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2 09:06:59 作者:吴敏超
五四运动后,知识分子群体在近代启蒙与救亡的主旋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国共两党成为中国政治舞台上的两大主角,知识分子成为两党重视与争取的对象。尤其是抗战爆发后,民族危难加剧,大批知识分子从沿海地区内迁至西南大后方,他们的政治倾向与社会影响力,直接关系到国共之争的最终走向。
马寅初是民国时期最负盛誉、最为活跃的经济学家之一,五四时期便已是北京大学教务长,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长期在立法院身居要职。1940年7月至11月的近半年时间里,针对通货膨胀愈演愈烈之势,马寅初连续发表文章和举行演讲,强烈主张稳定物价,对发国难财者征收临时财产税以回笼货币。他所谓的发国难财者,即以孔祥熙和宋子文为首。由于马寅初对孔宋的批评在社会上赢得普遍同情,产生巨大影响力,1940年12月6日,蒋介石令宪兵团“请走”马寅初,随后将其软禁于贵州息烽。此即为本文关注的马寅初被捕事件。目前学术界对这一事件的关注焦点,集中于颂扬马寅初不畏权贵、言人所未敢言的精神,凸显深重国难下知识分子的勇气与良知。随着时间的流逝,马寅初痛批孔宋之事被演绎得愈来愈精彩、神奇。但若从严肃的学术研究规范看,相关论述不免有夸大不实、以讹传讹之处。
事实上,我们有必要回到历史具体脉络中,深入探讨这桩以马寅初为主角的个人“传奇”事件的来龙去脉,借以考察抗战危局中知识分子的政治选择以及国共的应对策略。本文利用《马寅初全集》、蒋介石日记、《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国民政府高层人士邵元冲、冯玉祥、翁文灏、唐纵等人的日记与朱家骅档案,以及与马寅初交往频繁的竺可桢、黄炎培等人的日记和中共方面的资料,细致考察马寅初的学术理路与心路历程、抗战时期国民政府的财政处境与孔宋的实际作为、国共两党对马寅初的态度变化等。马寅初被捕事件,是他与国民政府关系从亲密到疏离、反对的转折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共相争、时代鼎革之际,知识分子介入政治、乃至做出政治抉择的复杂缘由与生动面相。
1914年,马寅初获得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回国后在北京大学担任经济学教授11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马寅初长期任职于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与财政委员会。至抗战爆发,他先后为国民政府起草或审议制订了《工厂法》、《票据法》、《交易所法》、《商标法》、《〈公司法〉施行法》、《银行法》、《储蓄银行法》、《营业税法》、《商会法》、《工商同业工会法》等诸多重要法律。这些法律的制订,为当时工商业、金融业的正常发展提供了保障。此时,他与学术界、沪杭工商界有广泛交往,社会影响力持续上升。不过,马寅初在立法院任职期间,并非风平浪静。
1933年初,马寅初担任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委员长一职后,与财政部的关系渐趋紧张。他先是因反对财政部的禁烟条令遭到政府抵制,接着愤而提出辞职。后来他又公开批评财政部对有奖储蓄、白银问题的处置方案,引起财政部的不满。马寅初与财政部“唱反调”,体现了他作为经济学者、财政专家的诸多独立思考,作为立法院的一名委员,他在很大程度上仍保持了学者本色。事实上,马寅初并非故意与政府为难,而是一个经济学家从学者立场与学术训练出发,对自己主张、见解的一种不懈坚持。
1934年春夏间,马寅初在全国第二次财政会议、立法院会议等各种场合提出禁止有奖储蓄,态度坚决。他认为万国储蓄会与中法储蓄会开展的有奖储蓄,妨碍国内正常储蓄事业,应趁《储蓄银行法》颁布之机取消一切有奖储蓄。马寅初还批评财政部因对有奖储蓄会征收印花税与特税,每年收入可观,因而不愿取缔万国储蓄会,要求该部“以身作则,除去此种恶税,断不可爱惜区区收入,任其流毒无穷也”。或许是由于马寅初的不断宣传,1934年7月,“取缔有奖储蓄案”在财政部会议上终获通过。早在1928年前后,马寅初已经批评过财政部的禁烟举措,因他一直主张禁烟问题应由民政部负责,财政部禁烟不免会使禁烟与财政收入挂钩。可以发现,在禁烟与禁止有奖储蓄问题上,马寅初与财政部的分歧,体现了一方更多地从社会道义角度考虑问题,一方则从财政收入上考虑,是非曲直和利益纠葛较易判断。不过,在1934年下半年至1935年有关白银问题的应对上,马寅初对财政部的异议更多地是从学理出发,其中争论之点,包含了复杂的技术因素与时世变迁的影响,很难说某一方的主张就完全正确并具有可操作性。
