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8 08:36:01 来源: 《中国钱币》 作者:金德平
按:《新民晚报》2015年12月16日报道:继指出居民身份证上存在语文差错之后,《咬文嚼字》主编郝铭鉴昨天在该杂志“2015年十大流行语”发布现场又出“大招”,指出在新版的一百元人民币上存在错字,“壹佰圆”的“圆”字系错用。“我们有《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人民币的单位是元,辅币是角、分。我们的规范用字就是元。过去用圆是历史造成的,因为过去有银圆,但是现在我们已经有法了,在这个情况下,你新发行的人民币怎么能用字不规范呢?你这个圆字从法的角度来看有根据吗?”此消息一出,引起媒体、民众的热议。货币在当今的经济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货币单位“圆、角、分”为人们所习用,然而这些最为大家熟悉的货币单位,特别是主币单位“圆”的由来如何?本文就其产生的背景、原因、时间,以及确立过程展开讨论。
货币单位“圆”的产生背景
“圆”是在西方货币的影响冲击下,我国旧的落后的货币制度走向崩溃,新的进步的货币制度逐渐形成过程中的产物。新货币单位“圆”的出现与新货币形态的出现紧密相关,欲讨论“圆”的由来必先搞清新型货币的由来与发展。
有清一代,实行银钱并行的货币制度,白银的使用较前有了很大的发展,白银的计量用的是银两制,白银多被铸为元宝形、裸子形等使用,这类银质货币无一定重量,无统一形制,无统一含纯银度的规定,无统一的铸行、管理部门,各地所行的称量标准又不一致,故交易、授受白银时,须验成色、称重量、做计算,时起争执,使用者倍感烦难。康有为等当时就曾指出:“而吾元宝及锭,形体既难握携,分两又无一定,有加毛、减水、折色、贴费之殊,有库平、规平、湘平、槽平之异,轻重难定,亏耗滋多。”①银两制的种种不便,必然促使人们去寻找一种不同于“元宝银”的货币形态,寻找一种更简便易行的新的货币制度。如果处于一个完全封闭的封建社会体系内,这种改革的开始以至完成将经历一个异常漫长的过程。
远在万里之遥的欧洲,自经历一场产业大革命之后,商品生产能力大大指高,资本主义势力迅速发展,为获取更大的利润,故大力发展航海能力,伴随着殖民政策将其产品推向全世界。他们的这种世界性贸易活动对中国产生了直接影响,封建封闭性被打破了,东西方以海路为主要通道的贸易大大发展了,中国的丝、茶等出口商品经济得到刺激,在贸易中,西方货币大量流入中国。
西方产业革命后进行了大机器生产,高效率的机器生产也被用于货币制造,从而结束了西方过去的打造和铸造生产法。大量成色划一、重量相同、形制整齐、图案美观、可以计枚行使的银币被大批量生产出来。这种货币随西方贸易船舶源源进入中国,必然对中西两种货币的优劣形成强烈对比,对中国的银两制产生巨大冲击。
西方银币对中国的影响
西方银币大量流入中国
西方商人来到中国,面对基本上处于自给自足状态的中国人民,他们打算销售的商品在中国找不到市场,而中国盛产的丝、茶、棉等,西方却大量需要,外国商人不得不用西方的银币进行交易购买,致使大量外来银币流入中国。西方银币大量流入中国应始于18世纪下半叶(康熙晚期),前后流入的外国银币不下几十种,其中在中国影响最大的,前期是西班牙的“本洋”(制造于西班牙的殖民地墨西哥),后期是墨西哥的“鹰洋”(1823年墨西哥独立后所铸)。
又由于欧美白银供过于求,银价跌落,而将银币运到东方有利可图;银币在中国因民间乐于使用,出现银币价格高于含银量价值的情况,外国商人纷纷以银元套购白银,或用出售鸦片所得白银,再加工制造银币,输回中国以赚取差价。这些又加剧了外国银币的流入,据有人估计,至1911年辛亥革命时,中国国内流通及贮藏的外国银元竟达11亿枚②。
中国民间对外国银币的接受
