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5 15:30:36 来源: 社会科学论坛 作者:樊佩佩
一、导言
中国农村的阶级划分伴随着1947年开始的土地改革而展开。当时国内的形势是,中国共产党在同国民党的作战中由防御转为进攻,三路大军(刘伯承、陈毅、陈赓)在华东、华西和华中把战争打出了外线,粉碎了蒋介石要把革命扼杀在华北根据地的计划。军事上的胜利配合着政治形势的变化:1947年秋天《土地法大纲》的出台加速了封建土地制度的终结,土地改革最重要的制度性成果——农民土地所有制,终结了延续数千年之久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同时,伴随经济基础改变并为其提供合法性依据的是对社会结构的改造——以阶级划分开始的推翻农村剥削阶级的斗争。
虽然土改与阶级划分都是共产党从外部进行的制度性植入,但它如何把党的意志内化为村民自身的诉求,把他们吸纳进治理的轨道,然后从内到外地对社会结构和政治文化产生影响。基于此,本文关注的问题是:中国如何从乡土社会转变为阶级社会?如何理解阶级划分的机制?阶级划分的后续效应与发展趋势——对当时的社会结构及以后的重大社会事件有什么影响?
二、两种立场下的土改运动
由于资料的开放程度有限,还有意识形态的影响,中国大陆对这场土地改革多以文学的形式展示,学术研究鲜见,批判性作品更少有。《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以下简称《翻身》)一书是研究这一过程的代表作之一。韩丁采取“自下而上”研究当代中国农村社会史的视角,以一种人类学家“在地化”的参与式观察,生动描述了山西潞城县张庄从1947年到建国前夕的土改和斗争过程,展现了农民如何在共产党的引导下,“把自己从自然和社会力量的被动的手盖着,转变为一个新世界的积极的建设者”的“翻身”过程。作者抱着对中国革命的同情和对新政权的认同,对这场翻天覆地的改变持以积极的态度,认为《土地法大纲》是一部类似于《黑奴解放宣言》的法令,阶级斗争类似于废奴运动一样为农民取得了平等地位,引领他们走上了翻身为主人的康庄大道。按照韩丁女儿卡玛的说法,他是一个“白皮红心”的“马克思主义者”。这就不难理解为何韩丁对第三世界推翻统治阶级的斗争持以正面态度,对中国的平等化和平均主义浪潮持以鼓励态度,对毛泽东以后的中国的发展存疑:他担心中国让西方大财团进来,会重新沦为殖民地。
作为一名在中国生活了多年并参与土改的美国人,韩丁与中国政府关系良好,他的创作“受到了官方文学体制的话语激励,得到了党的最高领导机构‘中共中央’,党的最高领袖及党的意识形态领导人和文化官员的肯定”[1]。与韩丁正面看待中国革命的立场不同,弗里曼、毕克伟和赛尔登所著《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以下简称《中国乡村》)采取西方文明的视角,以欧美为中心的现代化价值体系为参照,他们认为:“这个体制堵死了任何容易通向现代化形式的更自由的途径。”[2]在50 年代中期,中共在发动反市场运动的同时破坏了当地重新兴起的棉纺织、纺丝、榨油和其他农村副业及手工业,损害了劳动积极性,把人们束缚在强制性集体农庄的土地上[3]。所以,《翻身》是革命化的叙事,将土地改革描绘成世代压迫的农民翻身求解放的胜利,论述了土改的合理性与必然性;而《中国乡村》则将中国革命的方式与现代化的发展路径相对照,展现了高度集权的社会主义控制下的土改和集体化在反市场运作和反生产力方面为乡土中国到来的社会失范,体现了不同于主流意识形态的另一面。从这个意义上说,参与土改、亲政权的韩丁“最终也选择了对土改的正义性进行竭力的正名和讴歌,使许多历史的真相和某些本质被远远地隔离在政治的大幕之后,从而失去了历史的真实性和意义的客观性”[4]。同时,由于历史叙事的“程式化”,农民作为一个群体也被相应地简化和脸谱化了。“而这些景象在革命史的叙事中又使得对农民如何、为何接受中国共产党,如何、为何理解这一宏大叙事做出解释成为理所当然,而不需要进一步解释”[5]。
