便希特勒的滔天之罪也可以豁免,因为都可以给他们找到良善动机。从对道德动机的辩护方面,渐进论与中国儒家文化和极权主义的理论主张有内在的精神脉络,都是认为人的行为善恶取决于良好动机与否,而与行为所产生的效果无关。这种理论割断了动机与效果的统一,对自己进行的方案主张预先进行了免责设计,并以此为理论依托大加指责民间社会进步行为中的“零星工程”所出现的局部冲突。因此,它不断强调人们整体道德的提升、文化的进步和素质的提高才是实现民主转型的前提,否则,任何整体民主框架的引进都会引起震荡和混乱。

  文化决定论、文化改造论、文化进步论又是渐进论的常用手段之一。他们认为一个社会的制度选择有深厚的文化基础,不同的文化底色选择的制度框架不同,如果没有文化的整体改进,就不可能在原有基础上引进民主制度。目前从人类普遍的文明进程和制度选择来看,文化决定论是个伪名题,文化对制度的影响微乎其微,反而,制度对文化有着根本性的影响。文化是始终处于冲突之中的,它是暂时的,不断自我生成、自我蜕化、自我选择和适应生存的,它没有彻底控制制度行为的世俗野心。所以,文化主要关乎人们的内在精神联结,它是人类沟通过程的铭记,并叙述性地游走于人类的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同时又为社会提供精神维系的伦理底座。而制度框架则是对人类外在行为的规制,它更多地以法的形式来担负日常的执行任务,并体现社会共同体成员的意志表达。这种法的形式的日常化正如奥特弗利德·赫弗在《全球化时代的民主》中所强调,法是规则形式的强制权限的总和,它在民主制度中内在协调个体、群体和机构等共同体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效用,具有帮助、避免、化解或在无强制权力的情形下各组成部分间的冲突的效用,具有在成员资格或法机构权威化问题上授权的效用。至于与此相应的文化是社会基础的粘合剂,它并不依赖任何权力来巩固它的存在,相反的是,它可以为社会制度的选择提供一种精神梳理。所以,文化决定论、文化改造论、文化进步论根本无法加入现代政治制度的理性构建,何况,“先进文化”、“进步文化”本身就是可疑的。几千年来,人类已经经过了多种制度选择,而各个区域的文化还在倔强地成长着,并未见到民主制度只适合存在于一种文化背景中,最后只能文化的归文化,政治的归政治,各行其道,相安无事,和谐共存。

  素质论也是渐进论的卵生兄弟,并常常以素质论来冲锋作恶,认为民主制度的实施必须要有公民个体素质的整体提高,在素质普遍低下的情况下只能逐渐进行素质的改造而不能急于实行民主。这实际上就是一种极权主义存在的合理强调,在人们的素质不能达到宪政要求的情况下只有先进行极权统治,然后再慢慢地让人们进行局部实验或在底层进行民主训练。不敢说素质论完全是极权主义的帮凶,但它起码在客观上承认极权主义在阶段范围内的合理性,并排除了“广大低素质人群”自由民主选择的资格,这不但是对宪政精神的扭曲,还是对人人平等价值观的践踏。人的素质确有高低之分,但人的生命没有贵贱之别,从目前有的特色国家的犯罪率来看,他们所谓的“高素质”的权力执掌者的犯罪率远远高于“低素质”的普通民众。即使是普通民众的极端犯罪其危害程度也远远低于那些“高素质”的人所制造的人间地狱及其旷世灾难。因此,素质论在充当渐进论的理论打手方面,往往已经不顾眼前正在发生的各种现实,而是以先入为主的判断认定渐进论的合理路径与良善动机,与权力的专制情结达成了实践默契。

  从全球化的民主经验来看,即便是最激进的民主也不会发生渐进论者所言的社会震荡,因为社会共同体成员都不会选择一种无政府的社会混乱,除非这个国家根本没有进入政治社会或者是以民主之名行专制之实。现代政治社会主要依靠意识形态来进行政治讨论,依靠契约来保持政治框架,依靠法治来维持日常秩序,只有前现代国家才宣扬暴力的主导作用。霍布斯认为,所谓政治指的是不依赖自然力量或武力,而依据人们自由意志的判断,以平等的方式缔结契约、建立至高统治权的过程,这个过程若详细铺设就等于人们从自然状态进入文明的整个历程。一个国家的社会转型是否 发生震荡或混乱与渐进或全面推进根本没有关联,只关系到它到底是政治国家还是前现代谋利集团。如果是政治国家,它首先承认的是个人权利,国家的存在只是为了保持人的权利与选择,而不会压制或以武力消灭人们的政治自由和权利诉求。有些全面转型的国家在民主之途中可能发生一些局部摩擦,但这并不能否定民主本身的价值,民主本身也是一个逐渐发育和完善的过程。在近百年前,萧公权先生就认为,民主宪政是可以随时开始的,但比较完美的民主宪政的实现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推广与进步。他还认为,由低度的民主宪政到高度民主宪政实行的过程,在实质上包含了一个全民学习的过程,因此,由幼稚园的民主宪政逐渐升到大学的民主宪政是过程,大学的民主宪政才是目标。也就是说民主宪政是过程也是目标,而目标即是过程的一部分。

