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0 08:51:34 作者:左春和
民间秩序中的舆论能力和宗教宽容并不必然导致观念的同一,基于思想自由和行动自由以及舆论能力的增长,观念之争是一个必然出现的思想生态。松散、多元、分化的民间状态虽然有着基本一致的出逃目标和应然参照,但在具体的路径选择方面存在多重分立,更多的观念之争立足于目标之下的技术性讨论。社会科学的任何“整全”方案很难在“实验室条件”进行测试完成,它与当时社会的开放性交融已经加入了多种难以预设的因素,民间的各种“进步方案”也更难达到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统一。这并不说明民间秩序的混乱状态或乌合之众,正是活力及其创造性的特征才导致这种观念纷争,由观念纷争才能淘洗出一个清晰可见的目标和路径。这里所指的观念之争主要限于自由主义的内部分歧,并不涉及其它的路线主张,这是由于自由主义在当下的作用和对未来的意义,尽管这种观念之争出于多种流派和体系,但在总体上具有一些共同的重要特征。也就是具有一种特定的、独具现代性的关于人与社会的概念,它是主张个人主义的,并且倡导社会的平等,在限制政府权力的同时要求政府的责任伦理,同时承认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改造可以适应人对自由与权利的要求。之所以只强调自由主义的现实意义,不仅因为自由主义是一种现实稀缺,重要的是它对于未来的建构作用,而当下最具活力的观念之争也出自自由主义所提供的有效价值及其方案。真正的观念之争已不是学术空耗,而是立足于基本现实的道路求索,因为时间已容不得历史继续停滞,况且,人类的普世价值已经创立了明确可循的具体路标。在拉姆赛看来,“在近代以来的西方社会,自由主义观念支配一般大众的思想并影响形形色色正常的实践。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整个西方的政治制度都建立在自由主义原则及价值之上并受其制约”。民间秩序受自由主义价值的多年浸淫,已经逐渐领受其精神实质,但如何在当下找到适当可行的接口,则一直成为一种纠缠不清的问题。
从自由出发来表达自由是民间秩序中观念之争的重要前提,如果放弃了自由及其对于自由价值的确认,就只有对于一种观念的认同,否则,在对自由的追索中一定要表达对于自由的主张。这种观念之争首先是由于信息的分散,然后导致民间观念的多元复杂及其层次的分立,因为信息的分散存储提供给每个自由思考者不同的现实启示,甚至因信息不同导致相反的思考结果。尽管是网络时代为信息共享提供了便捷的途径,但由于目前能够捕捉到的各种信息都经过了掌控和筛选,甚至有的“漏网之鱼”也是一种现实权力策略化的“喂料”,因此,在一种“信息不自由”的状态下,每个人获得的真实有效信息都是有限的。但基于每个人天生的“理性自负”都会认为自己获得信息的可靠性,然后容易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的观念并以此排斥他人因信息不同而形成的不同意见。在极权主义时代,权力中心具有完全控制和操纵信息的能力,然后使用彻底改造过的信息为极权主义制造相应的意识形态,这种情况下,民众没有其它的信息获知渠道。在后极权主义时代,信息和管制的相对松动并不等于信息自由和信息透明,它的传播扩散并不是依靠自身的规律和渠道,操纵之下的信息扩散照样形成观念误导,然后引发民间无谓的观念之争。因为目前的民间秩序根本无法获得周全的信息资源,民间本身并不具有这种资源优势,相对而言,每个人获取的有效信息都是局部和片面的,同时也不排除错误及其相反信息的获得。尤其在言论不自由、新闻不开放的前提下,现实权力可以限制人们所接触的信息来误导集体判断,甚至将伪装的信息“透露”给民间的获取渠道,然后形成“自负”的信息判断。这在民间的观念之争中已经是一种重要“依据”,因“依据”的“可靠性”展开的观念争论在超越自由主义的基本原则,甚至造成自由主义本身的形象坍塌。在信息传播的限制范围内,对于有效信息的甄别只有信息的交换和共享,否则,任何碎片化的有限信息都可能导致观念的错误。
