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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鹅饭的代价

2016-03-25 13:07:18       来源: 共识网    作者:施铁如

  临近清明,已经阴雨连绵了。父亲离去已经八年,留给我的“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纪念章”是最宝贵的财产,也给我不尽的怀念。

  父亲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可是在上世纪50年代初的大好青壮年时刻,却倒在一餐鹅饭中。一个人吃的一餐鹅饭,现在大排档的价,最多也就在五十元上下,60年前也就一、两毛的价。可是父亲却为个人的一餐鹅饭,付出了难以计数的代价。

  一、

  现在提起父亲,是引以为豪,但过去则没有“豪”过,反而曾经给他和作为子女的我们带来自卑。

  父亲因为家里有钱,加上祖宗里有两代人都考上贡生,故老家大门挂着光绪年间官方赠与的牌匾,上面书写金字“父子明经”,明经是贡生的别称。引以家庭为荣、乡里为羡的书诗传统,令高祖父对教育青睐有加,便专门留下田产地租用于奖励后辈读书。那时,能念到小学毕业,甚至上中学,已是“大知识分子”,并且家里有点钱财,才供得起。父亲就这样成为了家庭中的“大知识分子”。

  抗日战争爆发后,父亲正上初中。有点知识的人接触较多的书报,爱国热情自然高涨,加上青春期特有的热情,便积极参加了正在兴起的抗日救亡活动。当时他负责演剧、漫画、歌咏等宣传活动,经常到街头,到农村,向民众宣传抗日。不久,他和母亲以及一起参加抗日活动的同学在时任县地下党负责人的“略哥”(母亲的堂哥)的指引下,参加了中国共产党。父亲还记得当时的教导主任在他的纪念册中写道:“作画长留倭寇暴,高歌为唤国民醒”。可是这些“有文化”,家中又有“钱财”的人,在以后大多被“清理”出党,这是后话了。

  作为抗日时期就参加革命的人,建国后当然地被委以重任,并频繁地接受和参加各种当时的“中心”工作。1953年,父亲已是掌管全县文化教育工作的文教科副科长。因为没有正科长,他实是文教科第一把手。

  那年有一次他被派到良垌乡征粮。一天夜里,乡长叫父亲去吃鹅饭作夜宵,父亲没问清甲乙丙丁就吃了,也没给钱。第二年,父亲就在全县大会上被以此事为由作为典型宣布开除党籍和行政领导职务了。原来一年前的那餐鹅饭,是看守征粮的民兵拿了征粮谷煮夜餐,而父亲不知就里,不给钱吃饭了。违反了党纪,应该受到批评处分,但父亲想不到其代价那么大。后来对此称为“良垌事件”,许多知情的战友们都暗里为他鸣冤,说“一顿鹅饭断送了党籍”,此事成为了故事在干部中流传着。它是当时的“杀一儆百”呢?还是本来被看起来就“不顺眼”?最近研究起历史来,才似乎知道这有着更深层的原因。

  二、

  因为父母亲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我幼儿时期就在母亲参与创建的幼儿园度过。那时母亲是县妇联副主任,可能考虑到许多党员干部经常要下乡进行各项中心工作,无暇照管自己的小孩,再加上学习苏联“老大哥”的经验,便办起了幼儿园。

  有一天,我正在幼儿园里玩耍,园长从外面进来看到我便说:“你父亲被开除党籍了!”。我心里咯噔一跳,因为幼小的心灵里有着“共产党为人民,是好人”的种子,怎么“好人”就不要他了?这事我一直记得,虽然当时年龄小,根本没有意识到家庭自卑的种子开始播入心田,但它影响着整个家庭二十多年,加强着幼儿开始的记忆。

  细想身上的自卑,确实验证了弗洛伊德理论中关于成人后的人格表现都可追溯到儿童期的论述。我悄然上身的“身份自卑”在小学时期进一步扩大了,这身份自卑不是现在人们在意的钱财、职业、户口之类外物,而是那特有时期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成分”。

