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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乡村社会的“孝道衰落”

2016-01-07 07:45:18       来源: 粤海风    作者:王德福

  一、孝道真的衰落了?

  如今,孝道衰落的说法似乎已然成了社会常识。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悠久伦理文化传统的过度,孝道衰落所激起的社会反响可想而知,一些倡导传统文化复兴的学者更是希望重塑儒学正统,以圣人教诲收拾人心再造社会。

  起初,笔者刚开始做农村调查时,耳闻目睹一些农村老人的凄凉晚景,也不免感慨系之,对中青年人的不孝愤愤然。然而,时间长了,就不免对自己先前的判断有所怀疑了。这倒不是因为什么见怪不怪熟视无睹,而是确实发现事情很复杂,见了某些现象就匆忙扣上什么孝道衰落的帽子,义正辞严理直气壮批判一通实在不应是研究者的态度,尤其是做社会学研究,这样简化岂不是太没有社会学想象力了么?

  其实,农民经常说这样的话:“下人(指子女)有下人的家要养”“不能拖累子女”,诸如此类的表述还有很多。以前听到权当是父母对子女的拳拳爱心,对比子女的行为反倒更觉其不孝。后来,慢慢地就咂摸除了新的味道。父母“善解人意”的背后恐怕并不仅仅是个人觉悟的问题,它其实反映了一种以家庭为边界的自我认知,即他们在考虑自身境遇的时候并不只是将其看做理应得到子代赡养的长辈,而是将自己视为整个家庭的一部分,他们在家庭资源分配中的权利是服从于整个家庭长远发展的。再进一步看,一个个微型的家庭又何尝不是城市化进程中的转型社会的一部分?农民的个人命运系于家运兴衰,又何尝不系于社会发展?这样想来,对“孝道衰落”这样一个简单的暗含了价值判断的事实判断,也就有了一个颇具社会学视野的观察进路:个人-代际关系-家庭-社会。笔者想循此路径,谈一谈对孝道衰落的一点认识。

  百善孝为先。按照我的理解,“先”既表示孝在众多伦理德行中的优先地位,也表示孝是习得其他德行的开始。从某种意义上讲,伦理就是关系的组成原则和互动规则,孝之所以被置于首要地位,自然是因为父母乃人生的第一个关系,有父母然后有兄弟姊妹,然后有夫妻。关系总是对偶的,比如“父慈子孝”,总是对代际双方都有所规定。不过,伦理要求则是在对偶基础上有所偏重,表现在代际关系上就是强调父慈子孝的同时,偏重对“孝”的要求。费孝通先生提出,中国人的代际关系是“抚育-赡养”的反馈模式(费孝通:《家庭结构变动中的老年赡养问题——再论中国家庭结构的变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3年第3期)。反馈模式的理想状态应当是抚育和赡养之间的平衡,使幼有所教老有所养,换句话说,理想的代际关系应该是向下的抚育和向上的赡养都能实现的“双轨制”。当然,历史上总不乏这样的经验,即“老”和“幼”都有可能成为家庭应对危机的牺牲品。比如每当灾荒之年,无助的小农总是在扶老携幼逃荒避难时,少不了卖儿鬻女之举,老人和孩子似乎总是容易充当为使家庭延续下去而迫不得已的牺牲品。但这并不代表伦理道德的危机,因为生存理性对伦理道德的“惨胜”总是被作为最痛苦的事件,“家破人亡”是中国人公认的最悲惨的遭遇。换句话说,在漫长的历史上,尽管社会动荡时总少不了代际关系被破坏,但总体来看,反馈式的代际伦理始终具有正当性,一直是乡土社会泛道德化评价体系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二、家庭资源的代际分配

  如今,历史似乎在重演。转型期农民再次遭遇巨大的社会压力,这些压力传递到家庭内部,并在代际关系上表现出来,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所谓“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问题。留守儿童的主要问题是隔代教育带来的人格健全发展的问题,而留守老人则是缺乏照料的养老危机。其实,即便是那些有子女在身边的老人,养老状况也未必好到哪里去。表面看来,农民似乎依然延续了以牺牲家庭完整性为代价求得家庭生存发展的理性逻辑,可如果仔细分析的话就会发现,留守儿童体现出来的抚育问题并不意味着代际关系中向下轨道出现了问题,留守老人所代表的赡养问题却可能意味着代际关系向上轨道的危机,也就是说,双轨平衡的代际关系正在重组。