其次是民间秩序中专业的分化导致对于信息处理方式的不同,以此形成观念差异甚至相反。虽然自由主义价值在民间秩序中的普遍浸淫,但民间秩序并非是一个专业的研究机构和“统一阵营”,并且自由主义本身排斥和反对各种形式的意见垄断。在自由主义价值认领的人群中,各种专业背景及其专业训练同时存在,以此造成思维方式和对信息处理方法的千差万别,因此也必然导致观念之争。对于相同的信息处理,有着社会科学、法学、政治学、文学及其理工科等不同专业背景的人的确具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偏重经验真理,有的偏重必然真理,有的偏好理性梳理,有的善于情绪发泄。虽然不能否认各种专业背景的人都有观念的清晰、冷静者,但其观念大都具有专业训练和知识谱系的影响痕迹,尤其是受汉语思维方式的影响,传统的论证方式大都忽视逻辑忠诚,而注重情绪化的排山倒海般的气势,以此影响了观念的清晰和理性。观察这几年的观念之争,一些社会学背景上形成的观念容易把公共问题个人化,也就是把公共问题背后的政治机理归结为个人的道德问题与素质问题。一些法学背景上形成的观念容易偏爱法治优先论而忽略了法治本身的保障性制度框架,颠倒了法治与民主的基本排序。而一些文学背景上形成的观念则容易带有极强的浪漫情绪发泄,虽然也有一些反抗极权的光爆言论,但在建构路径上往往不得要领,甚至以自身观念的矛盾进行了自我抵消。专业背景和知识谱系确实对信息处理有一定的影响,但每个人都极难承认这一点,每个人都很容易认为自己找到了绝对真理,并以此捍卫自身的观念,拒斥他人的反驳,这正是出于人性的弱点。由于民间的观念之争都是一些无权者之间的思想碰撞,出于各自知识背景的支撑,这种纷争并不是一个暂时的现象,它会永远存在下去,即便是民主社会,这种出于专业背景影响的观念之争也会依旧持续。
其三是认知的差异。虽然民间秩序的形成得益于平等价值的认同,但由于每个人知识背景、信息资源及其社会活动范围的不同导致认知方向的千差万别,这也正是民间观念基本生态的构成基础。每个人都具有观察和认知事物的能力,但这种能力是有限的,因而有可能接近真理,但也可能接近谬误。虽然信息的获得、专业能力的训练可以提升每个人的认知能力,但这并不足以构成认知真理的决定性因素,之所以民间秩序中呵护平等价值,正是因为人类认知能力的基本平等这种预设。但这种预设并不是在否定人与人之间在同一事物上存在的认知差异,这种差异可能来自各种因素的影响。对于一些事物的常识判断,任何人都可能正确与否,即便是掌握了大量信息的专业人员,有时候越是这样的专业人员越有可能出现遗憾的失误。人类社会中确有智商过人的先知,他们能够看破人类的命运,并进行过大胆的预言,但单以此也并不能豁免其错误的可能。正如爱因斯坦当年对社会主义的极大兴趣和对民主社会的忧虑,罗素对于斯大林极权的赞赏,以及海德格尔在纳粹运动中犯下的致命错误,任何伟大的人物也都可能存在因认知差异而导致的观念谬误。由于经验真理只有通过事实观察才能认识,而所有为真的经验陈述也都仅仅是偶然为真,何况我们依赖的事实经验大部分是间接的,即便是新身经历,也可能具有偶然谬误。由于必然真理是先于经验为真或先验为真的,因此也极易误导我们在现实中观念的形成,以此排斥生活中发生的新的经验,从而形成唯理论的辩护。所以怀疑论者笛卡儿认为,“理性总是告诫我,凡是不能完全加以确定的东西,凡是能够找到怀疑之处的东西,都应小心翼翼地避免相信,就像避免相信那些显然虚妄的东西”。何况,在这种民间秩序的观念之争中多是因为价值判断,有时因价值判断的原因导致对于事实判断的修改,以此也反映出不完全自由状态下思想市场的缺陷。
