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2 09:22:29 来源: 《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作者:刘新玲 陈锦萍
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是现阶段我国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建设任务。党的十八大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价值诉求,这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指导意义。我国是一个农耕文明源远流长的农业大国,在广博的乡土社会广泛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培育和实践动员,既是消解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现实困境的呼唤,也是传承和创新我国新时期乡村价值世界的重要理路。
一、城镇化的现代性因子冲击着村庄原有的价值世界
改革开放后,伴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中国农村形成了两种迥异的形态。一类选择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村民个人潜能被激发,实现了家庭富裕,但却消解了村庄集体的联结基础。特别是城镇化进程中,大量青壮年人口外流,土地荒置,农村集体经济、尤其是村级经济实力衰退,由此引发农民分散化状态升级,农民个体化、“原子化”①状态日益凸显,集体主义意识日渐式微。乡土社会的价值世界发生剧烈的变动。一些与社会核心价值观背道而驰的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去道德化的致富观侵蚀着原本淳朴的乡村精神文明;另一类村庄选择了传统集体主义制度,这些村庄不仅避免前者的人口、土地的空心化,而且随着经济体的发展壮大,外来人口涌入,村庄集体财富剧增,村民共同致富,集体凝聚力不降反强,成为了“明星乡村”。但是发展中也出现了另外一种乱象:外来人员利益表达梗阻,与原村民矛盾冲突,社会治安、环境治理紊乱,一些村落随着集体财富的剧增,内部治理的民主气息逐渐淡化,少数人的决策代替了集体选择,异化的价值观和不合理利益诉求破坏了村庄原有的和谐。
社会变迁下复杂的现代性因子,无论对于哪一种形态的乡村,都极大地改变了其原有的家庭、社会结构和乡村秩序,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了村民原有的价值观念和村庄原有的治理结构,支撑乡村共同体的观念的消解,加剧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培育与践行的难度。而激增的村事村务,超出了农村传统基层组织自我调适的范围,村庄精神文明建设成了无暇顾及的务虚领域。[1]仅仅依靠农村基层组织力量,创新社会核心价值观培育的有效载体明显乏力,在农村思想政治工作领域,更需吸纳民间力量以弥补官方培育的不足。
笔者在对“明星村”S村的调查中发现,我国乡村存在着一些民间志愿组织,它们在参与乡村社会主义核心价观培育与践行中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这些组织源于村庄内在需求而发起成立,以异于城市志愿组织的独特运作方式,有效地整合了乡村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在乡村发展的决策建议、协调村民矛盾、开展留守儿童帮扶教育、互助养老、心理疏导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具备成为乡土社会培育与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有效载体的基本条件。笔者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拟就乡土社会内生型志愿组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探究,寻求内生型志愿组织推进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的可行性条件与有效性方式。
二、城镇化进程中志愿组织在乡土社会的生成
S村位于城郊结合部,2003年,在城镇化村庄规模调整中,由两个村庄合村并组而成。全村区域面积2.5平方公里,下辖17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4982人,有党员222人,下设13个支部。流动人口在册登记4.2万人。目前,该村剩余耕地684亩,是个典型的人多地少型村庄。S村形成之前并不富有,并组后在村党委书记的带领下,抓住城区小企业外迁的机遇,通过“集体供地,业主投资,共同管理,共同致富”的模式,建造标准厂房,创办省级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发展现代物业租赁经营集体经济。经过10年发展,村集体经济翻了22倍。2013年,村级集体可支配收入约2113万元,村民人均纯收入超过3万元。②
