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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共产共妻”制

2015-10-27 07:55:26       作者:禽禽

    近日,一位语出惊人的经济学教授谢作诗发出“收入低的男人可以合娶老婆”的高论,引起的争议不断。这位教授从中国人口比例失衡出发,提出安置中国在十年内将出现的“三千万光棍”的解决办法:低收入群体合伙娶老婆。这种自由主义论述立即引发争论:左翼诟病该解决方案“默认了社会的不平等运作机制,把人视作商品以接受‘看不见的手’的冷漠分配机制”;而女权主义者则痛斥其“只把女性当作工具,而忽视3000万光棍背后的‘溺杀女婴陋习’”。

  “共妻制”当然不是这位谢教授发明出的解决方案。基督教所带来的“一夫一妻制”现代文明在今天早已被封为社会秩序中的真理,而在中国这片土地上结束不逾百年的“一夫多妻制”也仍然留存在我们的历史记忆之中。现如今听来陌生的“共妻制”,在人类文明史上,曾有着悠久而深刻的历史渊源,并在很多族群部落中仍然延续至今。甚至在百年内的现代政治发展进程中,它也曾是个耳熟能详的名词,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引发过轩然大波。这个现今被视为自由主义经济逻辑中的“团购老婆”的言论,让人想起了曾经在另一种意识形态框架下发生过的荒诞而离奇的法律案件及其后伴随的传播事件——“共产共妻”。

  “从1918年5月1日起,所有17至32岁的女性应摆脱个人控制的束缚,宣布自己为人民的公共财产。”

  ——《俄国少女及妇女公有法令》 1918年

  这个“共妻令”在布尔什维克政权成立之初曾掀起轩然大波——不仅仅在仍处于变革动荡之中的苏联引发不小的骚动,在西方阵营中也成为一种抵制共产主义的政治武器被长期宣传,甚至在彼时五四运动进行的如火如荼的中国,谣言也曾耸动一时,让人们对刚刚在苏维埃诞生的“共产主义”一度望而却步。

  这当然不是一个真实存在过的法令,而是历史中著名的谣言审判案件。1917年十月革命爆发不久后,一个叫做赫瓦托夫的布店老板在莫斯科到处张贴一张告示。告示称:

  工人或社员们只要持有工厂工会开具的《无产者家庭证明》,就有权“享有”一个女人,每周3次,每次3小时。而女性“公有化”之前的“原配”丈夫仍将保留对原来妻子的“优先权”,但如果丈夫抗拒将妻子充公,那么他将被剥夺这一“优先权”,和与其他“充公女人”发生亲密行为的权利。

  很快,这则“法令”便被发现是一场私人导演的借助共产主义而满足一己私欲的骗局。在谎言揭穿前已经与一群人结社实践了这个“法令”的布匹店的色鬼赫瓦托夫虽在审判中从法庭获释,但因他盗用“共产主义”之名为革命抹黑,在获释后马上被一群革命的捍卫者杀死了。

  然而这个“共妻令”风波却并未随着法庭的审判而结束,反而成为“共产共妻”谣言的开端,它漫长的宣传史带来的政治风波在二十世纪之初全球范围内影响巨大。

  在苏联,虽然从未出现过关于“共产共妻”的官方文件——事实上列宁在苏维埃刚建立时颁布的法令确实努力将妇女从家庭束缚中解放出来,使她们拥有完全的经济、社会和性自主权——然而一些好色之徒却打着共产主义的旗号以谋私利,将“公有化资产阶级妇女”的行为一直实践到上世纪三十年代。与此同时,在革命时期社会仍处动荡之际的苏联,这个荒唐的法令被右翼势力广为利用,企图诋毁苏维埃政权:右翼报纸添油加醋,持续传播这个假法令。而正逢俄国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白卫军以布尔什维克的名义颁发了大量假法令,持续煽动群众与苏维埃政权为敌。

  很快,在政府的大力提倡下,苏联社会便经历了去色情化改造,转向了禁欲主义。(“人民的敌人费劲了心机,妄图以资产阶级思想影响青年人的婚姻爱情观,从而在政治上腐化苏联青年。”——《共青团真理报》社论 1937年)

  在西方国家,这个假法令也曾引发不小的红色恐怖——1918年夏天,西方阵营的各国报纸上纷纷出现这样的头条:“禁止组建家庭,布尔什维克共妻”,“社会主义令卖淫合法化”、“苏维埃实行群婚”,“布尔什维克将俄罗斯丢到了人类文明的角落里”等等。

冷战时期美国描述苏联的政治宣传连环画

  借着人们的以讹传讹的曲解和报纸的政治宣传动机,苏联共产党一度实行“共产共妻” 政策的传说在西方被越来越多的人视为曾经发生的真实历史。而这个俄罗斯布店好色老板所导演的闹剧也成为了两大阵营意识形态斗争的武器。

  当这个谣言抵达中国时,中国社会正逢五四运动,在剧烈的社会变动之中探索现代化的方向。“共产共妻”谣言无疑为中国的革命之路带来了不小的困惑——共产主义早期在中国的传播,一直伴随着“共产共妻”的迷思,被制度的反对者当作攻击的武器。

  彼时的军阀们对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尚有所敬畏,提起“共产主义”却嗤之以鼻。奉系军阀的首领张作霖彼时曾说:

  “现在有些人闹什么革命,想想把俄大鼻子那一套拿中国来,叫什么共产共妻啦,你们大家一想,什么都可以共,个人的老婆孩子也可以共吗!”

  五四运动之后,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甚嚣尘上,激进的革命者纷纷把婚姻制度当作了旧秩序的靶子。伴随苏联共产共妻谣言在中国社会的传播,一股“废婚毁家”运动在中国社会被掀了起来,成为了苏联镜像下革命激进者的乌托邦幻想。一批批进步青年社团如“利群书社”、“男女生活互助社”随着马克思主义的新思想而兴起,离经叛道的年轻人把革命理想发挥到了极致,“离婚”事件在社群间屡见不鲜,进步青年纷纷挣脱与家庭的经济纽带。

  新思想运动(包括妇女解放运动)中一系列的激进行为反而为政治立场相左的“共产共妻”造谣者提供了可利用的宣传便利。

  “少数无知妇女发起举行各界妇女免耻裸体游行大会,创此荒谬绝伦之邪说者,实系共产叛徒,以恶毒之设想,用狡诈之手段,利用无知妇女,打破妇女廉耻,扰乱社会秩序,以为实行共妻之动机。”

  ——《申报》1927年

  留洋归来对社会主义进行正统解读的革新者屡屡被社会误读。且不论本该在中国社会有号召力的新口号“劳工神圣”,连“自由恋爱”的新思潮一时间也被等同于“共产共妻”,“共产主义”的赤化思想更让人闻风丧胆。一时间,苏俄的“假法令”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中国的传播制造了重重障碍,“共产共妻”也就成了当时反共者的有力证词。

  今天,几乎已从生活在现代社会的人们的历史记忆中消失了的共产主义“共妻制”,在“历史终结”后又被“阵营”另一方的一位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拉回到人们的视野之中,提出了当年“假法令”的类似诉求。历史总是如此吊诡,而女性被视作商品和意识形态工具的处境却一次又一次重演。

  本文主要参考文章:《苏俄“共妻令”事件》、《共产主义:舶来谣言变形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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