  然而,渐进论认为的渐进并不是民主宪政实行以后逐渐完善,相反的是认为只有在社会条件逐渐具备之后一下子实行完美的社会制度,或者重新拥抱乌托邦主义。目前它的渐进注解仅是依托改革话语,认为只有不断的制度改革,才能接近理想的政治制度,也就是通过不断的改革要求逼迫政府职能转变。由于改革的目标并不是放弃既有的社会制度,因此,它在表面的社会松动并不能导向真正的制度转型,因为改革不是制度创新。改革仅仅是对部分社会控制的形式转换,它的总体绩效衡量是针对社会控制的成本耗散,所以有的学者强调的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是法治社会的身份认领,在非民主制度中这种强调仅是一种想象。在非法治状态下可能出现一些具体的界定,但在总体状态中并不能有效实行群己边界清晰和社会自主。渐进论的自我安慰往往来自改革所带来的物质变化,误以为经济自由会成为政治自由的决定条件,但未能看到在市场经济中真正获益最多的是哪个阶层。对于社会的控制能力的衡量取决于控制成本,当社会控制因大量攫取市场收益之后,其相应地就降低了控制成本,所以,这种渐进式的改革不但不能壮大他们所谓的“公民社会”,反而加强了权力的保守能力。虽然目前的社会控制成本很大,但由于市场资源的高度控制,其整体控制能力并未明显减弱,更没有出现渐进论者所期望的“公民社会”的发育。当初渐进论认为由于相对的经济自由可以进一步扩大政治自由,尤其通过制度改革一步步实行社会转型,但它忽略或低估计了非民主权力的反扑能力,尤其在得到经济资源的补充之后会进一步修补自身漏洞,重新挤压社会空间。

  改革并不是知识界发起的学术话语,而是一种立足于权力现实主义的政治概念,它本身不是单纯的转变方向问题,而是包含了政治动作的现实考量及利弊得失,其中还潜含了现实策略与控制技术。施米特曾经说过:“整体而言,国家作为一个有组织的政治实体,替自身决定了敌友的区分,在这个主要的政治决定之后,并且,在这个决定的保护之下,众多次要的政治概念油然而生。”因此,改革并不是发自社会权利倒逼的被迫行为,而是权力现实主义的方法之一,这在百年前已经不再陌生,只是有的知识分子过于健忘罢了。陈永苗一直在说“改革已死”,其实这也就是对“改革”本身具有诚恳姿态的预设。“改革”并没有死,如果真像陈永苗说的“改革已死”,那么不一定就是“民国当归”,应该是民主宪政当归,因为“改革”还理直气壮地活着,虽然它在目前的现实中一直遭到极左派的围剿。之所以“改革”还合法地活着,这并不是取决于改革派知识分子和渐进论的清明情结和理论鼓吹,而是“改革”本身可以有效阻挡社会的整体转型,使得社会控制成本大大降低,进而延长传统权力的现实寿命。

  目前看来,渐进论的理论资源已经耗竭,在具体实践中也已陷入绝境,即使在其得意的启蒙话语的阐释上也已经被迫失声,剩下的只是20多年来积累而成的学术尸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其他社会转型选项的胜利,虽然多年来的话语之争几度难以调合,其它选项并不是仇视渐进的时间和速度,而是在逻辑上一开始就否弃了这个难以存在的可能。另外,其它选项也不等于就是革命,它对渐进的否定不是出于对整体转型的偏执,而是发现渐进论本身没有政治资源的支持。渐进论本身就是改革之下的寄生物,它无法进行理论行走,当改革话语一旦将其抛弃,就已经走入了自身话语的黄昏。近年来已有越来越多的人从它的渐进迷雾中走出来回到现实的大地,哪怕是面对荆棘和因厄,也远胜于对幻觉的深度沉迷。当渐进已死之后可能带给自由主义一种末世悲情,但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诞生新的生机,并将理论思辩的关怀转移到切实的方向,同时关注每一个具体的个人的鲜活命运。只有把渐进论送进历史的阴沟,才能在冰河期柳暗花明,才可能慎重对待另一种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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