实际上,造成这两种态度差异在于作品的立场不同。如果我们把党-国家——社会关系看作一个连续统一的两端,《翻身》就是站在党-国家中心的立场上,以政权建设的成败来看待革命的功过是非,对民间力量的组织与利用,甚至村民的妥协和对他们的压制换来新社会的重构,都被看作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举动。而《中国乡村》则关注民间社会力量的成长。因为按照西方的现代化转型路径,极权国家利用市场体系提供的经济联系以及宗教体系所提供的文化联系形成了统一的民族国家[6]。所以,该书作者认为高度集权的社会主义体制既不保护公平也不兼顾效率,压制了市场因素的发展,使新兴的中国丧失了走向世界市场的机会。同时,作者希望打破主流化的政治话语一统天下的局面,打破二元对立的脸谱化人物形象,揭示政治大幕之下歪曲的历史事实。
从制度的角度看,韩丁与共产党主流话语那种“打破一个旧制度,创造一个新世界”的价值体系暗合,所以用运动政治的方式超越常规理性力量来重建政权在特定时期是合理合法的。而《中国乡村》的作者更多受到制度化政治的影响,批评了土改对乡村社会秩序的破坏,极端政策对民间组织的欺压,政策非延续性的破坏力量,比如一年前还被选作合作社发展的典型,现在却成为阶级斗争的对象[7],还有政策的主观性与随意性,体现在凭记忆推想十年前全村土地占有情况等事例上。初生政权的种种制度弊端不一而足,根源就来自于统摄一个非常态、非常规的社会,它的理性化程度必然要让位于政权建设的有效性。这样一种在特定时期资源匮乏情况下所采取的运动式整合方式,在统治绩效方面无可厚非,但就社会层面而言,长期以来的中央集权所带来的根深蒂固的教条主义,以及长期内忧外患所造成的党- 国家层面夸大的危机感,在一些方面阻碍了新中国现代化的步伐。
所以,笔者认为一是由于站在党- 国家——社会两端的不同立场,导致了两书作者看待中国革命的不同态度。能把这两个维度串联起来的就是世界性的现代化浪潮,因为两书的作者其实都是在寻求中国现代化的路径。在韩丁看来,第三世界人民的反抗与斗争又何尝不是通过自身解放走向现代化的必经道路?另外一个造成差异的原因,在于是否以制度化的要求来审视政权。在某种程度上,土改时期的政权还没有走上制度化和理性化的轨道,如何以西方成型的民族国家制度来要求土改时期中国政策的统一性与延续性呢?
虽然两书都是以“他者”的身份来看待中国革命,但由于出发点或者说认同的现代化路径不同,导致了两书的立场态度截然不同,这也为我们理解西方学者看待中国发展的不同立场提供了范例。
三、阶级再造与结构变迁——阶级划分的意识建构与实践
韩丁所描述的张庄在1937-1945年日寇侵华期间处于沦陷区,并未得益于共产党领导的在华北抗日根据地实行的一致抗日和初步改革,也没有经历过有步骤、有秩序的土改。1945年从沦陷中解放出来后,张庄马上被卷入全面爆发的内战当中。这样接踵而来的全面危机为激进的革命改造提供了机会空间——一般而言,旧体制危机越深重,国内外矛盾越尖锐,人民越倾向于社会剧变。比如苏联的改革和法国大革命。在韩丁的描述中,日寇的极端残暴让村民除了反抗别无选择,并且使得国民党军政人员在人民眼中不可饶恕,这就为共产党提供了军事和政治上的真空[8];再者,对国民党失去信心的抗日根据地人民把希望寄托于共产党,希望能为他们争取和平。但是,他们对共产党的力量心存怀疑,还担心国民党卷土重来,毛泽东就向村民实施激励措施,提出蒋介石和帝国主义是“外强中干”的“泥足巨人”,并且强调“所有一切所谓的‘过分’举动,都有革命的意义,每个农村都要造成一个短时期的恐怖现象,非如此绝不能镇压农村反革命派的活动”[9]。这种轻视敌人、鼓舞士气的战略以及对革命作为唯一手段的夸大,在一定程度上为扫除农民的顾虑起到了作用。同时,另一个重要的推动力量是共产党即时填补的日寇投降和伪政府垮台所造成的权力真空。这是一场在抗战结束之后腾出须臾的军事和政治空白的时刻,与地主豪绅争夺村庄的斗争。张庄的区长立马投身成立新政权,让十二位二十几岁从事过地下工作、没有经过任何人批准的年轻人组成“人民政府”,抓住日寇退却、国民党和地方上头面人物撤离的契机,同时依靠仓促组织的民兵武装力量,在政治和军事上控制了乡村[10]。依靠抗日获得的人民的道义声援,新“人民政府”获得了初步的合法性,之后开展的一系列斗争活动都在村民的疑惑和半推半就中顺理成章施行开来。