(一)S村志愿服务站生成的现实动因
S村诞生于城镇化建设的时代背景中,依托城镇化进程中各种机遇得以繁荣发展。但同时,城镇化也极大地刺激了村内潜藏的各类不和谐因素,这些复杂因子不仅给S村带来了发展的新困境,更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S村培育和践行的阻碍。突出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非主流价值观入侵,农民价值信仰迷失。S村依托村集体对外租赁厂房和农民个人出租房屋,实现了村庄和村民的共富。在这一过程中,物质利益的最大化不仅成为农民经济领域所遵循的原则,也渐渐成为S村社会网络各类关系调节的杠杆。S村发展初期,个人主义、实用主义、享乐主义盛行。伴随着现代传媒在村庄的普及,各类庸俗价值观快速蔓延,麻将、六合彩、聚赌等各种赌博方式遍地,而集体之事无人问津,村民陷入庸俗精神享乐而不自知。
第二,外来人员利益表达梗阻,公正和法治遭遇挑战。随着中小企业的迁入,S村成了外来务工人员的聚居地,外来人口与本地人口达到10∶1的比例。经济发展初期,由于部分工厂效益低下,企业主出逃,劳资矛盾频现。外来务工人员组织化程度较低,拥有的资源相对短缺,遭受侵害却无力维权,成为权益捍卫的弱势群体。初遇此纠纷,S村村委束手无策,而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因正常维权无果,产生了极端心理,采取非法暴力手段。劳资纠纷不但加剧了村庄气氛的紧张感,也让乡村的公正与法治备受外来务工者诟病。
第三,空巢老人、留守儿童问题凸显,降低了村庄整体现代文明度。S村经济发展进程中出现了令人忧心的现象:一方面,部分村民整日忙于生计,疏于对老人的照顾,家庭养老问题开始显现,有关老年人居住、赡养的纠纷也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繁忙的工作让外来务工人员无暇照顾儿女,外来子女在城里遭遇再度“留守”。天性好动的儿童不甘留于家中,私自外出游玩、沉迷网吧、参与老虎机赌博等,不良习惯滋生,危险隐患潜藏,儿童假期安全成忧。
第四,环境紊乱,治安乱象不断,破坏了村庄的和谐。中小型企业的汇聚和外来人口的激增,村庄的环境越来越不和谐。由于缺乏规划管理,村庄脏乱不堪,污水外排,污染严重,噪声轰隆,外来人员生活条件恶劣,美丽的村庄失去了往昔的宁静整洁。另一方面,由于村中人员混杂,一些外来人员谋生不顺,心生邪念,策划参与偷盗、抢劫等恶性事件,严重影响村庄的安全。本地村民与外来人口时有摩擦,加剧了村庄的紧张感。
城镇化进程中,各种治理乱象极大地超越了S村基层组织的管理能力。传统的治理不再适应S村的变迁。为了化解村庄治理难题,提升治理能力,S村开始探寻新的治理模式。S村村党委领导在日常村庄走访时无意中发现村庄零散地存在着一些由纯朴的村民自发组织的志愿活动,如邻里照顾孤寡老人、义诊、免费修理家具,等等。受此启发,村党委意识到民间志愿服务具有优化乡村治理的重要作用。为此,2012年底,S村村党委牵头建立了志愿服务站,旨在整合S村民间志愿资源,推动乡村志愿服务的有效开展,进而培育民间志愿组织为新型的有效治理载体,促进村庄治理的优化。
(二)S村志愿服务站的运作特点
第一,村党委、村委孕育催生内生型志愿服务机制。志愿服务站成立后,村党委将志愿服务纳入党员考核事项,村领导干部、党员以身作则,带头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同时村党委协助志愿服务站联动工青妇组织,广泛吸纳工青妇成员成为志愿者。村干部还积极动员村民代表、退休回乡的教师和官员加入志愿服务队。在村党委的号召下,官方力量、党员、退休回乡人员构成了志愿者队伍的主体,志愿服务站的345名志愿者中,党员占了168人。此外,志愿服务站进入门槛低,村民在自愿自主的情况下,只要填写递交申请表,参加完志愿者推介会,就可根据自身能力、兴趣自主选择加入志愿服务队。
第二,雄厚的集体经济为志愿服务站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由于有雄厚的集体资产作支撑,S村党委每年都划拨几百万的资金用于志愿服务站的运营及志愿活动的开展。一方面,村庄每月按时发放志愿服务站管理人员工资,同时开辟了70多平方米的场地,配备多台电脑、桌椅等办公设备支持志愿服务站有效运作;另一方面,充裕的资金提升了志愿活动的实效性。以“银龄互助”志愿服务队为例,村庄每年为其提供专项管理服务费用100万元。有了充裕的资金,银龄志愿服务队对老年人服务目标才不会流于形式。村里每月给758位60周岁以上老人送去生活补贴,老人感受到了老有所养的幸福;重阳节、春节等传统节日,银铃志愿服务队组织慰问困难、孤寡老人,并为其送去慰问金,让孤寡老人脆弱孤单的心灵得到了精神慰藉。
第三,精英主导、村民参与志愿服务成为时尚。S村精英资源丰富。集体致富不仅留住了本村的精英,他们主要担任着村党委、村委职务,还吸引了退休回乡的干部、教师以及外来就业的能人。由于志愿服务站最早由官方孕育,所以村党委主要领导大部分是志愿服务站的组织者。志愿服务站内部组织分工明确,结构清晰。村党委书记担任服务站的理事长,从整体上把握志愿服务站的发展方向,审批志愿服务站经费的使用。多位村党委委员担任服务站的副理事长,参与具体志愿活动的指导。此外,村党委还特别委任一位大学生村官负责管理志愿服务站内部的日常工作,参与志愿活动的策划、动员村民等。民间精英主要担任志愿服务站的每个专业志愿服务队的队长,他们或是村里有威望的老者,或是专业技能高超的达人,或是能力出众的青年才俊。志愿服务队实现领队负责制,队长负责志愿服务队内部日常联络、交流和记录志愿者服务情况,活动时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志愿者因故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每次活动,志愿者须佩戴工作证,穿上工作服。年底,表现出众的志愿者会被授予荣誉称号。村民参与志愿服务成为时尚。