外船来华,清政府官方并不愿与他们通商贸易,故外商多在沿海与商民作私下交易。流入中国社会上的外国银币开始只被视为银块,使用时须与银两一样称重、验色,转手之间又须不断重复这种过程,时间渐久,经多方验证,人们得出结论,同种类外国钱币的重量,成色相同,可以放心使用,所以外国钱币逐渐被以枚计值,广为接受,免去了种种麻烦和争执,以至出现自闽广、江西、浙江、江苏,渐至黄河以南各省洋钱盛行,凡完纳钱粮及商贾交易无一不用洋钱的状况。这种情况在一些官吏的奏折上反映得很清楚:“洋银一项,来自夷船,内地因其计枚定价,既不必较银色之高低,又无需称分量之轻重,远行服贾,便于携带,是以东南沿海各省市崖通行,而粤东为夷人贸易之所,行用尤广。大商小贩无不以银洋交易,海口出入向不查禁。”③外国银币的流入,在中国市场上出现了一种新的货币形态,由于可计枚流通,使其货币的最主要职能—交易媒介的性能大大优于中国行用的银两制货币,中国市场对新型银币的欢迎和需求,是外国银币得以大批进入中国的客观条件。
清政府对洋银冲击的反应
面对外国银币大批涌入中国市场,银两在市场多受到排斥的状况,清政府出于其封建的保守性和对白银外流的忧虑,对外国银币采取了排斥、抵制的态度,道光皇帝在道光九年曾下旨:“向来外洋与内地通市,止准以货易货……该御史奏称该洋人赋性狡黯,纯用机心,卖物则必索官银、制钱,买物则概用番银夷钱,银低钱薄,仅当内地银钱之什七。或仍以番钱给还,则断不收纳,是以番银之行日广,官钱之耗日多。嗣后该省通市务当格遵定例,止准易货,毋许易银。”④但是,外商在中国进行的是民间贸易,使用不使用货币,使用何种货币决定于交易双方,官府的态度并不起决定作用;外国银币使用涉及的是外国商人的利益,外商的经济利益受到西方殖民政策、炮舰外交的支持,软弱的封建统治者不可能实行断然的政策,禁绝外币的流入和使用;民间对货币选择,一旦形成使用习惯,“自难骤加遏绝。”所以清政府在具体处理上表现的只能是软弱和无奈。
一部分清政府统治阶层的人士,在这种形势下,也看到了外国银币的先进性,开始主张和推动中国学习外国,自造新形制的银币,以收利权。咸丰时即有周腾虎提出铸银钱,“今洋银之贵无已,若不为之变通,竞趋争用,其用愈急,其害愈深,病国病民,莫此为甚……故为今之计,宜准洋银分两,铸造银钱,以钢铁制为板式,面为咸丰宝货,环以年月并银工名字,摹文为龙凤,环以满文,亦仿洋钱之式,以板石椎而成之……今一仿洋银之式,变其文字,以为中国宝货,凡官府与民间,以及丁银田税关市之征,无不取之于此,便民甚矣。何为而不行耶。”⑤从这段话可明显看出,这些有识之士是要“为之变通”,“仿洋银之式”,制造中国本国的新银币,用于公私交易,与洋银相“竞趋争用”,以免洋银“病国病民”。但此类主张或被斥为“变更成法,窒碍难行”,或被置之不理。
直至光绪年间,两广总督张之洞力主中国自铸银币,几经周折,“始用机器如式试铸,李鸿章继任续成之。”⑥这是中国地方政府首次得到朝廷批准,使用外国造币机器自铸的新式银币,正式开铸时间是光绪十六年(1890)四月初二。因所造龙洋受到社会欢迎,湖北、北洋、江南、安徽等地紧接着纷纷开铸。终于中国自己的新式银币流通在了自己的国土上,取得了官方的认可,开始了取代旧式银两的过程。
中国主币单位“圆”的使用
中国货币单位“圆”源于“银圆”之名
外国银币流入中国后,中国民众必然要给这种流通于市的新型货币以某种“称呼”。由于其时不可能有人来做统一规范的命名,所以出现了杂乱、多样的命名。从来源角度出发者,名之曰洋银、番银、洋钱、墨洋等;从图案角度出发者,名之曰大髻、小髻、篷头、蝙蝠、马剑、双柱、花边、鹰洋等;从与小银币相对称角度出发者,名之曰大洋;从形状角度出发者,名之曰银圆。应该说银圆是多种名称中较为科学的称呼。这个名称突出了与旧银两制货币形态上的根本差异—圆形;可作各类外国银币的统称;其含义并可涵盖中国自己后来铸造的龙洋、袁头币、帆船币等。所以“银圆”之名早有使用,且行用最广。
