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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2015年度第十六至十八期远程培训班的通知

2015-10-22 10:27: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农业(农牧、畜牧、农垦)科学院,部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农业部人才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人[2015]17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利用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开展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201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人[2015]21号)的统一部署,受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委托,举办2015年度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第十六至十八期远程培训将围绕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正确购买与使用农药和生物源农药等主题展开,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通过全国农业远程教育平台,聘请专家在北京的演播室授课,以网络直播的方式传送到全国31个省(区、市)农业系统近800个卫星远端接收站,各站点所在地农业部门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参加培训。

  没有卫星远端站的地区,可在卫星网直播后,自行选定时间,由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农科院(所)组织人员通过中国农业信息网(政务版)“农科讲堂”专题、农广在线网站“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专题或农科讲堂微信公众号观看培训内容。

  二、培训安排

  第十六期

  (11月10日)

  9:00-11:00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与救济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李菊丹

  第十七期

  (11月18日)

  9:00-11:00

  如何购买和使用农药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监督处处长刘绍仁

  第十八期

  (11月26日)

  9:00-10:00

  细菌农药及其应用技术

  湖北省生物农药工程研究中心研究员 杨自文

  10:00-11:00

  农用抗生素及其使用技术

  三、培训对象

  各省(区、市)、地(市)、县(市)、乡(镇)农业事业单位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科技人员,各农科院(所)农业科技人员,部属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各农业科研院、所要充分认识加强农业科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的重要意义,根据每期培训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组织农业科技人员及时就近参加集中培训,积极动员农业科技人员参加网上培训。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全省的知识更新培训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二)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当地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做好卫星站点设备的调试,保证培训顺利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统筹,积极动员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做到应训尽训。各地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要认真做好组织服务,保证培训有效运行。

  (三)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培训的管理考核,指派专人负责培训管理,如实记载参训人员出勤情况、并将参训时间计入继续教育学时数。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科学院和部属事业单位应于每月底前将参训人员名册(附件2)、对培训内容和主讲专家的评价意见(附件3)和培训现场照片资料汇总后统一报送我部(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即可),在2016年1月10日前对全年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形成材料上报。

  联系人: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王伯文 司洋

  农业部人事劳动司 龚一飞

  电话:010-59196087、59196107

  010-59191651、59196099(技术)

  邮箱:ngxwl@sina.com、rssrcgzc@agr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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