目前,该志愿服务站已有345名志愿者、15支专业志愿服务队,开展雏鹰、雷霆、玫瑰飘香、美丽家园四大行动,服务于村公益事业、助残扶弱、心理疏导、爱心捐赠、便民服务等各方面。
三、志愿服务载体有效推进乡村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
S村志愿服务内生于乡村,紧密贴近乡村实际,找准群众思想的共鸣点与利益的交汇点,成为培育村民责任、凝聚乡村治理共识、传递社会正价值观和正能量的有效媒介。一方面,这种形式开辟了村民乐于参与公共生活的多元渠道,增进了村民、干部、外来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融入和认同;另一方面,志愿服务的过程也有力推进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的落地生根。作为新生的载体,S村志愿服务在推进乡土社会核心价值观践行与培育的过程中,产生了巨大效益,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一)践行仁爱,传递社会正能量
S村组建之初,即使本村村民遇到了困难,除了家族间之外,也难有相互间帮忙的情况,有难处的村民因“怕人笑话”而不愿声张;旁人则居身局外,充当看客。社会人情冷漠,信任危机蔓延。村民之间往往因一件很小的偶然事件,或一两句口角就会引爆一场“战争”或心中更大的“恶”。加之社会上各种负面报道频频进入公众视野,放大了社会问题,村民的仁爱之心蒙上了层灰。
在志愿服务站的推动下,S村经常开展各类关爱他人、回馈社会的义行活动,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彰显了大爱无疆的人间真情,践行了传统“仁爱”美德。2014年7月,当地电视台官方微博发布了一条求助信息:为尿毒症患者筹看病钱,买箱爱心蜜梨吧。S村志愿服务站负责人立即深入了解事情始末,原来是本辖区的一名梨农不幸患上尿毒症,急需凑齐做血透的钱,正好家中有1000箱梨待售。确认了求助信息的真实性后,志愿服务站在自己的官方微博转发该消息,并积极倡议。部分村民了解情况后,慷慨解囊相助,最终志愿服务站收到预定蜜梨135箱的款项,并送到患者家属手中。S村的志愿服务激发了村民间的互助友爱,推介他们积极参与更大范围的各类义行。
(二)尊老爱幼,弘扬中华传统美德
针对S村近年来凸显的空巢老人赡养问题,志愿服务站组建了一支由本村老年人组成的“银龄互助”志愿服务队,在调查之后,确定9户空巢老年家庭为帮助对象。在征得受助老人与志愿者一致同意后,以性格相近、爱好相似、住地相近为原则,将低龄老年志愿者与孤寡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志愿者定期上门照顾孤寡老人,提供陪聊、代购、清扫、洗衣、做饭等居家养老服务,时刻关注老人精神状态。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知老人家属和村委干部。“银龄互助”志愿服务使空巢老人生活得到保障,精神得以慰藉,弘扬了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暑假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本村留守儿童聚集的期间,家长没空照顾儿童,孩子们聚众打架、沉迷网吧、抽烟喝酒时有发生,有的孤单地宅在家里。S村志愿服务站开办假日公益学校,免费招生,组织本村大学生、老教师、退休老干部等组成“关爱小候鸟”志愿服务队进行义务辅导。根据志愿者自身的能力与学生的需求,假日公益学校设置了丰富多彩的课程,不仅有知识课,还有舞蹈、手工、魔术、游戏、美术等,寓教于乐,满足孩子多元需求,促进其健康发展。志愿服务站发挥公益性职能,关注民生,弘扬尊老敬老、孝悌仁义的传统美德,以最有效的志愿行动有力践行尊老爱幼的优良道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关注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正
S村是一个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劳资纠纷时有发生,外来务工者作为弱势群体,往往维权无门。针对这一情况,S村志愿服务站成立了纠纷调解志愿服务队,志愿者与村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共同合作,关注外来人员诉求,要求企业主事先签订诚信协议,缴纳工资支付保证金。由村委监管,在劳资纠纷发生时,村委从企业主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支付。S村纠纷调解志愿服务队协同村劳资纠纷调解委员会,每年解决纠纷近百起,为民工追讨工资100多万元。