银圆使用的最大优点,在于成色、轻重有定,不须称重验色,可计数使用,这样原银两制的单位量词两、钱、分、厘等已不适用,而须有与银圆相应的特有的单位量词。故从名词“银圆”派生出了此物的单位量词“圆”,这是老百姓约定俗成的创造,也合于中国大量表示数量的量词产生的规律,如名词“担子”引申产生表示担子数量的量词“担”—一担(柴);名词“尺”引申产生表示长度数量的量词“尺”—三尺(布)等。所以名词“银圆”引申产生表示货币数量的量词“圆”,与数词相结合,形成“五圆(钱)”之类的用法自在情理之中。清末度支部尚书载泽将“圆”的来历解释为:“货币计数,当先定名。中国古制号称圆法,圆者圆也。现铸新币,拟请沿用九府遗法,定名曰圆。”⑦这种解释并非事实,计数单位“圆”不是始于宣统年间铸新币而定出之名,而是早已广泛行用;货币制度而联系古代称为圆法,再联系圆是圆的意思,再用圆来命名几千年后的货币的量词,牵强、可笑。实际上是清统治者无力改变社会已形成的东西,为改成法只得从古书找“根据”,以“托古改制”,自找台阶。
圆与元
圆,《说文》释其义为“圆,全也。”是完整、周全、丰满的意思。后引申指圆形的东西,又引申为货币单位量词圆。元,《说文》释其义为“始也,从一,从兀。”《尔雅·释话下》“元,首也。”《左传·嘻公三十三年》“(先较)免宵入狄师,死焉。狄人归其元,面如生。”杜预注:“元,首也。”从甲骨字形看,元的本义确为“首”义,并引申出“开始”等意义。圆和元两字不但意义不同,原来的读音也有异。宋代《广韵》“圆,王权切”,属云纽仙韵字,“元,愚袁切”,属疑纽元韵字。声、韵皆有别。因此以前诸书两字少见有通用之例。近代读音中,中古的仙、元两韵合流、云、疑两纽都变为零声母,两字读音故而变得相同,这才具备了同音假借的客观条件,又由于“元”笔画简单,所以民间逐渐以“元”代“圆”,取其便捷。故旧《辞源》“银圆”条说:“铸银货作圆形,始自近代……俗省作元。”⑧所以“银圆”也被写作“银元”,“壹圆”也可写作“一元”,在货币范围内“元”成了“圆”的简写。
开始,定货币单位时,“圆”也曾简写作“员”。两字在古书中本通,如《孟子·离娄上》“规矩,方员之至也。”但到后来,“圆”字简写就一般都写作“元”了。
“圆”开始被使用作货币单位的时间
1.民间始用货币单位“圆”的时间
彭信威先生曾指出:“圆和元的名称不是自外商银行发行钞票开始。早在乾隆年间就已使用。例如乾隆五十四年闽浙总督奏明厦门到鹿耳门的船价就是以圆计算。西藏铸的银币,在当时的公文中也称圆或元。”⑨西藏铸币事比船价事应更晚,“乾隆五十六年(1791)许西藏自行设炉鼓铸银币”。因此彭书两例都是乾隆晚期事。从所见资料考察,民间始用单位量词“圆”计银圆数,似不晚于乾隆十年。《台湾南部碑文集成》中有几条材料值得注意,台南市中区民权路北极殿,雍正八年(1730)《上帝潮店屋地租碑记》“本廓地税番银四两”;高雄市左营区旧城国民小学的乾隆十二年(1747)《新建明伦堂碑记》其中捐银记录计35条,记以“两”的有13条,记以“员(圆)”的有22条;台南市开基武潮内,嘉庆二十三年(1818)《重兴开基武潮碑记》捐银以“员(圆)”计的有52条,以“两”记的有3条。雍正时用“番银”而仍按重量记值,应是称重行使银圆,乾隆十二年捐银记录以“两”记的只占37%,以“圆”记的已达63%,说明计“圆”使用番银已较普遍,故“圆”的使用应已有了一段时间。所以,说乾隆初民间已开始使用货币单位“圆”应无大问题。
2.官方始用货币单位“圆”的时间
清政府长期欲将银元的计量纳入到银两制的规范中去,道光十六年七月对两广总督邓廷祯的上谕中即说:“著该督等即行文移知沿海行使洋钱各省督抚,务须严伤所属晓谕商民人等,嗣后行使洋钱,必以成色分两为凭,不得计枚定价。”[10]即使在中国自铸银圆之后,清政府仍是“计元计两,尚持两端”,各省督抚也意见不一,自铸的银币上,时而写“圆、角”,时而写“两、钱、分”,直至光绪三十四年九月的上谕中,仍在说:“中国两钱分厘习用已久,实难废改。”终因民众的使用习惯不可逆转,新的货币单位远优于银两制单位,使得清政府在宣统二年四月十六日公布了政府的《币制条例》:“中国国币单位,著即定名曰圆,暂就银为本位。以一元为主币……元角分厘各以十进。”至此,单位“圆(元)”在政府法令中得到了正式的承认,取得了国币单位的地位。
3.在货币上开始标注“圆”单位的时间