所以,就土改和阶级划分的前期背景而言,抗日战争为共产党带来的声望与契机,常年内忧外患的形势催生的老百姓对和平的强烈渴望和对领头人的需要,以及意识形态上的鼓动,共产党在新兴基层政权上迅速组织,为之后的政权建设和社会结构改造提供了民意的支持和推进的基础。不过,渴望和平的张庄人民没有意识到,他们好不容易走出了一场战争,却又进入另一场漩涡——这就是无尽的斗争政治的轨道。
为了给土改提供合法性和划分依据,1950年8月20日,政务院公布《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全国农村开始划成分。按规定,凡占有土地、自己不劳动而靠剥削为生的为地主。其主要剥削方式是收取地租,占有或租人土地、有比较优良的生产工具及活动资本,参加小部分劳动但主要以剥削雇佣劳动为生的为富农。占有或租人土地、有相当工具、直接从事劳动并以此为生的是中农。租土地来耕作、有不完全工具、受地主、富农剥削的是贫农。全无土地和工具、主要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是工人(含雇农)。《决定》规定:十八岁以下的少年和在校青年学生,一般不划成分,只划分家庭出身;地主、富农在土改后服从法令,努力生产,没有反动行为连续五年与三年以上者,可按有关程序改划成分(据人民网资料)。阶级划分是为农民提供经济保障的同时进行统治基础的改造,要求人民按照“敌、我、友”的范畴站队,建立党的阶级基础和新的社会基础。中共提供的划分标准是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阶级观念——以生产资料的占有方式进行划分。
按照马克思对阶级的定义,阶级就是一些集团,由于在历史上一定的社会生产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不同,在社会劳动组织中所起的作用就不同,因而领得自己所支配的那份社会财富的方式和多寡就不同。他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划分标准开始多元化,加入了政治态度、物质生活水平、道德评判标准等主观要素,演变为“阶级出身论”,到“文革”时期演变为“阶级血统论”,出现阶级划分的暴力化倾向。如时任副总理余秋里所言:“只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革命是不够的,还必须在政治领域和思想战线方面继续进行彻底的社会主义革命。”实际上,这些都不符合古典马克思主义对阶级的定义,即不应当根据父辈出身和思想意识来划分阶级,但那时只是将其作为动员的手段,并未讨论过这种标准与马克思主义定义的矛盾。在中共领导人眼中,家庭出身和思想意识意味着政治忠诚度的高低。这在一个充满危机感的新生政权那里,重要性不言而喻。
这种加入了主观性和政治性因素的划分标准,直接的功效就是以最快方式人为塑造敌对阶级,以正义的名义打破旧有的等级制,然后重建新的社会等级。弗里曼等人在《中国乡村》中提到五公村在1936年确实存在有权有势的人,可他们大多在雇工的帮助下自己耕种土地。在战前的农村,土地出租和雇工只占耕地面积和劳力的很小部分[11]。相当多的研究指出,村庄内完全依靠地租生活的出租地主非常少见,村庄内部的社会分化不是发生在地主和佃农之间,而主要是围绕土地经营、生计和生活安排而产生的耕作社会内部的分化[12]。韩丁发现,土改前的张庄基本找不到符合土地法规定的在村地主。阶级矛盾也不是主要矛盾。弗里曼等人发现在河北省饶阳县,全县80% 的农民是自耕农,他们拥有73% 的耕地。五公村富裕家庭的土地也很少出租,都是自己耕作。所以在1946年“五四”指示传达下来后,村干部很难按照剥削者和被剥削者来进行阶级划分。