  第一次听到“家庭成分”并令以后终生难忘的是小学时有一次,老师把学生逐一叫到面前问家庭成分并填写,我说不知道,老师不知怎么知道我父亲家庭是地主,便说你家庭成分是地主。我知道地主是“坏人”,回家向父母哭诉。刚好女校长是父母认识的老战友,父母便告知她而得到解决。但父亲的被“开除出党”,使我“革命干部”的红色标签来不及贴上,就被父亲的父亲是地主这事,涂上了黑色。它一直和“家庭成分”联系在一起并像梦魔一样缠住我。

  小学、初中似乎不大在意学生的“家庭成分”如何,但高中时期“四清”运动大讲“阶级路线”了,“共青团”的大门也在我前面关着。有一次,班里团支部要发展我入团,入团志愿书给我填时,心里很激动。过了好久,比我填入团志愿书还晚但已是团员的要好同学偷偷告诉我,班团支部书记和他说很可惜我被家庭连累,入团外调到父亲任教所在的学校,学校的四清工作队把父亲及其家庭说得一塌糊涂,我入团的事就理所当然地泡汤了。

  也许父亲看到我为家庭问题的情绪低落,便特意给我周恩来、陈毅1965年7月到新疆看望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垦区参加农业生产的上海知识青年时,关于“家庭出身”谈话的文章剪报,其中还有《中国青年报》《重在表现是党的阶级政策》的社论。他不断给我“重在表现”的灌输,分明是两代人都在此事情上的挣扎:父亲不希望曾经富裕的“罪过”血液经过他而影响子女,希望我们有“出路”。父亲那种正统教育要我与家庭“划清界线”,父亲不正是家庭中的“家长”吗?我如果接受被列入“反动阶级”家庭的父亲一边的“教育”还谈得上与之“决裂”?如果与之“决裂”就要不理睬他关于“重在表现”的“教育”?这种悖论使不懂复杂历史的我只能默默地承受现实给予的一切,把困惑埋在心底,把精力放在读书学习上,因此学习成绩一直很好。老师们多是老知识分子,“出身”也不好,也不便对我多加表彰,以免遭嫌疑。事实中也发生着许多悖论:坚持无产阶级专政的共产党的许多创始人和领导者,偏偏是剥削阶级出身;教育着“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许多教师,都是建国前因家庭“有钱”而受教育多的知识分子。“剥削阶级”的人竟然要“培养”着“无产阶级后代”,难怪文革要把他们“搞臭”、“打倒”。

  三、

  文革中,学生果然要造老师的反了。先是外地传来学生造老师的反的消息,学生把老师戴高帽、挂牌子、罚扫地,甚至打死校长、教师。年轻的学生被“小将”的称呼抬高得昏了头,也“有样学样”地造起反,斗起老师来。父亲所在的学校,起来造反的学生居然斗死了两个出身不好的老师。听到父亲讲述此事,我提心吊胆着,生怕打杀之风会蔓延到家里。父亲学校被斗死的老师中,有一个的儿子是解放军的团级干部,在儿子控告之下,部队派人来调查处理。我不知道此事后来怎么样,但那个年月,更高级的人及其亲属被打死或被逼自杀的现象比比皆是,郭沫若的儿子文革时被逼死后,郭沫若也只能在家表现出晚年失子的痛苦来。

  后来,两派的对立和打派仗,使老师在夹缝中喘气,正如处于漩涡的中心,维持着暂时的平静。表面是平静,但内心显然是提心吊胆着。

  1968年的一天,我和几个同学在坐落河畔的船厂帮搞“红化”,所谓“红化”就是在空白的墙上描画出“红太阳”的画像及其称为“最高指示”的语录。我们中午休息到河边时,突然看到河上漂着东西。漂近一看,原来是尸体。我回家和隔壁公安局的窦说了此事,窦说接到报告后他已去拍照、检查。后来几天,陆陆续续有尸体漂来,窦告诉我,现在已不去拍照了,是漠阳江上游的阳春一些村子杀地主分子及其子女。我吓得心里紧缩着,如果我们也在那些村子里,性命也难保,说不准大祸什么时候临头。那些日子河里不断漂来的尸体,令喝河水的两岸人家不敢吃河里的水了,要到老远的地方挑井水。街上卖凉茶的档口怕生意受影响,便写上“正井水凉茶”的牌子摆在旁边。“正井水凉茶”成为了那时的特有风景,以及过来人的特有记忆。

