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15 10:25:43 来源: 齐鲁晚报 作者:王新奉
方言的存废之争由来已久,至今未竟。本人是“存方”的拥趸者,因为方言中有些话语较之其对应的官话(普通话),在叙事、状物、抒情时,显得更加“准确、鲜明、生动”。就拿咱胶东方言来说吧,窃以为就有不少话语,较之其对应的官话就更加显得别有“灵性”。
以一个“痒”字为例。笔者查过《词海》《现代汉语词典》《古代汉语常用字字典》等,均未得到令人满意的解释。如《词海》解释:“痒是一种皮肤的不适,引人欲挠的感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痒是皮肤或粘膜受到轻微刺激时引起的想挠的感觉。”而《古代汉语常用字字典》中根本就没有对“痒”的专门解释。只是在“养”的解释中最后一条释为“痒”。窃以为以上解释均未能准确地挠到痒的“痒”处,倒是咱胶东方言,对痒的表达更为“准确、鲜明、生动”。
胶东方言把痒的感觉细分为“痒痒”、“刺闹”(刺痒)、“嬉痒”等。而“官话”的主要字词工具书,对“痒”字的解释,只不过是咱胶东方言所要表达的“痒痒”;而对“嬉痒”,在“官话”的主要字词工具书里均未见述及。更有意思的是,在述及被人胳肢时的感觉时,也是以一个“痒”字“了得”。君不见各种影视剧中,有人被胳肢、讨饶时,也总是嘻嘻哈哈地说:别!别!我怕痒。其实,此情此景真实、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咱胶东方言所说的“嬉痒”——一种被他人触摸到身体的某些部位时,产生的一种难以忍受、杂以欣喜的奇妙感觉。而对这种奇妙感觉,是没有“引人欲挠的欲望”,挠也无济于事。只有他人停止触摸,“嬉痒”的感觉才会立马消失。不言而喻“嬉痒”和痒并非完全是同一种感觉,以一个“痒”字以蔽之,显然是以偏概全。
那么对这种奇妙感觉,到底应称之为“嬉痒”?“戏痒”?“喜痒”?还是“嘻痒”?窃以为皆无不可。“嬉痒”和“戏痒”是表明此种感觉多是在“嬉戏”时发生;“喜痒”是指该感觉多掺杂了些喜悦的情绪,而且多是在喜悦的氛围中发生;至于“嘻痒”,理由似乎也很充足,因为当此种感觉发生时,多会伴随着嘻嘻哈哈。以上表述不仅准确,而且有声、有色,都和“鲜明、生动”更加沾边。自忖:嬉痒一词不仅应该进入各种语言文字工具书的词条,而且还应该荣登各种书籍、报章杂志的大雅之堂。一己之言,姑妄说之,诚望方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