同时,就阶级关系而言,阶级分化和对立并非像共产党干部宣传的那样严重,更谈不上农民阶级意识的凸显。如弗里曼等人描述的五公村,在抗战期间几乎所有的聚居区、宗族和经济地位的人都在抗日爱国前提下团结一致[13]。所谓阶级意识,是“社会阶级成员对他们共同处境与共同从乡土社会到阶级社会:土地改革与阶级划分的权力实践利益的共同意识”[14]。因为农民是按照群落和亲族关系,而不是按照被剥削和剥削阶级的关系来看待自己的[15],也就是说,尽管共产党输入了“阶级”的概念给农民,希望他们把它作为斗争的认同基础和社会秩序组织的第一要义,但他们仍然看重血缘或婚姻关系。
另外,即使有雇佣劳动关系的地主和农民,很多也并不像意识形态塑造的那么关系恶劣,这就造成了一些农民在“挖苦根”时产生疑惑。很多人认为,如果地主的土地是合法购置或祖上传下来的,就应当交付租子。他们说:“要是地主不把土地租给我们,我们就得挨饿。”还有不少人说:“我给地主干活,人家管我饭吃,年底还给工钱,这都是说好了的。要是年底不给工钱,或者不给饭吃,我可以告他。但是人家确实给钱了,也给饭吃了,那还有什么错处?”[16]这可以体现农村共同体中“束缚——保护”模式[17],体现出既束缚自由,又提供保护的双重功能。如果只有束缚而没有保护,冲破它就无所顾忌,所谓的“无代价的进步”;但如果双重功能对应,农民就感到权利和义务对等带来的公平,如果冲破它就面临道义上的缺失和失去保护的风险。
这些阶级分化、阶级意识以及思想认识上与共产党阶级路线相左的地方,都是阶级划分的阻力,解决这些阻碍因素的过程也是体现从乡土中国的等级社会到阶级社会如何再造的过程。比如干部们花费很长时间为农民分析地主如何进行严重的“暗剥削”[18],说服农民相信富人对农民剥削的必然性和非道德。在这一系列动员过程中,可以看到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渗透力量,通过工作组和农会组织群众大会,访贫问苦、倒苦水、串联贫雇农等方式,把散漫无组织的农民发动起来,难怪有村民戏称:“国民党税多,共产党会多。”这种动员技术的成功,一是由于组织的下渗,将党和政府的制度架构扎根在农村最底层,从而前所未有地实现了中央通过各级政府对农村基层的垂直领导[19]。二是抓住了地主被打倒、国民党退却、统治阶级不复存在的契机,迅速组织基层政权组织和军事力量填补了权力真空。这并不代表他们在社会中具有一个强大的制度基础或成型的组织机构。另外,农村社会具有原子化特点,缺乏组织性,即使村民喜欢三五成群聚集起来说长道短,也不代表他们能自我组织。没有共产党的领导,贫农就很容易把革命向“左”偏得很远,走向绝对平均主义,分掉一切东西。在韩丁笔下的张庄,村民二十多年没有开过会,以至于听到喊话开会的声音还以为是驴叫[20]。在过去政治参与程度低的乡村,并不代表没有斗争的潜力,而这一切都靠共产党激发出他们无穷的力量。
四、阶级划分与社会整合——党、国家与社会的互构
要分析阶级划分的功能,首先要审视它作为一种制度的特性。就人类社会而言,具有奴隶制、等级制、种姓制和阶级制度四种社会分层制度。奴隶制是极端不平等的分层体制,一群人属于另一群人所有,不被当作人看待;种姓制度具有封闭性和固化趋势,人们的社会地位出生时就决定了,一般不能改变;等级制度中的贵族因拥有土地而拥有权力,农民以依附身份被束缚在土地上;现代社会中最常见的是阶级制度,它是以经济地位为基础、相对开放的分层形式,也具有广泛的群体不平等[21]。共产党推行的阶级划分并不同于西方的阶级制度。一般而言,阶级制度对阶级的划分具有稳定的标准。但中共为了保持革命警惕,需要斗争对象的长期存在,即使消灭了曾经的阶级敌人,但为了打击新的斗争对象,所以不断以各种方式塑造敌对阶级,通过将打击对象定性为对立阶级(以前是定为地主阶级,后来是纳入资产阶级的范畴),以维持斗争政治的蓬勃发展和无限推进,实现国家对乡土社会的持续介入与动员,在运动中建立高度一体化的国家结构和社会秩序,以至于这种“革命政治”不断发展,到后来成为建立一个全面纯化的新世界的工具。从这个意义上说,阶级的概念从来就不是物质性范畴的界定,而是象征性和道德性的概念;阶级划分从来就不具有社会分层制度的相对稳定性,体现个人的社会属性,而是变动不居,为运动政治服务。