  几十年以后,我才从已经解密的档案里看到当年阳春革命委员会专门为此事向专区革命委员会写的报告。1968年11月20日的报告写道:“到现在为止,全县统计,文化大革命两年多来乱打乱杀地主、富农及其子女达1995人(另外自杀的164人),其中去年515人,今年以来的1480人,成为严重的乱打乱杀事件,造成及其严重的后果”。[1]

  “群众”在自发地“专政”了!其实那时候已盛行“群众专政”,“群众专政”专设了“三结合”指挥部,所谓“三结合”是解放军或民兵、群众组织、解放了的干部三方面的组合。各个单位里的革命组织都想证明自己紧跟“革命路线”,都“扭送”本单位可以抓到各种问题“辫子”的人到“三结合”指挥部关禁的地方。抓谁就不是法律说了算,而是“群众”说了算。当我母亲作为“叛徒”被“扭送”起来时,她们单位的群众组织头头私下宽慰我说:“不必太作一回事,每个单位都如此,只能做做样子啦!”可是,一些不知是“做样子”的人却因为以各种方式反抗而倒了大霉。我校的谭校长是华侨,父亲还在国外。他被“扭送”到“三结合”后想办法逃离,在躲避民兵追赶时,在鱼塘里溺水而亡,想起来甚为可惜。

  现在深思起来,那时打着“群众”旗号干的许多坏事,实是勒庞在一个多世纪以前的1895年写的《乌合之众》一书所阐明的,是“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的实相[2]。群众是政治的说法,群体则是心理学的说法。心理学企图从人心、人性来解释抽象的“群众”。关于群体的心理学认为,在群体中,个人行为往往以他人行为为参照,而他人行为无形中也成为个人行为的“范例”。这行动无须领导人的提倡,也无须媒体的推广。人们在内心深处会说,他干得我为什么不干得?别人干了我不应该落后!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地流行着。群体塑造着“群体灵魂”,使人们体验着各种各样的情感:激动、兴奋、愤怒、忧伤、担心、跃跃欲试……。它们也时刻暗示着人们该站在什么位置。勒庞说道:“孤立的他可能是个有教养的个人,但在群体中他却变成了野蛮人——即一个行为受本能支配的动物。他表现得身不由己,残暴而狂热,也表现出原始人的热情和英雄主义。”[3]特别是,现在看来的坏事,当年被看着是“正义”之事、“革命”之事。也许,群体心理可以揭开那造成“史无前例”的心理原因。

  四、

  1968年底我当“知青”了,到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父母没有被监禁失去自由前,就预感到这种命运,对我和大妹说如果去农场就去吧。于是我们去农场不用经什么动员,走时也没亲人来送,因为父母已失去自由了。作为那个时代特征的“狗崽子”的外衣披在我身上了。弟弟刚熬到小学毕业,也为此没有中学收留他而失学,散荡了几年又到海南兵团了。在我们连队里,也有许多小学毕业甚至没有毕业的少年,也被贯以“知识青年”的称呼“上山下乡”了。

  在兵团连队里,一次竹荫底下开会时,一位知青恶狠狠地威胁我“小心你的后脑勺!”“后脑勺”之意是“见不得人”的东西。我明白他是在用“家庭出身”来撒威风。这位到处耀武扬威的知青后来成为了众矢之的,被队里另一知青好好“教训”了一顿,便不再敢吭声露面了。