志愿服务站推进建立完备的劳资纠纷预防机制,引导外来人员理智诉求,通过说服、协商、行政等多种手段,依法合理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诉求,减少矛盾引起的暴力冲突,彰显了社会公正法制。“公正”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的价值诉求,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S村志愿服务站关注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正,增强村庄的凝聚力与向心力,不仅缓解了城镇化中村庄出现的治安隐患,而且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村民心里。
(四)优化环境,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中小企业的汇聚和外来人口的激增给往昔宁静、美丽的村庄环境带来了巨大冲击,之前由于缺乏规划,村庄垃圾乱堆、污水外排、噪声轰隆、污染严重。为了解决S村发展中产生的各类治理乱象,优化村庄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村庄氛围,志愿服务站策划开展一系列志愿服务,探索现代农村环境治理的新方法。一方面,志愿服务站成立一支美丽家园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植物绿化、庭院整治、村庄清扫活动,同时向村民宣传生态文明的政策法规,整体提升了村庄的整洁度;另一方面,志愿服务站还专门成立文明劝导志愿服务队,定期开展文明礼仪的宣传,制止村民不文明行为,参与家庭纠纷的调解,优化村庄人文环境,促进和谐、融洽、文明村庄氛围的形成。
四、志愿服务推进乡村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的现实启示
在推进城镇化的进程中,乡村社会变迁剧烈,机遇与挑战并存,其中隐含着许多不稳定的因素,如利益分配、征地赔偿、村民选举,加剧了政府与村民之间的矛盾;“去道德致富”、养老困难甚至虐老、赌博、攀比成风,侵蚀着原本淳朴的民风。以第三方的健康载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乡村价值世界,是时代赋予乡村的一项崭新而紧迫的任务。然而,中国目前农村缺乏志愿服务载体是个不争的事实。S村志愿服务站的宝贵经验为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提供了有益的现实启示。
(一)村党委引领乡村志愿服务有利于孕育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志愿服务载体
目前,乡村志愿服务主要来源于外生型组织:一是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受港澳台或回乡青年志愿服务的影响,具有良好的经济文化基础,普遍建立了志愿服务站;二是国外、港台志愿者进入贫困的农村地区开展扶贫、助学、帮扶妇女活动;三是大学生志愿者“西部计划”。后两者在带给贫困地区农民志愿服务的同时,也带动了其志愿服务队伍建设。[2]但广大的普通农村地区,志愿服务外来资源缺乏,也不具备内生型的志愿服务组织生成的土壤。主要原因之一是农村民间力量和公民意识发育不足。
S村的经验证明,自上而下孕育志愿服务组织的道路在中国的广大农村是可行的。作为乡村治理主心骨的村党委,往往具有强大的社会动员和资源调配能力,在农村是决定志愿服务组织能否发育生成的关键力量。村党委介入志愿服务组织后,也能更好地推进核心价值观在乡村的培育与践行。
首先,村党委是乡村能人的聚集地,具备引领乡村志愿服务、培育核心价值观的有利条件。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人口空心化,多数青壮年外出奔波生计,老人、儿童留守。留守村民志愿服务认识模糊、能力欠缺、号召力不足,在全村发起志愿服务,通过志愿服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可能性低。相反,村党委内部能人汇聚,党员干部思想较先进,志愿服务认识深入,能力出众,能够有力策划、组织各类志愿服务。此外,村党委能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髓,能够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融入志愿服务之中,潜移默化地培育乡民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其次,作为乡村治理的绝对领导权威,村党委能够增强村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力度。受传统小农思想的影响,农民普遍呈现狭隘个人主义利益观。当前多数中国农民只看到眼前的、可以直接计算的个人利益,而看不到互帮互助形成的长远的、无法量化的村庄共同利益。[3]但是,他们倾向于服从权威,较为认可党委的工作。村党委固有官方权威的号召,有利于打破村民对志愿服务的疑虑,更好地参与其中。此外,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为普通村民起到良好榜样示范作用,进而启发民智,带动更多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强大的集体经济能有效增强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的力度
