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7 07:40:07 来源: 《汉字文化》 作者:连燕婷
《论语·微子篇》中讲到子路与其老师孔子走散,遇到一位“丈人”,便向其问孔子的下落,“丈人”回答:“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1]P.193因而,后人常以“五谷不分”或“不识五谷”这样的话来形容那些不懂得农事生产的人。但是,对于“五谷”究竟指的是什么,恐怕就没有那么人尽皆知了。因此,本文想就什么是“五谷”,以及属于“五谷”中的“黍、稷、麦、豆(菽)、麻、稻”等字的古今源流演变问题进行一番探求,以期对“五谷”的前世今生有较为清晰的了解。
我们现在所说的谷物的“谷”,是楷书简化的结果,其繁体写作“穀”。“穀”简化之前的字形变化不大,《说文》[2]小篆作 [3]P.639。“穀”是形声字,《说文》:“穀,续也。从禾,声。”[2]P.146段玉裁注:“者,今之字。穀必有稃甲,此以形声包会意也。”[4]P.326因而,“穀”是形声兼会意字。
《说文》:“穀,百穀之总名。”[2]P.146“穀”是庄稼和粮食的总称,五谷是其一说,另有百谷、六谷、九谷等说法。隶定之后的字形变化也不大,基本与小篆的字形保持一致,但简化后,与山谷的“谷”合并成一字的字形,则已经完全损害了字形的表意表音功能。“谷”在表示庄稼和粮食的总称这个意义上,成为了“穀”的假借字。
何谓“五谷”,古人说法不一。《周礼·天官·疾医》:“以五味、五谷、五药养其病”[5]P.667,郑玄注:“五谷,麻、黍、稷、麦、豆也”[8]P.146。而《孟子·滕文公·上》:“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5]P.2705,赵岐注:“五谷谓稻、黍、稷、麦、菽也”[5]P.2705。古人又称豆为菽,因此对于何为“五谷”就存在两种不同的解释,其中“黍、稷、麦、豆(菽)”四种相同,但对于第五种则有着是“稻”还是“麻”的存疑。
五谷”之“五”可能并不是指确切的数值“五”,而是同“三”、“百”等说法一样,只是虚数。各家注疏时,一方面会参照古训,一方面也会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来加以注释,因此对“五谷”的注解会有所不同。对于这种分歧,笔者认为究其谁为本真的意义并不太大。因此,在简要地介绍了古人对“五谷”的解释后,笔者想对“黍、稷、麦、豆(菽)、麻、稻”这六个字在作为五谷成员时,它们各自所代表的意义及其字形的古今源流演变做一番梳理。
一、黍
“黍”本为象形字,甲骨文作[6]P.668,像黍之形。或于字形上加点作 [6]P.668,表示黍穗之形。或又加“水”旁,作 [6]P.668之形。而金文的“黍”字则演变为从水,从禾,作 [3]P.643形。战国文字作,像“禾”下有水点之形,其实与从水,从禾的构形类似。《说文》小篆作。而汉代文字又或讹“水”为“米”字,作。但如今写作“黍”,与《说文》小篆基本保持一致。
《说文》:“黍,禾属而黏者也。以大暑而种,故谓之黍。从禾,雨省声。孔子曰:‘黍可为酒,禾入水也。’”[2]P.146许慎将“黍”分析为“雨省声”,段玉裁注:“依《广韵》补,故从二字。此说字形之异说也。凡云孔子曰者,通人所传。以禾入水,不见其必为酒,故先雨省声之说 ;而禾入水,会意之说,次之。今之隶书则从禾入水,不从雨省。”[4]P.329罗振玉《增订殷虚书契考释》:“(甲文)或省水。黍为散穗,与稻不同,故作(散开)之状以象之。”[6]P.4759