  但“后脑勺”的威胁经常以“歧视”的方式呈现着。工宣队进来抓“阶级斗争”,我怎么“积极”表现都没得过表扬。一次成立民兵组织,我和其它“出身不好”的知青都被排除在外,心里的“明白”直挖心窝。在农场里,种橡胶、割胶水、种胶苗、插水稻、收花生、腌咸菜、建房子、炸石头、拉牛车、割山草、烧砖窑、扛大树,什么重活、难活都干过,但更重更难的是心灵上的创伤,一切为的是“活着”而不是“生活”。

  后来,出现了“可以教育好的子女”的名称来称道“出身不好”的知青。农场共青团组织开始恢复活动时,也招揽“可以教育好的子女”,不管出身如何,大凡写申请书的,都基本批准。这入团大门比我中学被挡在门外时宽敞得多了,可能是为了说明这“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政策的正确。但我坚决不写入团申请,因为我不承认自己是“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我不想以此身份获取任何东西。

  每次从农场回家,常看到一个林姓青年来家找父亲。从他们的对话和讲述中,知道林青年的父亲是我父亲的老战友。其父亲家庭富裕,家里成为地下党活动的据点,许多党的活动都在他家进行,家里的钱财也成为接济共产党组织活动的经费来源。林父后来到珠三角敌后抗日游击队,于抗日胜利前半年的一次战斗中牺牲了。林母在“富裕”的家里,苦等来丈夫献身的悲痛消息,也意想不到地因为家庭“富裕”而“等”来了几年后“地主分子”的帽子,被长时间“改造”着。在新疆工作的林青年,千里昭昭回来就为了这标志身份的帽子是“烈属”还是“地主分子”而奔波着。

  把生命都耗费在这种奔波上的情况,也发生在长时间与我们一起居住的三姨身上。三姨家公家族很富有,但家公把钱财花在了支持子女抗日和共产党活动上,其中一个儿子在一次抗日战斗中为掩护战友不幸受伤被俘,百般折磨下宁死不屈,最后在香港被日寇斩首示众而壮烈牺牲,如今仍为香港人民纪念。其家公这位曾被叶剑英接见并勉励做一个“现代李鼎明”的开明绅士后来竟被“极左”路线作为“恶霸地主”清算入狱,牵连到整个家族。冤案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得到平反昭雪。

  “红与黑”啊,就这样在历史说不清道不明的曲折中变换着,给人们带来不同的命运和困惑。后来,历史学家高华在《历史学的境界》一书中给了个解释:“共产党干部基本上则是‘亲不亲,阶级分’,但这不能归之于党员和干部个人品德,而是党的严格纪律使然。在1947年的老区土改中,一大批共产党员和区、县干部因‘包庇地主家庭’而受到开除党籍等严厉的处分。因此在建国后,除个别外,很少与闻共产党高中级干部对那些即将要被枪毙的、曾帮助过自己的前国民党军政人员伸出援手。”

  五、

  父亲为鹅饭付出的二十多年代价,终于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停止“支付”了。胡耀邦当中央组织部长时开始的“平反冤假错案”,把千百万曾经的冤屈者扶起来。我曾经的“黑”也恢复为“红”,但“家庭出身”的名词也逐渐消失在历史中,红与黑的颜色就自然消失了,这是历史的进步,但我耿耿于怀要探讨“鹅饭”代价的历史原因。

  翻开日益透明的历史,我看到了那几页:

  1937年日寇对我国发动全面战争,共产党通过各种渠道派党员来南路重建党组织和抗日救亡运动。南路即是新中国成立前后地处广东的西陲地区,两阳(阳江、阳春)属广东南路。1940年7月底到8月初,中共中央政治局连续听取了周恩来关于南方局的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报告,决定:中央今后的注意力,第一是国民党统治区域,第二是敌后城市,第三是我们战区。1944年担任南路党组织和抗日斗争的主要领导周楠赴重庆向南方局董必武、王若飞汇报南路工作,董、王指出,南路很快变成敌后,必须建立我党直接领导的独立自主的武装,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并决定南路党暂由南方局领导。但文化革命中,把矛头指向周恩来的人要否定他为首的南方局及其领导下的南路党。那时,父母及其战友们的罪名是参加了“南路党”。