在《币制条例》定“圆”为国币单位之前,一些硬币、纸币已在本身标以“圆”。中国自造的机制银币中,首先在币面注明“壹圆”、“一角”等字样的大约是北洋机器局光绪二十二年(1896)所造银币;中国纸币上最早使用“圆”单位的是同治元年(1862)的“台湾筹防总局银员票”[11];中国自办银行中首发银圆票的是“中国通商银行”发行的光绪二十四年版壹圆、伍圆、拾圆、伍拾圆、壹佰元票。
4.货币单位“圆”地位的逐渐巩固
宣统二年四月的《厘定币制拟定则例》第六条,对大清银币的形制作了统一规定,“一元银币一面铸龙纹,一面铸大清银币一圆字样”,明确改变了以前龙洋多铸“七钱二分”、“一两”等字,使用计重两、钱、分单位的情况,银币上铸“圆”,此后即成为标准形式,这更推动了交易中货币以“圆”计价流通。
中华民国始立,第一期临时政府即公布《币制纲要》,第四条宣布,中华民国的“新币单位定名曰元。折一元为百分,折一分为十厘。”[12]北洋政府时期,于民国三年二月颁布《国币条例》,“第二条以库平纯银六钱四分八厘为价格之单位,定名曰元”,“第四条国币计算,均以十进,每元十分之一称为角,百分之一称为分,千分之一称为厘。公私兑换,均照此率。”[13]同时,北洋政府成立了币制局,开铸袁世凯像“壹圆”银币,因形式划一、重量成色稳定,明显优于清后期各省所铸的成色不一的龙洋;又由于墨西哥在1905年改为金本位制后,中国的鹰洋来源断绝,原本在中国势力很大的鹰洋流通数量减少;加之1919年爆发了“五四”运动,在反帝、反封建声势的影响下,上海钱庄业决议取消鹰洋行市,只开国币一种,外国银币势中力逐渐衰落。这样袁头币成为了流通中的主币。客观上讲,袁头币的大量铸行,适应了商品经济的需要,有利于统一国内的货币形态,驱除外国银币。这时期,日常生活中银元虽取代了银两,但在通商贸易等方面银两仍在使用,货币制度仍然混乱,故民国二十二年(1993)三月八日,当时的南京政府为“废两改元”公布施行了《银本位币铸造条例》,“第二条银本位币定名曰元”,“第四条银本位币一元等于百分,一分等于十厘”,“第八条凡公私和款项及一切交易用银本位币授受”,民国二十二年三月十日财政部通令:“本部为准备废两改元先从上海实施,特规定上海市面通用银两与银本位币一元……以规元七钱一分五厘合银元一元为一定之换算率,并自本年三月十日起施行。”民国二十二年四月五日财政部布告:“兹定四月六日起,所有公私款项之收付与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须一律改用银币,不得再用银两……至持有银两者,得依照银本位铸造条例之规定,请求中央造币厂代铸银币,或送交就地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兑换银币行使,以资便利。’[14]“废两改元”的实施宣告了落后的银两制的结束,进一步统一了国内的货币,便利了货币的流通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1955年2月21日发布了由周恩来总理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的人民币的命令》,宣布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并说明:“新币面额,主币分为一元、二元、三元、五元、十元五种,辅币分为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六种。’[15]同日,《中国人民银行通告》宣布发行主币壹圆券、贰圆券、叁圆券、伍圆券、拾圆券和辅币壹分券、贰分券、伍分券、壹角券、贰角券、伍角券。这样,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币单位,主币单位为圆(元),辅币单位为分、角两级十进制。又由于政府加强了对外汇、金银的管理,人民币成为了我国唯一的合法货币,维护了国家的货币主权和金融秩序,使货币单位圆、角、分的地位和格局最终得以确立和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