“黍”的本义是“禾属而黏者也”。《本草纲目·穀部·黍》:“黍乃稷之粘者。亦有赤、白、黄、黑数种……菰叶裹成粽食,谓之角黍。”[6]P.1475李时珍提到黍可用来制成“角黍”,即我们现在所熟悉的端午节吃的粽子,说明黍具有的黏性的特点。许嘉璐先生认为黍即“现代北方的黍子,又叫黄米,状似小米,色黄而黏”[9]P.65-66。于省吾先生认为“黍即今黍子,也叫作縻子,去皮叫作大黄米。”[10]P.88《礼记·内则》:“黍、稷、稻、梁、白黍、黄梁、稰”[5]P.1463郑玄注:“黍,黄黍也。”[5]P.1463其子实煮熟后有黏性,可以用来酿酒、做糕等。元·赵孟頫《题耕织图二十四首奉豁旨撰》:“黑黍可酿酒,在牢羊豕肥。”[7]P.4759“卜辞中黍字百余见,其它谷类多则数十见,少则数见一见,可见黍是商代一般人的主要食粮。”[10]P.88《管子·轻重己》:“以夏日至始,数四十六日,夏尽而秋始,而黍熟。天子祀于太祖,其盛以黍。黍者,谷之美者也。”[11]P.1536其中提到黍的种植时间为夏季,但与许慎所说“大暑”的时间更为早一些。此外,其中也提到黍在古代可用于祭祀,可见黍在古代社会的重要性。
二、稷
“稷”是形声字。金文从示,畟声,作[3]P.643。小篆改为从“禾”,作。《说文》:“从禾,畟声”则是根据小篆的字形得出。小篆之后的形体变化不大,现在写作“稷”。
《说文》:“稷,也。五谷之长。”[2]P.144“稷”究竟指的是什么,古今著述,说法不一。一认为是粟,即小米。《尔雅·释草》:“粢,稷。”[5]P.2626刑昺疏:“郭云今江东人呼粟为粢,然则粢也,稷也,粟也,正是一物。”[5]P.2626二认为稷是黍中不粘的一种。《本草纲目·穀部·稷》:“稷与黍,一类二种也,粘者为黍,不粘者为稷。稷可作饭,黍可酿酒。犹稻之有粳与糯也……今俗通呼为黍子,不复呼稷矣。”[8]P.1473三认为是高粱。清·程瑶田《九谷考》:“稷、,大名也。粘者为秫,北方谓之高粱。”[4]P.321朱骏声在《说文通训定声》中赞成程瑶田的说法,认为“程氏瑶齋田以稷为今之高梁,良是。高大如芦。蓺以正月,故为五谷之长。”[12]P.217《广雅·释草》:“稷穰谓之。”[13]P.330王念孙疏证:“稷,今人谓之高粱。高粱之种,先于诸谷,故《月令·孟春》:‘首种不入’注引旧说,以首种为稷也。”[13]P.330
我们大致可以确定稷是一种耐旱作物,因而在生产水平较低下,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的古代,稷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里,成为了最重要的粮食。古代以“社稷”指代国家,如《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服于有礼,社稷之卫也。”[5]P.1833社为土地之神,稷为谷神。《本草纲目·穀部·稷》:“稷熟最早,作饭疏爽香美,为五谷之长而属土,故祠谷神者,以稷配社。五谷不可遍祭,祭其长以该之也。”[8]P.1473稷为五谷之长,为人所祭祀,且用来指代国家,可见稷在古代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古代常将黍与稷放在一起说。例如《诗经》中“黍稷重穋”(《豳风·七月》[5]P.391、《鲁颂·閟宫》[5]P.614)、“黍稷方华”[5]P.416(《小雅·出车》)、“黍稷彧彧”[5]P.471(《小雅·信南山》)、“黍稷薿薿”[5]P.473(《小雅·甫田》),等等。其他文献中这类现象也不少,可见,黍与稷在古人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三、麦
我们现在称为麦子的“麦”,本字应是现在常作来往的“来”。
“来”本是象形字,甲骨文作[3]P.481,象麦子长有麦穗芒朿之形。或为了突出指麦穗,有在字上端加一横的字形,作或。这一写法为西周、春秋战国文字所承袭,但其象形意味逐渐减弱。西周至战国,“来”字都有繁复的写法,如,即字从辵或从止。隶定后的楷书“來”的字形与《说文》小篆 大致相同,简化为“来”。
“麦”是形声字,甲骨文作[3]P.482,从夊,来声。在战国时期的秦国文字中,则出现了类似于我们现在简化后的“麦”字的字形,如。《说文》小篆作,楷书作“麥”,简化作“麦”。