  将孩子留在农村,是年轻农民非常普遍的策略选择。做出这样的选择不外乎三个原因,其一是外出务工的理性考量。将小孩留在农村既能节省经济成本(包括生活成本和教育成本),又免去了照顾小孩的诸多麻烦,可以更充分利用时间和精力挣钱。其二是家庭结构变化提供了客观条件。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年轻农民普遍兄弟较少,他们的小孩也很少,加上父母刚到中年,有能力为他们照顾小孩。其三是缺乏儿童教育方面的知识,大多数人并不知道隔代教育可能会导致的问题。当然,随着早期留守儿童长大逐渐暴露出隔代教育的问题,加上年轻农民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到更多的儿童教育知识,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父母重视起这个问题来。2011年我在湖北孝昌农村调研时,发现许多年轻女性留在农村,她们说要一直在家陪子女上学到初中再考虑是否外出务工。去年我在广州某城中村调研时,则发现许多父母将子女待在身边,他们说宁可少挣点钱也要把子女教育好。这三个方面并不说明父母抚育子女的伦理责任的弱化,相反,事实表明父母的伦理责任在强化。传统上,父母的抚育责任主要是将子女养大成人并助其成家立业,子女建立家庭后,父母虽然仍会操心,但其家庭生活主要还是靠子女本人去打拼。养大成人的生活成本和教育成本自不必说,成家立业上的责任更能体现代际关系向下轨道的强化。成家立业最主要的两件事是建房娶妻或者女儿出嫁(这里重点讨论前者),这在华北农村历来有“人生任务”的说法,完成这项人生任务是农民半生辛劳的主要目标,若完成了任务就算是对祖先对子女也是对自己有了一个交代,若完不成任务,不但要遭受村庄舆论的非议,更会成为压在心头的石头,终生不安。如今,华北农村建房娶妻的经济成本日益高涨,两项加起来至少要十余万元,如果是两个儿子的话,基本意味着要倾尽家产,甚至要举债,所以河南农民有“生两个儿子哭一场”的说法。有过华北农村生活经验或调查经验的人都会发现这样的现象,华北农民特别是中年农民(老年人就更不用说了)的物质生活水平(主要是饮食和衣着)与他们的经济收入水平很不相称。这反映出华北农民在通过亲代“自我剥削”的方式将家庭物质资源投向子代(子代对亲代就可以称为“代际剥削”)。再结合前面对留守儿童的讨论,就是说父母的伦理责任还要继续延伸到儿子成家之后相当长的时期。这期间,父母要为儿子照顾小孩,看管房屋,代耕土地,在这些事情上父母一般还要继续进行经济支持,比如小孩的生活和教育开支,耕作中的物资投入等,父母与子女之间只能算一下“大账”,细碎的小账积累起来其实并不少。实际上,这笔账是算不清的,父母更不会主动去找儿子媳妇算。河南农民还有个说法叫做“媳妇是钱买的,孙子是爷奶的”,准确地概括出了代际关系中向下轨道的偏重。与此同时,刚刚完成人生任务的中年农民还要为自己积攒养老资源,这就导致了家庭物质资源的相对稀缺。

  一方面是“恩往下流”,一方面是“存钱养老”,在农民经济收入增长空间有限的情况下,这必然导致对老年人的物质资源分配不足。这种资源分配要照顾上中下三代甚至四代的家庭中,老年人一般已经丧失为家庭创收的能力,成为纯“消费者”,他们在资源分配中的地位就被严重边缘化了。从物质生活水平上看,子代家庭最高,父母家庭次之,祖父母最差,基本维持温饱。老年人的普遍状况是有饭吃没钱花,最怕生病,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老人生病子女扯皮的事屡见不鲜。因此,国家近年来给农村老年人人均每月60元的养老保险对老年人来说,其边际收益是相当高的。总之,从家庭资源分配上看,代际关系上明显出现了重下轻上的失衡。