民间秩序中的观念之争还出自对于权力的反抗和对于权威的警惕,民间秩序的选择本身就是确认每个人的主体性不再依靠思想的输入,而是每个人都要因观念差异进行自主交流和碰撞。在非民间秩序中几乎没有观念之争,权力体制中要求意识形态的高度统一,并以各种律令禁止“妄议”既定的“真理”。这种状态中,每个人思考的不自由也无法导向观念之争,这是一种被压制和阉割的观念状态,是对思想见解的封杀。在言论自由的范围内,约翰·密尔强调,“封杀见解表达的特别之处在于其对人类的剥夺,无论对当代还是后代都是一种剥夺,对这种意见的反对者剥夺得还比赞同者多。如果意见是正确的,他们被剥夺了用真理取代错误的机会”。由于权力体系对于观念的压制和封杀,言论自由的稀缺造成意见的高度统一,形成“异口同声”的“和谐”景观,达到思想方面的服从假象。尽管这种思考的不自由无法带来真正的观念交流,但人的思想是无法禁止的,目前人类还没有可以完全消灭人类思考的武器。这就必然使思考的不自由向着思考的自由进行转化,由思考的自由引发对于权力压迫的反抗,从而为民间的观念之争创造最初的动力。长期受到权力压制的观念一旦在民间秩序中找到汇合,它也并不会无条件地澎湃团结,由于在封杀过程中受到的打压而形成的经验,它不可能以任何驯服的姿态面世。这就成为一种特别的现象,专制性的封杀不仅未能彻底消灭思想,反而造就了它的反抗能力和不服从的天性,以此结成的民间观念市场其本身已有足够的反抗基因。这种由原初反抗体制权力而形成的民间观念秩序也会始终反抗任何区域和范畴的话语权力,其反抗天性不会屈服于任何知识权力和文化权力的压迫,也不会向任何新秩序束手就范,这样才得以保持民间观念的活力。孟德斯鸠曾经说,“在某些国家假如不能够听到任何斗争的声音,那么就能够确信那里没有自由”。同样的是,民间秩序本来就是从自由出发而结成的松散联盟,这里没有任何权力能够垄断和统一观念,只有各种观念和思想的纷争和碰撞。
这同样出于对权威的敏感,因为即便是民间的权威也照样会造成对思想的压制。在任何一个时代和社会既有大众观念,也有精英思想,也无法排除先知的存在,而先知并不一定就是当时世俗化的权威,有时可能恰恰相反,先知往往名不见经转,其观念可能遭受各种围剿。别尔嘉耶夫认为,“先知是孤独的,他处于和集体的冲突之中,那些宗教的或社会的集体,他遭到石块的打击,被认为是:人民的敌人;但他是社会的,他向人民和社会说出真理,他洞察到人类的命运”。在民间秩序中由于人性恶的一面,照样也有话语权力和观念权威的膨胀,甚至有以民间意见领袖自居者也想一统江湖,这时候思想先知的出现往往会消解其地位的形成,以此展开观念之争。真正的思想先知往往不屑于世俗的江湖称霸,他只是刺破某种观念的长期幻觉向人们说出真相,但这往往造成民间思想权威的地位动摇,表面的观念之争背后也就无法排除其功利目的。在经验范围内,思想权威对于观念自由的压制并不低于权力,权力的强制规训可能引起逆反和对抗,而思想权威对于观念自由的束缚往往带有极大的迷惑性。比如近年来,法治优先主民论、渐进论等,由于主导者的权威身份和这种理论的迷惑性极大地误导了民间观念,致使相当的人群趋向于对这种观念的统一。通过时间和历史检验发现,这类思想权威的形成及其地位的牢固是十分有害的,有时它不仅误导现实权力,还会误导一个民族,当年法国大革命中知识分子的鼓动作用和上世纪初我国知识分子对乌托邦主义的热捧所造成的民族灾难毁鉴不远。所以,在今天成熟的民间观念之争中,对于任何权威的警惕都是十分必要的,任何伟大的思想家也会犯下低级的错误,世俗世界不存在任何绝对权威。