1934年6月,美国通过购银法案,国际银价上升,中国白银大量外流。财政部下令征收银出口税,以平衡中外银价,使运银出口者无利可图。马寅初认为,中国入超浩大,华商欠洋商的货款甚多,中国现银源源不断地流入汇丰银行,而外籍银行不在财政部管理之列,所以只要入超问题不解决,最终还是不能阻止现银出口。的确,财政部征收银出口税没有解决当时的白银外流问题,但马寅初寄希望于中国的国际贸易状况在一朝一夕间获得改善,解决入超问题,显然也至为困难。他建议国人完全使用国货,似更不现实。随着白银问题的日益严重,政府与经济学界、金融界共商对策,形成了一场有关白银问题与改革币制的大讨论。马寅初是“入超派”的代表人物,主张统制国际贸易,并认为改变币制困难重重。赵兰坪、姚庆三、顾翊群等学者对马寅初的观点进行了批驳,主张尽快实行货币改革。1935年11月财政部主导的法币改革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进行的。应当说,财政部主导的法币改革总体上是成功的。法币改革顺应了历史潮流,是中国货币体系现代化过程中迈出的关键一步。马寅初对待货币改革的态度则显得过于保守。
从禁烟活动到有奖储蓄,再到白银问题,马寅初与财政部之间可谓芥蒂已深。1935年元旦,马寅初写下《快乐之生活》,概述自己在中国经济学社、学术研究和立法方面的收获。随后笔锋一转,感叹“惟快乐之中,尚有最感不快者两事:即禁烟与取缔有奖储蓄是也”。并指责财政部迟迟不肯执行相关法律。不久,财政部与马寅初之间的矛盾趋于公开。1935年1月29日,南京《中国日报》刊发社论,不指名地批评马寅初:“现在中央立法机关有一位著名的经济学者,在立法机关内主持财政经济方面的工作。这位学者每逢讨论到经济财政金融问题的时候,或者讲演著述的时候,或是在私人谈话的时候,每逢到与以前有过关系的银行或公司利益有关系时,无不是站在银行或公司的利害上来说话,甚而至于政府关于财政经济上的措施只要与银行公司的利害相冲突的时候,他就不免表示怀疑或反对。”文章最后还提醒马寅初,要检点自己的言论,顾及国家利益和公务员的责任。马寅初很快撰写《对最近几件金融立法的说明》,以为辩驳:“鄙人服务立法工作,转瞬六载有余,不无相当经验,深知责任之艰巨,弊窦之难防,故对每一法案,无不特别慎重,期免陨越。”针对《中国日报》社论要求顾及国家利益和公务员责任之说,马寅初特别声明:“鄙人每以党员的地位,对于危害党国,借便私图之流,不得不以正言相责,虽得罪于人,在所不计。”也就是说,马寅初认为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国民党党员,为“党国”考虑,才会直言不讳、勇于批评。马寅初的文章发表后,财政部紧接着发表了一篇辨正文章。这些文字往来,是马寅初与财政部矛盾升级的体现。
马寅初文与财政部的辨正文,涉及当时立法院正在审议的《储蓄银行法》与交易所税案中的多个问题。试举一例说明两者的分歧点。《储蓄银行法》由财政部起草,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储蓄银行应将所有当储蓄存款三分之一之公债、库券及其他有价证券,交存中央银行或财政部指定之银行,以为还款之担保。”该法提交立法院审查时,马寅初主张将其中“公债、库券及其他有价证券”改为“公债、库券及其他担保确实之资产”,这样银行拥有的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也可作为担保,以减少社会上对公债的炒作。同时,马寅初建议将缴存比额由1/3改为1/4。这样就不致占用银行更多资产,便于资产流通与业务发展。财政部在辨正文中则认为,国家的债券有基金担保,比起涨落无定的房地产等更为可靠,因而坚持用公债与库券作为担保。而且,此时正值世界经济危机,1/3的缴存比额,更能确保银行业务稳定,保障储户利益。显然,两者的分歧及缘由十分明显,马寅初是站在银行角度,希望增加担保品的种类,减少缴存比例;财政部则想提高该部发行的公债地位,1/3的缴存比额名义上是为储户安全考虑,实则可以增进中央银行的地位。确如财政部所说,当财政部与银行、公司发生冲突时,马寅初站在银行角度立论。联系20世纪30年代中期国民政府不断加强对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金融业的控制,马寅初此时在立法院的申辩,实际上是在国家与商业银行的博弈中,站在民间立场上。从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会议记录可知,从1935年3月26日到4月11日的4次会议,委员长马寅初均缺席,由委员陈长蘅代为主持。显然,马寅初以拒绝参加会议作为抗议。
