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3 13:53:30 来源: 中国村庄
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出席全国扶贫工作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新年伊始又到井冈山农村视察,要求要确保到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浙江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夏宝龙书记提出“不把绝对贫困带入十三五”,去年就启动了消除“4600元以下”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浙江已成为全国第一个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台州积极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探索了不少新路子、金点子,特别是注重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以“造血”的方式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如台州黄岩针对地域面积占全区50%的西部山区通过整合帮扶资源,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大力培育富民产业造血,可为相关地区如何推进扶贫工作提供借鉴。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小康的难点、重点、希望都在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强的村,农民都能够率先实现小康;而集体经济薄弱的村,农民往往是单独奔小康,大都还是“睡懒觉”。当前全国农村仍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如何实现这么多人有效脱贫,事关奔小康的质量和水平。
一、当前扶贫开发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方面,从低收入人群的分布来看。有句话叫“一富富一窝,一穷穷一片”。据调研,2014年浙江省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为340.16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85%;台州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为42.78亿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在该市4737个行政村中,集体经济年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有62个,500万元的有126个,100万元的684个;5万元以下或零收入的有1152个,占总数的24%,低收入人群大多都集中在这24%的村。
另一方面,从扶贫工作的短板来看。一是扶贫对象的“精准性”问题。当前贫困人口的数量是根据统计的抽样数据计算出来的,贫困人口数据库也未能实现动态的、实时的数据更新,到底谁是贫困人口、分布在哪里、致贫原因何在,怎样才算脱贫,很多方面都还不太清晰。二是社会救助制度“碎片化”问题。目前我们国家的各类救助制度日趋完善,但这些制度分割在多个部门,未能形成整体联动。同时,相关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力量为了操作简便,往往都把低保户作为救助的简单条件,导致一些救助对象享受多重救助待遇,而一些困难对象在遭遇特殊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时得不到有效救助。三是扶贫机制的“长效性”问题。我们对台州贫困农户27148户、54333人进行了全面核查,从致贫原因分析,发现致贫原因重点是因教育低、脱贫意识低、发展技能低带来的能力性贫困和因生存条件差带来的条件性贫困,占到了70%。因此,如何提升技能、改善生存条件,推动贫困农民兄弟投身“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是最重要、最根本扶贫方式。从人员分布情况分析,低收入人群大多都集中在村级集体经济5万元以下或零收入的村里。因此,如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力培育富民产业造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不失为一条精准扶贫的新路子,更是实现全面小康的长效机制。
二、对策和建议
一是完善贫困的精准识别机制。从摸清底数入手,做到识别贫困对象精准,致贫原因分析精准,扶贫措施制定精准,项目资金投入精准、组织保障跟进精准,真正实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精准施策。
二是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整合现有各项救助制度,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制度为支撑,以精神救助、特色救助为补充,各项救助制度相互衔接、救助功能协调发挥,及时、有效救助困难群众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
三是大力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各级政府要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大扶持力度,就目前来说,各级政府对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财政支持主要集中在村庄整治等新农村建设的补助上,不到财政总支出的1% ;没有专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专项基金,也没有对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具体项目;金融机构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也没有优先提供信贷和融资支持。国家要建立经济强村扶持薄弱村发展的激励机制和优惠政策,特别是地方政府在安排产业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同时,综合考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指导和布局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和经营项目,村级集体项目建设的审批绿色通道,简化手续,提高效率;要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和经营性土地入市,享有城市国有土地同等待遇,增加村集体和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创新金融机构金融服务,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单列信贷计划,对于符合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和利率优惠。
四是加强和支持村庄能人的培养。“一人能一村荣”的例子很多。一方面要出台各类人才回村创业、帮助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家和成功人士回报家乡,这些人有着一定的经济基础、丰富的发展经验,而且层次普遍较高,将理念、管理和有效投资回馈家乡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要挖掘、培养本村的优秀人才,加强村级班子队伍建设,解决农村人才匮乏的短板。
五是切实强化社会监督。加强扶贫资金的阳光化管理,各类用于消除贫困的帮扶资金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