  这种矛头指向,可进一步追溯到建国前后东北最高领导人高岗表现出来的。那时他就散布“枪杆子上出党”、“红区白区论”,矛头直指白区工作出色的刘少奇和周恩来。此理论虽然后来得到否定和清算,但它否定之前当然地影响着从北打到南的“南下大军”。

  建国后,阳江的土改以“南下大军挂帅”。今人在分析其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大胆地指出其偏差和缺点:“认为试点土改是‘和平土改’,并进行批判;对建国初期土改前阳江原来的地方干部作为‘旧基层’对待,县委主要成员被撤换或调离,9个区的区委书记(兼区长)撤了8个,42个乡(镇)的主要骨干大部分被清洗,全县被作‘旧基层’清洗的干部达二百多人”[4]

  后来才知道,这种“清洗”是全省性的。广东土地改革,前段是由中共中央华南分局书记叶剑英任总指挥,副书记方方具体领导。叶剑英和方方是广东人,对广东情况十分熟悉。他们决定,广东土改必须严格遵照《土地改革法》进行,严禁乱打乱杀 ,不准任意没收华侨房产,不准搞所谓“暴风骤雨”式的土改。1950年秋他们首先搞土改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全面铺开。这种符合广东实际的“土改政策”被“左”的路线歪曲、否定。他们指责土改试点工作犯了“和平土改”的错误。方方受降职处分,省土改委员会副主任兼三县试点的土改工作团团长李坚贞,被撤销职务“下放锻炼”。叶剑英主动承担了责任,并违心地作了检讨。由于受此事的打击和工作过度劳累,叶剑英患病离开广州去北京治疗休养。叶剑英对于因“和平土改”受到牵连的干部,深感不安,说:“主帅无能,累及三军。”面对自己和部下受到极“左”势力的打击,他无力回天。

  所谓“和平土改”进一步导致了广东“反地方主义”政治运动。在“反地方主义”令旗下,东江纵队的创始人古大存、坚持琼崖红旗22年不倒的琼崖纵队创始人冯白驹被作为地方主义分子而被打成“反党联盟”遭受处理。

  这种大背景下,一餐鹅饭当然要成为一个“事件”了。父亲的许多战友也不可避免地被各种“事件”“清洗”出共产党了。文化大革命中,父母及其战友被张贴的大字报,把受南方局领导的“南路党”、“旧基层”、“地方主义”都作为“罪证”堆在一起,受到指控。

  我初中时教历史的廖老师,是1927年广州起义时参加革命的,广州起义失败后回家乡继续革命活动。可是1950年代,他也因莫须有的罪名被“清洗”为普通教师。一次,我从农场回到家里,遇到他来家里和父亲聚旧。不知说起什么,我在一旁愤然为彭德怀打抱不平。他们默默地听着,不敢多加评论。也许他们觉得,比起那些开国功臣来说,他们的冤屈实是小事一桩。

  其实,许多大事,都是由这桩桩小事构成。现在,当把零碎的东西组合起来,便呈现出必然的原因了,“耿耿于怀”终于得到了合理解释。父亲终于能等到云开日出,最后以“离休”身份安度晚年,比起那些含冤逝去的人们幸运得多。

  荒唐的历史不再,荒唐的原因也不再。因为法律已经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不是是“指鹿为马”或“皇帝的新衣”的时代了。

  [1] 阳春县革命委员会,关于制止乱打乱杀问题的报告,阳江史志,2012年第2期

  [2]古斯塔夫·勒庞,乌合之众,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年,中译者序第5页

  [3] 勒庞,乌合之众,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19.

  [4] 建国后阳江的政治运动,阳江史志,201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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