  二、代际失衡的区域差异

  代际失衡最深刻的改变还是在精神层面的偏重。“孝”有三重理想要求,其一孝养,其二孝敬,又称孝顺,其三显身扬名,即延续香火壮大家声(《礼记》)。三者之中,孝敬最难。物质上的孝养虽然相对失衡,但基本得到了保障,精神层面的孝敬却被老人们普遍诟病。孝敬又可以细分为三层,一是权力上的顺从。这个早已随着父权的衰落而丧失了意义,老年人在家庭事务中基本丧失话语权。二是情感上的慰藉。所谓儿孙绕膝天伦之乐,年老重情,儿孙的嘘寒问暖承欢膝下,对老年人是非常大的情感慰藉。现在的情况是,老年人基本上“离群索居”,独处一室,说好听点叫乐得清静,实际上就是无人过问。无人过问的另一个好处是,少了矛盾纠纷,少了冷言冷语。2010年笔者在河南杨村调研时,一位70多岁的老人说,她三个儿子媳妇基本上不跟她说话,村里其他老人都羡慕她能够免受儿媳的气,她却说不搭理比搭理更难受,“就跟没俺这个人似的”。三是礼节上的尊重。尊老的礼节有很多,但礼节最容易变成表面文章做给人看。客人来了把老人请来奉为上宾,客人一走老人还是一切如旧,虚假的尊重反倒更显真实境遇的凄凉。相比之下,孙子孙女是全家人的宝贝,呵护备至,常年外出务工的儿子媳妇每次回家都跟贵客驾临一般,从某种意义上,中年父母们竭力“讨好”年轻的儿子媳妇,却实实在在忽略了将同样的“殷勤”献给年老的双亲。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失衡,是当下农村代际关系变动的典型表现,这在华北农村尤其明显。

  中部农村的代际失衡却又呈现另外一种逻辑,即物质低度失衡,精神上高度失衡。物质上的低度失衡是说代际之间,特别是亲代对子代的物质资源支持相对克制,尤其是不会像华北农民那样达到自我剥削的程度。这主要表现为子女成家立业前后亲代伦理责任的变化。如今,在中部农村的许多地区,子女婚嫁上父母的物质支持日益一致,甚至出现重女而轻子的趋向。一般来说,父母在子女成家立业上会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主要还是靠子女个人的奋斗,不像华北农民那样建房娶妻成本统统由父母包干。以前,大多数人是结婚分家后自己盖的新房,父母并不一定要有物质上的支持。现在由于子女减少,父母经常与儿子合资建房,年轻人住楼上,父母住楼下,更老的祖父母则另外搭一处简易小屋独自居住。儿子婚后,父母也会帮忙代耕土地照看孙子,但两家的账算得要比华北农民清楚得多,很少有父母肯在这件事情上吃亏。这也导致中年父母们能够很早就开始给自己备下充足的养老资本,并从容不迫地享受较长时期的舒适生活。对子代的克制也延伸到对老人的赡养上,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水平普遍比较低,除非还有能力自己劳作(比如江汉平原的老人普遍靠捞鱼摸虾赚点零花钱)。精神层面的高度失衡是说现在老年人在权力、情感和礼仪三方面都得不到孝敬,权力和情感层面与华北类似,无需赘言,在礼仪上,中部农民则连华北农民那种象征性的尊重都很难得到。进一步细分的话,中部农村又可分为三个亚类型,东北农村的物质失衡要重一些,与华北类似,但中年农民的养老预期则要理性得多,特别是在子女婚后,亲代对子代的物质支持会保持相当的克制。川渝农村属于低度物质失衡和低度精神失衡。代际之间在精神层面具有一定的相互独立性,老中青三代都能获得自主的情感慰藉来源,而对彼此之间精神层面的预期比较少。江汉平原则属于低度物质失衡和高度精神失衡的典型。

  相比之下,南方农村则仍然保持基本的代际关系平衡。从物质资源的看,父母会为子女的成家立业尽力而为提供基本的物质支持,老年人也能得到比较充足的养老保障。从精神层面看,南方农村老年人的状况要比华北和中部农村好得多,虽然家庭权力已经大为减少,但他们在宗族和村庄公共事务中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情感和礼仪上能够得到家庭和社会的慰藉与尊重。所以总体来看南方农村的代际关系变动是温和的。

  当然,亲代对子代的物质支持内容与方式与历史习惯也有部分关系,其中突出表现在父母在子女成家立业的物质支持上。南方农村的父母在给儿子建房娶妻上是尽力而为的,“江西填湖广”第一站的鄂东南鄂东北农村,尽力而为就打了点折扣,英山农村在建房上就不那么强制了,到了第二站的江汉平原则更弱,而湖广填四川的川渝地区,代际之间的物质支持是最自由的。在社会结构和社会性质方面与江汉平原极为相似的东北农村,父母在为子女建房娶妻上反倒受到社会舆论的强制,这自然与华北农民闯关东,移植家乡习俗有关。移民在迁入地对家乡习俗的更新改造由此可见一斑。