《说文》:“来,周所受瑞麦。一来二缝,象芒朿之形。”[2]P.111“来”字本义为小麦,假借为“来往”之“来”(《说文》以为瑞麦乃是“天所来也,故为行来之来”[2]P.111),假借义成为常用义,本义遂失。商代甲骨文还保留着“来”字的本义,如《铁》177.3:“辛亥卜贞:或刈来。”“刈来”即收获小麦。“麦”从夊,来声。从夊之字与脚的动作有关,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认为“往来之来正字是麦,菽麦之麦正字是来”[12]P.193。花园庄东地甲骨 34.5:“甲辰卜:于麦乙又(侑)于且(祖)乙。用。”“麦乙”即“来乙”,指下一个乙日,可见“麦”也确有用作“来”的例子,保留了其本来的意义。另有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释》:“来、麦当是一字。夕阳西下本象到(倒)止形,于此但象麦根。以来假为行来字,故更制繁体之麦以为来麰本字。”[7]P.4600《说文》:“麦,芒谷。”[2]P.112此则是“麦”字的假借义,并成为其在后世的主要意义。
麦,子实磨成面粉可供食用,也可以用来制糠或酿酒,为重要的粮食作物。《诗经·周颂·思文》:“贻我来麰,帝命率育。”[14]P.257这两句诗是说,天帝赐给周小麦、大麦,命令武王遵循后稷以稼穑养育万民的功业。“来,麰进入神话传说并与周之延续与扩大联系起来,可见这类作物与人们生活关系之密切”[9]P.67。
四、豆(菽)
造字之初的“豆”与我们现在所说的能吃的豆大不相同。
“豆”是象形字,象豆形。豆是古代盛食器之一,上部是盘形浅腹,腹顶有密合之盖,腹下有高柄圈足。《说文》:“豆,古食肉器也。从口,象形。”“豆”字早见于商代,作[3]P.430。殷商后期,出现在“豆”字顶盖形上增加一短横饰笔的字形,如。西周中期之后,顶部短横多超脱于豆腹形上,渐渐失去了像器盖之初意,如,这个字形为《说文》小篆所继承,作。又或有高足形内或又加横画饰笔,如。秦汉隶书从小篆,至东汉始变原像高柄的形为倒形,所以,楷书写成“豆”。
“豆”的本义是用来盛放食物(多为肉类)的器具,也用作礼器。《尔雅·释器》:“木豆谓之豆,竹豆谓之笾,瓦豆谓之登。”[5]P.2598郭璞注:“豆,礼器也。”[5]P.2598《诗·大雅·生民》:“卬盛于豆,于豆于登。”[5]P.532毛传:“木曰豆。瓦曰登。豆,薦葅醢也。”[5]P.532秦后假借为表示豆类植物及其籽实之“豆”,并且这一假借义成为“豆”字在后代的主要意义。
古人还称豆为“菽”或“尗”。《说文》:“尗,豆也。”[2]P.149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尗,古谓之尗,汉谓之豆,今字作菽。菽者,众豆之总名。”[12]P.284“菽”可作豆类的总称,也可专指大豆。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然大豆曰菽,豆荀曰藿,豆则曰荅。”[12]P.284《广雅·释草》:“大豆,尗也。”[13]P.333王念孙疏证:“尗,本豆之大名也……但小豆别名为荅,而大豆仍名为菽,故菽之称专在大豆矣。”[13]P.333《左传·成公十八年》:“周子有兄而无慧,不能辨菽麦。”[5]P.1923杜预注:“菽,大豆也。”[5]P.1923
《战国策·韩策一》:“韩地险恶,山居、五谷所生,非麦而豆。民之所食,大抵豆饭藿羹。”[15]P.1941《本草纲目·穀部·大豆》:“盖大豆保岁易得,可以备凶年。”[8]P.1491-1500这说明豆适合在土地较为恶劣的地方生长,且产量高。汉王褒《僮约》:“奴当饭豆饭水,不得嗜 酒。”[7]P.3565《文选·嵇康〈养生论〉》:“豆令人重。”[16]P.2289李善注:“《经方小品》:‘仓公对黄帝曰:大豆多食,令人身重。’《博物志云》:‘食豆三年则身重,行止难。’”[16]P.2289豆类不易为人所消化,吃多会胀气,并不适合被人们当作主食,但是地位卑贱的人,如奴隶,却只能把豆当作主食来吃。可见,豆之所以会是五谷之一,可能很大程度是因为它是广大劳动人民的主食。
五、麻
“麻”为会意字。本从厂,从,西周、战国文字作如 [3]P.651、。“厂”字像山石崖岩之形,人可以居住,此处表示剥麻或放麻的处所;“”字是剥取麻杆之皮的意思。本义是大麻,俗称火麻。桑科,一年生草本,雌雄异株,茎部韧皮纤维长而坚韧,可供纺织。我国古来即有种植,称其雌株为苴麻,称其雄株为牡麻。从小篆开始变为从“广”,作。所以《说文》释为:“人所治,在屋下。从广,从。”[2]P.149隶变后,原所从的“”变形为“林”,与“林”字同形了。现今写作“麻”。