世俗权威的形成和固化极易堵塞新的思想的产生路径,封闭已有的价值观念使其绝对化,进而影响对于真理的靠近,因此,警惕民间权威的形成已是经验基础上的思考自由。正是基于这样一个前提,每个人都是自身意见的形成权威,也就是每个人都有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资源进行处理的权利,从而形成观念的能力,这种平等条件下的预设防止了正确意见的被堵塞。但因民间秩序基本上有一个观念筛选的训练基础,它并不同于乌合之众的众说纷纭,所以这种以我为中心的观念形成并不会偏离大的目标,而且基本上会围绕在普世价值周围。由于互联网和自媒体的发展为个人的观念传播提供了便捷通道,传统意义上的权威已被新技术的进步所袪魅,个人主体性的强调致使每个人权威意识的从众脱落而向内回归。虽然民间秩序因拥抱自由主义及其普世价值而与权力板块分离,但其内部的松散性同时伴随的是一定程度的利益分化和立场分化,使得“共同体”本身一直在展开观念之争。一方面由于每个人自我体认的权威在我,认为自己处理、拣选了有关信息,其观念有接近真理的可能,因此,每个人都有条件通过自媒体表达或捍卫自身的观点。另一方面,尽管是在民间秩序内部,但其虚拟性亦不排除情绪化传播,进一步在道德、立场、事实上产生分歧,因为每个人所掌握的“事实”可能是片面的,但道德指责及其批判是容易的。何况,每种观念的背后都夹杂了太多的个人因素和私人化情感,这种高度立场化和个人化的观念表达在拒绝权力介入的情况下使权威得以稀释,每个人都可以对社会问题和他人进行道德审判。这种情况并不是有人指责的民粹化倾向,而是民间秩序在逃脱权力之后在警惕新权威形成中的必要训练,因为任何理性秩序的成熟都有一个不断发育、修正的过程,这个过程本身就是自由与理性的启蒙。因为民间都是由无权者结成的虚拟“共同体”,任何观念之争都可能因其自洽的舆论生态而达到一种均衡,这里只要没有现实权力的介入,其本身的缺陷会在各种纷争中进行自我修补和完善。
如果假设每个人认知能力平等的前提,但亦不能排除各种观念中所产生的进步差异,尤其在关涉公共话题和未来政治转型选项的争论中,确实存在路径选择的靠近或疏远。这主要集中在渐进论和变革主张之间的纷争,这种争论并不是有人所说的伪命题,而是当下确实面临的价值命题,并以此分化出民间不同的路径主张。渐进论热衷于通过局部改进试验和自我训练以完备整体转型的条件,避免因激进变革带来的巨大社会成本。变革主张则放弃这种渐进模式,认为在没有整体框架变动的情况下,任何局部的实验都是不成立的,因为根本不存在这样的局部空间。这实际上都是在围绕自由、法治、民主、权利所进行的道路探索,纷争的只是几种价值的排序问题,不同的排序会导致不同的观念主张。正如自由主义的基本理论构成一样,从霍布斯、洛克到罗尔斯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都坚持个人主义的立场,坚持个人至上的观点,但其实施路径存在巨大不同。之所以存在这种观念纷争,除了逻辑的运用,“事实”的拣选和信息的处理之外,社会命题并非封闭的课堂训练和模拟法庭,它的开放性、现实性必须接受当下社会的检验,否则就只能是一场学术演练。这样一来,学院知识分子在民间表达的观念主张与民间的行动派之间就产生了分歧,因为纯粹的逻辑推演无法说服行动者的自由开拓,也难以成为他们的精神导师。从最近的实例来看,行动自由者并不缺乏逻辑训练和知识储备,他们的陈词往往一洗学院化的装腔作势,让人耳目一新。这也充分证明,社会及其政治问题的观念主张是一种极强的实践问题,而不单是一种逻辑问题,如果没有实践自由的淬火试练,就难以在这一领域领袖群伦。