  三、代际失衡的后果与重组

  代际关系的变动对老年人的影响是最大的,他们已经步入迟暮之年,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已经定型,基本丧失了依靠自身能力应对变化的可能性。所以,代际关系变动导致的社会性紧张就主要出现在老年父母和中年子女之间,但其社会影响则将传递到中年父母与青年子女,改变他们的代际互动逻辑,导致代际关系的重组。

  代际紧张的极端表现就是老年人的“自杀潮”(刘燕舞:《农民自杀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自杀是老年人无法消化代际关系变动所导致的生活境遇与生活预期落差而采取的极端手段。南方农村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曾经出现自杀潮,主要原因是老人与子女的代际冲突。冲突的原因很多,主要的是老人和子女围绕家庭事务产生的矛盾纠纷,体现出比较明显的“权力博弈”色彩,即老人对自己的当家权还有很高的期待,现实境遇却是子女越来越主导家庭事务。这种情况如果发生在传统时期,因为老人的权力受到社会舆论的支持,落败的肯定是子女一方,但社会变迁改变了这种状况,结果就是一些老人接受不了愤而自杀。经过一段时间的胶着以后,老年人逐渐放弃权力,“换取”了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除当家权之外)的保障,南方农村的代际关系发展到如今的样态。中部农村的老年人自杀潮在最近十年左右出现,其主要原因是糟糕的赡养状况和精神失衡。许多老人因为失能或疾病无人照料而自杀,其中既有绝望,也有不想拖累子女的价值寄托。华北农村老年人自杀相对较少,大多数老人忍受着糟糕的赡养状况(华北农村老年人的“耐受力”与长久以来低水平的物质生活方式也有关系),而并不希望自己的自杀损害子女在村庄舆论中的名声。中部农村和华北农村代际紧张的状况,或许还将持续一段时期。

  单纯从“孝道衰落”来解释中年农民对老年父母的赡养失责是有失偏颇的。孝道之行靠个人的道德自觉,更靠社会约束。礼乐制度不就是用社会制度来教化和规范个人行为吗?南方农村正是因为其宗族结构和价值规范体系仍然能够发挥作用,才可控地实现了代际关系的变动。华北农村的结构性力量相对较弱,但也不是没有作用,所以才能保持老年人底线水平的物质生活和精神层面的尊重(哪怕是形式化的)。中部农村缺少结构性力量,代际关系的变动受个人意志的推动最明显,中部农民个人意志的变化则受现代性影响最深,个体主义文化总是尽可能剥去代际关系中强制性的伦理责任,而替代以个人自由的情感关联和生活享受,像川渝农民那样代际之间相对独立自由的互动方式,或许在未来也将成为中部农村其他地区的代际关系样态。

  代际关系变动的趋向取决于中青年农民之间的互动。老年人的境遇深刻影响着中年人的未来预期和行为逻辑,攒钱养老正在成为他们的普遍共识。一些研究者观察到华北农村中年父母对子女的无限支持,认为这是代际之间的“交换”,即父母们“讨好”年轻的子女(主要是儿子媳妇,尤其是媳妇),为的是换的晚年的赡养保障。这种“交换”甚至被普遍化为中国人代际关系的模式(从“抚育-赡养”模式扩充为“抚育-交换-赡养”模式)。这显然是有失偏颇的。“交换”是一种理性的行为逻辑,农民真实的理性逻辑却并不对“交换”抱有多高的期待,相反,许多农民都认为养儿防老靠不住的,指望殷勤的讨好而换来老年的赡养恐怕是学者的理性,而非农民的理性。何况,子代将父母的殷勤视为理所当然,并不认为是“额外”的付出,也就自然不需要他们将来在赡养上“格外”照顾(从区域来看,更不支持这种代际关系的“理性”交换的逻辑,中部农民就理性地选择了不交换)。实际上,这种支持只不过是亲代对子代“抚育”责任的衍伸,是华北农民以代际分工的方式维持家庭兼业生计的策略选择。中年农民的攒钱养老是代际关系理性化的结果,理性化就是个体化,就是对偶式的伦理责任逐步消解,代际之间越来越依靠建立在个体自由基础上的情感确立关联。由于传统伦理文化的惯性,再加上生物本能,亲代对子代的抚育还将持续,但或许会日益呈现川渝地区式的低度支持。反馈模式中物质和精神层面的高度平衡经过失衡的动荡之后,最终实现新的低水平均衡。这或许就是乡土社会代际关系再平衡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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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