许嘉璐认为,“麻之所以列入五谷,是因为麻籽可以充饥”[9]P.67。此处的麻籽与我们今天所熟知的芝麻不同。《本草纲目·穀部·胡麻》:“古者中国止有大麻,其实为蕡。汉使张骞始自大宛得油麻种来,故名胡麻,以别中国大麻 也”[8]P.1435、“胡麻即脂麻也。”[8]P.1436脂麻就是今天所说的芝麻,可榨油。《本草纲目·穀部·大麻》:“处处种之,剥麻收子……五六月开细黄花成穗,随即结实,大如胡荽子,可取油。剥其皮作麻。其秸白而有棱,轻虚可为烛 心。”[8]P.1444大麻皮可作麻,用来制衣,秸可作烛心,用来照明,可见其浑身是宝。而麻籽“壳有毒而仁无毒也”[8]P.1445,古代人民食麻籽必须去其壳,食其里仁,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想必也不会非要食用它。《列子·杨朱》:“昔人有美戎菽、甘枲茎芹萍子者,对乡豪称之。乡豪取而尝之,蜇于口,惨于腹,众哂笑而怨之,其人大慙 之。”[17]P.151富贵人家难以下咽的麻籽,对于贫苦人来说是还可以接受的。《诗经·豳风·七月》:“九月叔苴。”[5]P.391麻籽也叫苴。夏历九月正是麻籽成熟的时候,拾起来“食我农夫”,可见麻籽甚至是农民们的主要食品之一。因此,麻作为五谷之一,其实反映了古代劳动人民生活的艰苦。
六、稻
《说文》:“稻,从禾,舀声。”[2]P.144为形声字。甲骨文作[3]P.635,象有米在器中。西周金文多将“稻”写作象手持杵棒向臼做舂状,臼中或臼外散落脱落的稻谷之形,如,这一写法为战国文字承袭,作,从米,从舀,为“稻”之异体。春秋曾伯簋作,变从米为从禾,为《说文》小篆所本,作,隶定为“稻”,除笔画变得笔直方正外,其余少有变化。正如林义光在《文源》中所说:“(古字)象获稻在臼中将舂之形,(后)变作象米禾在臼旁。爪,手持之。”[7]P.2624
《说文》:“稻,稌也。”[2]P.144“稻”本义为稻子,与今义大致相同,只不过古代有黏与不黏之分。段玉裁注:“今俗槩谓黏者不黏者未去穅曰稻。稬稻、秈稻、秔稻皆未去穅之称也。既去穅则曰稬米,曰秈米,曰秔米。古谓黏者为稻,谓黏米为稻……玉裁谓:稻其浑言之称,秔与稻对为析言之称。”[4]P.322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今苏俗,凡粘者不粘者统谓之稻。古则以粘者曰稻,不粘者曰秔。”[12]P.271
我国的水稻种植历史悠久。“河姆渡遗址发现成堆的稻谷、谷壳、稻叶、稻杆等,最厚处达七八十厘米……在江南稍晚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中,稻谷的遗迹有较普遍的发现,在吴县草鞋山遗址发现的碳化谷粒经鉴定已有籼、粳两个品种,证明早在7000年前,我国就开始人工培育水稻,这是我国先民对世界物质文明的伟大贡献。”[18]P.12肥沃的土地和适宜的气候环境,再加上古代劳动人民在实践中不断改良和发展的生产技术,使得水稻成为我国历史上最为重要的农作物之一。但值得注意的是,水稻是我国长江流域及其以南的重要粮食作物,但在北方,一直到魏晋南北朝,水稻在粮食作物中仍是处于次要地位,到了唐代,北方的水稻种植技术才有较大发展。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在有的注解里,稻并不被归入五谷之中。
通过以上梳理,我们对属于五谷中的“黍”、“稷”等六个字的前世今生有了较为清晰的了解,但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因此对古人的生活与文化有了更深的体会。通过文字学的知识,了解中国传统文化,以便于更好地继承和发展我们的优秀文化,这才是学习文字学的终极目的。
(本文参考文献请参阅《汉字文化》201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