阶级划分面临的问题来源于两方面:一是从党内和国家的层面来看,如何让其作为长期斗争工具而存在?也就是说,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将生产资料社会化,消灭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以后,阶级斗争如何延续下去。二是从社会层面,自下而上来看其合法性来源的问题。
对于第一个问题,为了“保持社会生活高度紧张”,政党借助大跃进运动把“阶级出身论”推向各个角落,从党外渗透进了党内,从地富阶级波及到其他社会阶层,并且具有把这样一种策略制度化的倾向。新政权的基础来源于农村和军队,那么除了这两个群体的政治忠诚度可靠,其他群体便依次成为阶级斗争的对象。对于建国初期在土改时期打倒的地主和富农,在农村地区普遍实行地富身份世袭制,将一大批1949年后出生的地富子女定性为地富分子[22];对于出身非无产阶级的知识分子,原本通过入党就可以转化为无产阶级,但在1962年之后,他们被整体划分为资产阶级[23];在党内,高级干部也要进行思想“站队”。1960年,江苏省省委常务书记刘顺元在北戴河小组会上就说:“为什么在出生入死的战争年代,不排我们的队,现在胜利了,就要排队整我们了?”[24]包括刘少奇在内帮助政党推行阶级斗争的高级干部,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在之后更大规模的政治斗争中成为牺牲品。就这样,阶级斗争在社会各个层面推行,终于在一场号召“揪斗地富反坏右”“反动学术权威”“牛鬼蛇神”“国民党残渣余孽”的“文革”当中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
对于第二个问题,牵涉到民间社会对革命的态度。但是在相当多的文学作品和社会史作品中,包括《翻身》,共产党作为解放力量,“农民”的形象由它在整个革命叙事中的角色而界定,他们只是充当主流历史发展中的被解放者和被动接受者。所以他们的态度就是欢迎、支持这种解放[25],没有主体性而只有作为一个革命话语体系中的阶级身份。这一“解放者——被解放者”的固定模式的潜台词就是中共的利益等同于农民的利益,决定了农民的声音被政治的大幕所屏蔽,我们也很难知晓他们对政权建设的态度和个体行为。但是,“对革命集体利益的认同本身并不一定足以使农民积极参加革命运动”[26]。也许那些超出阶级关系的个人偏好和选择机制就是在与国家建设互动过程中,对共产党提出的挑战。考察这个双向的互动过程,有助于我们了解民间社会的力量是如何影响政权建设的路线,同时看到国家的政治运作逻辑塑造了怎样的民间社会,分析策略互动的具体因果机制。
五、政权下渗与运动政治的萌芽
通过土改、阶级划分和阶级斗争等治理技术,新生政权实现了与民间社会的“共谋”:国家通过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分田地分财产满足了农民的经济需求,从而取得了社会基础;通过划分阶级重构乡村社会,农民尤其是贫雇农成为了共产党统治所依靠的阶级基础。这种国家与社会的“共谋”不管是利益交换、理性选择,还是一种博弈结果,土改和阶级划分成功实现了经济基础与社会关系的改组。对国家层面而言,国家权力实现了向下渗透,对农村基层实现了垂直领导,牢牢控制住了民间社会,为以后的社会动员和运动政治提供了组织保障。