不过,马寅初的民间立场,也需要进一步探讨。在这一案例中,“民间立场”是指维护银行利益。实际上,广大储户也是“民间”,而银行与储户的利益往往并不一致。如增高缴存中央银行准备金的比例,显然不利于银行而有利于储户。事实上,对马寅初而言,并没有到底要代表谁的预设,他将自认为正确的学理,结合国情,作为立法与立言的依据。其中,模仿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中国建立现代金融制度,同时独立于政府财政,当是其中应有之义。这与马寅初当年博士论文选择做纽约财政的内在关怀,一脉相承。若抛开马寅初发言时的意气之词,可以发现,他虽然多次对财政部提出尖锐批评,但目的是提醒政府及时解决禁烟、有奖储蓄、白银外流等问题时存在的技术细节,克服弊病,而不是在挑战政府统治的合法性。这也是马寅初在1935年初风波之后仍担任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委员长的原因。当时的财政部长孔祥熙也继续参加马寅初主持的中国经济学社的活动。
与1940年马寅初被捕事件最密切相关的,是他有关战时财政的见解。这一问题起始于1936年。鉴于当时中日之战已是山雨欲来,战时财政问题即政府如何筹措经费应对战时的庞大开支进入学者视野。由马寅初担任社长的中国经济学社,在社刊《经济学季刊》第7卷第3期上开辟专号讨论。参考第一次世界大战经验,学者们对于征税、举债和通货膨胀这三种战时财政收入来源,结合国情进行了细致分析与权衡。在西方国家,所得税和遗产税是重要财政收入,而我国尚未全面推广,所以将其作为战时收入重要来源的呼声非常高。马寅初即是这一主张的代表,他提出:“非常时期之国家财政,应以开办所得税为主要收入之一,必要时,再作有限制之通货膨胀,并发少数公债以补助之。”可见,马寅初的主张是以开办所得税为主,以有限制的通货膨胀和公债为辅。事实上,所得税和遗产税试办时,必然收入不丰,特别是我国以农业经济为主、工商业不发达的现实情况,决定了所得税不可能像英美一样在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后来所得税与遗产税的实际征收情况也证明了这一点,马寅初的战时财政主张显然值得商榷。
1937年7月,蒋介石、汪精卫等政府要人主持召开庐山会议,包括经济学家在内的全国精英被邀至庐山,商讨国是。经济界同人重点讨论了战时财政与金融问题。马寅初综合各人意见,认为战费来源主要包括加旧税与办新税、举借内外债、增发纸币(但应极力避免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发生的严重通货膨胀)三项内容。此时的马寅初,也不得不承认所得税收入有限。欲以所得税为战时财政的主要来源,可以说是一厢情愿。庐山会议使学者的意见进一步在政府高层中传播,并影响政府决策。抗战爆发前后,国民政府开征所得税、过分利得税、遗产税等新税弥补损失巨大的关税,发行5亿元的巨额救国公债,并积极寻求外债,与学者的上述建议颇为一致。
但进入1938年后,通货膨胀的苗头开始出现。1938年12月,中国经济学社举行第14届年会,以是否维持法币汇率为主题展开论辩。时任财政部长、中央银行行长的孔祥熙也是中国经济学社社员,他做了外汇管理问题的长篇演讲。马寅初提出,希望政府能坚决维持法币汇率。孔祥熙当即表示,维持外汇汇率关系到整个抗战的财政经济大局,一定要设法予以维持。此时,“全场社员一百六十余人以及来宾鼓掌达数分钟之久,尤足证明本社同人对于维持法币汇价情绪之热烈矣”。学者与政府达成共识的这一场面,令人颇为感慨。维持法币汇率,防止通货膨胀,是以马寅初为首的大部分经济学家翘首以盼的事情,但在战时境况下却很难做到。抗战爆发前后,马寅初一直主张战时财政的应对方策应以加税为主,尽量避免通货膨胀;当面临越来越大的财政压力时,马寅初极力宣传法币贬值、通货膨胀的种种弊端,提出法币汇价非予以维持不可。事实上,孔祥熙的保证并未践行,或者说,战时财政的发展方向不可能以个人的愿望为转移。从1940年开始,面对巨额军费支出与财政赤字,政府被迫走上日益严重的通货膨胀之路。显然,这是马寅初最不愿看到的情形。可以说,只有厘清马寅初秉持的有关战时财政的学术主张,才能理解他后来强烈批评政府通货膨胀政策、指责孔宋大发国难财的根本原因所在。
20世纪二三十年代,马寅初可以说是中国最具现实关怀的经济学家。他对财政金融问题尤其擅长,经常以专业素养与热情,提出见解,擘画献策,影响财政当局与社会舆论。他与政府保持相当联络,长期任职立法院,与蒋介石、邵元冲等国民政府多位高级官僚多有往来,同时又坚持自己独立的学术见解,不乏对政府的批评之声。30年代中期马寅初担任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委员长期间,与以孔祥熙为代表的财政当局关系不甚融洽,便是其中一个重要面相。不过,总体而言,马寅初在这一时期一直以国民党的忠实党员自居,与国民政府最高当局亦存在相当程度的共识。马寅初对财政部的所有批评,都遵循这一底线,属于“体制内的批评者”。更重要的是,他的批评虽有其学理基础与事实依据,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并非完全正确。他在法币改革时持保留态度,以及认为所得税是战时财政的重要来源,即为其中较为明显的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