农业税费改革取消农村提留,农民负担在减轻的同时,农村村级财力的内生资源实际上随之削弱。尽管近年来国家对农村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农村基层建设的投入都在不断加大,但是村级组织承担的任务也在明显加重,农村集体经济的基础十分薄弱,可支配的资金捉襟见肘。2011年全国58.9万个村中,无集体统一经营收益或收益在5万元以下的占79.6%。[4]这种情况下,农村自发的社会力量无法有效支撑志愿服务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村党委、村委也无力顾及志愿组织的发展,更没有能力在资金上给予支持。
志愿服务组织能够传递社会正能量,但志愿服务组织生存窘迫,很多组织难逃动力不足,甚至失败的命运。有调查显示,能生存2年以上的民间公益组织不足30%。[5]其中资金困难是主要原因之一。
要突破乡村志愿服务组织的困境,除了要有领头人之外,最根本问题就在于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因为农村和城市相比,志愿服务组织获取资源的途径更为有限。为什么要强调壮大集体经济?其实,中国有些农村的富裕程度不亚于明星村,只是这些富裕村没有实行集体主义治理模式,也没有实现共同富裕。富裕景象下掩盖着巨大的贫富差距,尤其是通过不公平、不正当的手段致富,更会导致村庄人际关系的紧张。只有实现大多数人共同富裕的同时,村集体也富裕,乡村才有条件发展社会第三方的健康力量,才有实力为志愿服务组织提供资金、场地、办公设备等支持,乡村公益事业也才会有力支撑共同体的价值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才能落到实处。
(三)找准村民思想的共鸣点与利益的交汇点,促进核心价值观的内心认同
市场经济教会了人们用经济杠杆来衡量和调节人的思想行为,在思想政治工作领域,用利益观念来审视思想政治工作的合法性基础,也自然符合人们的正常思维逻辑。因此,志愿服务应立足于乡村实际,聚焦村民的利益、冲突、困境乃至官民矛盾,渗透于村民民主自治、各类帮扶互助活动、为弱势群体维权等,通过生活化的志愿活动,为村民办实事,解困难,实现惠民利民,从而获得村民内在、积极的志愿认同,引导村民感受志愿服务所呈现的正向价值观,这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价值观在乡村的培育。
此外,农村整体现代文化素养偏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相对比较抽象,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对其接受度。因此,乡村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时,应通过志愿活动把社会主义价值观具象化、简单化、乡土化。在帮扶弱势群体、尊老敬老的志愿活动中,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美德,让乡民清楚地认识到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就是从孝悌做起、从友善做起。在普法的志愿服务中,让村民认识到公正、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要要义。在清扫庭院、美化村庄环境的志愿参与中,认识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的是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扎实建立在村民的心里。
①费孝通指出,农民以自我为中心、以熟人社会为半径,以血缘、地缘关系为经纬而形成差序格局。农民以“己”为中心,独立单干。他们善分,分到家庭为止,从来不善于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各种形式的联合,以至于出现人与人之间的“原子化”和“隔离化”现象(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22—32页)。
②文中有关S村数据均为2014年6月笔者在杭州某一“明星乡村”调研所得。
参考文献:
[1]何显明.政府转型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建构——60年来政府体制演变的内在逻辑[J].浙江社会科学,2013,(3).
[2]谭建光.中国农村志愿服务调查报告[J].中国青年研究,2010,(3).
[3]邱梦华.利益、认同与制度:农村基层社会组织生长问题研究[J].理论导刊,2012,(8).
[4]周建明,夏江旗,张友庭.发展农村集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