从更长远的角度来看,这种国家的动员策略与社会的政治行动方式之间的互动模式造成了“全能主义政治”的萌芽。“全能主义政治”是邹谠教授用来概括20世纪中国政治形态的术语[27],指政治机构的权力可以随时无限制地侵入和控制社会每一个阶层和每一个领域,“全能主义政治”指的就是一个社会中没有一个政治权力机构不能侵犯的领域,个人或群体的自由和权力没有受到道德、法律、宪法的保障[28]。在“全能主义政治”大背景下推行的方针政策,比如作为建国指导思想的“群众路线”,它是从阶级的观念中引申出来的,指的是社会中某一阶层的某一些人 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有一定社会联系的群体。群众要求的不是抽象的人权,二是具体的社会、经济权利,比如土地,男女平等[29]。这样的群体不被看作独立的个体,不具备抽象的、天赋的人权和自由,也不具有政治权利。所以按照“群众”的观点来看待民间社会,就倾向于把他们看成铁板一块,可以任意操控的失语者。基于这样的社会基础,当权者会认为推行“全能主义政治”的统治方式具备可行性;同时,国家越是控制社会的每个领域并按照最高权威来操控和动员,就越是压制社会个体的利益表达,从而压制民间力量的成长,那么看待社会个体的一体化和简单化的倾向就越严重。至于“全能主义政治”方式是如何造就的,一是来源于在毛泽东实现无产阶级全面专政的政治理想指引下建立高度一体化国家结构的政治方针。二是由执政党的特点决定的:中共向来是问题和绩效导向的政党,总是把政治风向标按照他们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调整,他们既有革命的理想主义,又有相当的务实性和灵活性。所以他们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效的治理技术:比如在中国农村面临长期内忧外患,权威退场和控制松散的情况下,让工作队挨家挨户开展工作,把统治渗透到每个角落。正是由于早期农村基层社会整合的成功促进了“全能主义政治”的层层推进,到后来掀起了运动政治的高潮。
从社会层面来看,农民被一种强大外力从封建等级制的下层释放出来,翻身成为“主人”,被强制淡化基于血缘和地缘的“差序格局”,被植入阶级观念这一新的自我认同。共产党通过阶级划分和诉苦等方式,让农民穿透生活疾苦,把其生活世界中经历和感受到的“苦难”归结提升为“阶级苦”[30],从而促发阶级仇恨,塑造绝对化的二分对立的政治生活方式。阶级意识作为一种新的国家意志,把农民纳入国家治理的轨道。具体的运作方式就是让其卷入革命的逻辑,敌我双方要界限分明,制造斗争的合法性,哪怕这种斗争被夸大化,以及斗争逻辑内化为日常生活的意识形态,正是初生政权的需要。这种阶级斗争的激烈化所造成的极端政治行为方式对今后的国家- 社会的互动方式造成了深远影响。也就是说,在运动政治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民间社会具有相应的特征,国家塑造了社会的行动方式。长期处于党- 国全面控制下,成长于运动政治环境中,谙熟于革命斗争逻辑的民间社会一旦开始挣脱控制独立行动,就容易出现极端化和无序的行为方式,例如非白即黑的二分法概念,把一切纳入原则问题,缺乏缓冲地带,把矛盾关系极端化,不能打倒对方就是自己覆灭,与发端于建国初期的阶级斗争一脉相承。这种“运动政治”在动员方面能起到一呼百应的效果,人们不敢坚持不参与的权利,否则就要被划入另一个阵营。“斗争政治”塑造的民间社会,很容易将无章法无约束的巨大政治勇气与匮乏的政治智慧结合起来,民意总是被激进派所引导,出现左倾的极端化行为,把矛盾纳入原则的范畴,将博弈双方看作极端对立体,让情绪取代理性,暴力取代谈判,缺乏责任感和政治考虑。
六、结语:社会结构背后的微观行动机制
社会学的研究强调宏观社会结构对行动者的制约,往往将个体行动看作宏大叙事的从属部分,代之以简单化和刻板化的因果链条,用一种单行道式的因果解释遮蔽历史的其他可能性。虽然事后的反向思考让我们无从得知历史的其他道路,但可以肯定一点,没有一种历史必然性是由宏观社会环境单独决定的,宏大叙事背后的微观机制常常是我们忽略的部分,也是被主流话语体系扭曲的对象。如何从细微的个体行为中发现历史过程的具体机制,这就涉及到对社会事实的必然性的反思。行动者选择什么样的行动方式和目标取向,会影响到宏观结构的变化和改造。而要寻找其他可能的阐释路径,应该用什么样的方法和视角,之所以让人困惑,是因为它涉及到现有理论工具的发展情况,还有研究者的逻辑和思辨能力。