由于民间秩序并不是一个完美的道德“共同体”,由观念之争也会导致难以弥合的分裂,进而出现超越观念之争的人身攻击。尤其精英权威被袪魅之后,出于个人主义的道德虚荣和学术光环,很容易迁怒于观念之争的强大对手,甚至以一种自己常常反对的方式来攻击对方,造成民间“共同体”的破裂。有些极具穿透性的先知观念不但刺破了一直以来的希望泡沫,甚至也刺破了权威者的思想光环,难免引发追随者的众怒,成为民间一时的讪诋对象。这种观念之争中的理性缺陷不仅存在于民间秩序,它几乎存在于人类所有的思想交锋中,正是由于民间都是无权者之间的争论,它并不能造成对当事人的实质伤害。这也同时证明民主的必要,如果不是民主制度的框架约束,有权者在介入观念之争时可能造成权力严重的报复性后果,因为人性及其权力的弱点是难以消灭的,它只能被限制。这也同时说明,极权主义的酵母潜藏在每个人意志的深处,如果没有束缚性的限制条件,每个人都有权力膨胀的欲望,即便在无权者组成的民间秩序中,也照样不能排除象征性权力的蠢蠢欲动。这里的观念之争可能存在捍卫自身观念的良好愿望,但其方式和手段又破坏了我们苦心经营的自由秩序,回到了一种极权主义萌芽的老路。刘文瑾先生认为,现代政治之所以产生极权主义的恶,其秘密就在于此,人们为自己坏的意愿寻找好的理由,用意识形态取代个人良知。由此,从最坏的行动只能得出教训,不能得出宽恕的需要,也就是只强调自己的动机伦理,而忽略了行动后果,使之陷入一种着魔般的疯狂之中。尤其在一些文人化的观念之争中,一些传统之恶极易暴露,不去反驳对方的逻辑与价值判断,而专门针对辩论者的从业背景进行恶意涂抹,以此恶化了刚刚开始的公共讨论。这是一个久远的劣根性的传统,也是长期专制社会之下被培育的恶果,在民间讨论中依然未能吐尽自身的狼奶,也未能放弃专制者驾轻就熟的手段。这样的公共讨论就退化为个人之间的情绪之争,远离了公共讨论的意义,偏离了未来目标的理性要求,使得民间的观念之争造成“意见”空耗。
虽然目前的民间秩序所能承载公义的能力还如此稀薄,但作为每一个脆弱的个体在遭受传统权力的压制方面,民间仍然可以提供精神及其自由的慰藉。本来,其观念之争就是为了加强这种对于自由的支撑性力量,而不是打碎每个人心中的未来希望,在拥抱自由及其公义方面,每个人都具有同样的权利。在进入民间秩序的所有观念之争中,所有的纷争只能用观念和思想的交锋来解决,切不可依靠其共同敌人的力量来进行打压或瓦解,这是民间在现代主义置换之后所面临的脆弱的承载能力,其目的在于实践我们所热爱的自由。目前这种观念纷争中的缺陷一方面是人性的弱点所致,正是人性具有这样难以消除的弱点,才必须实行宪政,一方面是由于非自由秩序下长期权力压制造成的人格缺陷。因为只有健全的民主法治环境才能培育出健全的自我人格,也才能出现健康的公共讨论和意见交融,所以这种缺陷是长期的专制权力造成的文化遗传,只有民主政治下才能将此压制起来。另外,民主本身就是在争吵中发育和完善的,任何观念层面的纷争将有利于行动中目标的统一,观念之争恰恰在于减少或消除行动的对抗,因此,尽管这种带有重大缺陷的观念之争耗损了一定的民间信誉资源,但仍可看作是民主之前的训练代价。自由作为一种实践者的伟业,它在不断激励着实践者形成自己独特的观念和语言,这不仅会挑战历史以来的自由主义和观念权威,甚至还会挑战我们每个人的自由想象,只有如此,自由的实践才是可能的。正如宾诺莎所认为,人类获得自由的途径并不在于摆脱自己行为的必然性和因果性,而在于从外在的或强制的必然转变为内在的或自由的必然,也就是说使自己的活动从外在因果的强制性中解放出来,变成自己自觉自愿和希望实现的行为。只有如此,人类才能从自然的奴隶变为自然的主人,从而获得自由。所以,只有真正热爱自由的人才能够拥有自由,并用观念的交流而扩大自由,使自由秩序见证我们的精神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