本文尝试的是运用这种视角,通过考察“从乡土社会到阶级社会何以可能”,这一过程中民众面对土改和阶级划分这种从上而下的治理策略如何与政权进行互动,怎样影响到统治技术的运作和政治方针的选择,以及国家的整合方式如何塑造民间社会。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很难说清到底是面对全面危机和农村的现实状况而设计的这样一种统治方式,还是在动员民间社会的过程中形成的这样一种政治传统?但可以肯定的是,国家采取革命式的二元对立的治理技术会成为民众效仿的对象,自上而下的运动政治培育了民间力量的政治参与方式,使他们继承了阶级斗争的政治行为方式。
注释:
[1]许志英、丁 帆主编《:中国新时期小说主潮》第39页,[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
[2][3][11][13][15][ 美] 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第15、244、282、123、124页,陶鹤山译,[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4]贺仲明:《重与轻:历史的两面──论中国当代文学中的土改题材小说》,载《文学评论》2004年第6期。
[5][25] 黄冬娅《:阶级斗争视野下的农民形象》,据http ://66wen.com/07lsx/lishixue/lishixue/20061110/29001.html,2006年11月10日。
[6][7] 王邦佐等《:执政党与社会整合——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社会整合实例分析》第142、59页,[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8][9][10][16][18][20] 韩 丁《: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第94、116-119、122、144、145、119页,韩 倞译,[ 北京] 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
[12] 李里峰《:阶级划分的政治功能》,载《南京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
[14][21][ 美] 戴维·波普诺《:社会学》(第十版)第262、262页,李 强等译,[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7] 金 雁、秦 晖《:十年沧桑——东欧诸国的经济社会转轨与思想变迁》第12页,[ 上海] 上海三联出版社2004年版。
[19][22][23] 高 华《:身分与差异:1949——1965年中国社会的政治分层》第23、53、49页,[ 香港] 香港亚太研究所2004年。
[24] 丁 群:《刘顺元传》第319页,[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26] 何高潮《:地主·农民·共产党——社会博弈论分析》第14页,[ 香港] 牛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27][28][29] 邹 谠:《二十世纪中国政治:从宏观历史与微观行动角度看》第3、3、71、17页,[ 香港] 牛津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30] 郭于华,孙立平《:诉苦:一种农民国家观念形成的中介机制》,载《中国学术》总第十二辑,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