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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干右派:反右中的党内“战场”

2015-12-25 09:44:26       来源: 《二十一世纪》    作者:林蕴晖

  一提起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人们想起的主要是被错定为“资产阶级右派”的各民主党派领导人、无党派民主人士和高级知识份子中的知名人士。至于中共党内被打成右派的高级领导人却很少为人提及。研究反右派运动,不触及这一个方面,至少是不全面的。

  一 党内外“一视同仁”

  关于1957年的反右派运动,当年6月8日,中共中央在《组织力量反击右派份子的猖狂进攻》的指示中,对形势的严重性作了这样的估计:“总之,这是一场大战(战场既在党内,又在党外),不打胜这一仗,社会主义是建不成的,并且有出“匈牙利事件”的某些危险。”[1]

  在反右派运动全面展开以后,1957年9月2日,中共中央专就党内反右派问题发出指示──《关于严肃对待党内右派份子问题的指示》。《指示》说,随着反右派运动全面深入地展开,党内的右派份子也更多地暴露出来。据统计,目前已发现党内右派份子约三千人[2],他们多数是1949年前后入党的,有不少是有一二十年党龄的老党员。《指示》宣称,这些党内右派份子的暴露,是这次反右派运动的很大成绩,这对于党的巩固和纯洁,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指示》指责党内同志在反对党内右派份子的斗争中,存在着比较严重的温情主义,往往姑息宽容,不愿意把他们划为右派。《指示》提出,对于一个党员应否被划为右派份子,应采取非常慎重的态度。但是,“既然他〔们〕的言行同党外右派份子一样,就没有理由不根据一视同仁的原则,把他〔们〕同样划为右派份子,并与之进行坚决的斗争。因为这种党内右派份子,他们的党龄愈长,职位愈高,对党的危害就愈大。因此,对那些同党外右派份子政治面貌完全相同的人,决不应该因为他们是党员而有所宽容,决不应该漏掉真正的党内右派份子。”[3]

  那末,上述所指的“党龄愈长,职位愈高”的党内右派份子究竟是哪一部分人呢?

  早在1956年11月的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在总结匈牙利事件的教训时说:“东欧一些国家的基本问题就是阶级斗争没有搞好。……不依靠群众进行阶级斗争,不分清敌我,这是很危险的。”他接着指出:“有几位司局长一级的知识份子干部,主张要大民主,说小民主不过瘾[4]。他们要搞的“大民主”,就是采用西方资产阶级的国会制度,学西方的“议会民主”、“新闻自由”、“言论自由”那一套。他们这种主张缺乏马克思主义观点,缺乏阶级观点,是错误的。”[5]

  在1957年1月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毛泽东在讲到党内的思想动向时又指出[6]:

  农业合作化究竟是有希望,还是没有希望?是合作社好,还是个体经济好?这个问题也重新提出来了。……前年反右倾,去年反“冒进”,反“冒进”的结果又出了个右倾。我说的这个右倾,是指在社会主义革命问题上,主要是在农村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上的右倾。我们的干部中间刮起了这么一股风,像台风一样,特别值得注意。我们的部长、副部长、司局长和省一级的干部中,相当一部分人,出身于地主、富农和富裕中农家庭,有些人的老太爷是地主,现在还没有选举权。这些干部回到家里去,家里人就讲那么一些坏话,无非是合作社不行,长不了。富裕中农是一个动摇的阶层,他们的单干思想现在又在抬头,有些人想退社。我们干部中的这股风,反映了这些阶级和阶层的思想。

  他还具体点名说:

  有些党员,过去各种关都过了,就是社会主义这一关难过。有这样典型的人,薛迅就是一个。她原来是河北省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她是什么时候动摇的呢?就是在开始实行统购统销的时候。统购统销是实行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步骤。她却坚决反对,无论如何要反对。还有一个,就是全国供销合作社副主任孟用潜。他上书言事,有信一封,也坚决反对统购统销。实行农业合作化,党内也有人起来反对。总而言之,党内有这样的高级干部,他们过不了社会主义这一关,是动摇的。这类事情结束没有呢?没有。

  毛泽东这两次讲话,都是在1957年6月开始反击资产阶级“右派”之前讲的。主要点了党内一些对政治生活缺乏民主、对社会主义改造主要是农业合作化的政策提出不同意见的中高级干部。毛泽东当时就认为这些意见是一种右倾言论,它所反映的是地主、富农、富裕中农和资产阶级的思想。

  二 毛泽东亲自“督战”

  从1955年农业合作化反右倾引起的急躁冒进,1956年反冒进,1957年秋冬开始反反冒进,这场党内两种不同意见的分歧,在中共省级领导人中,有着同样尖锐的反映。因此,在毛泽东狠批反冒进的同时,对这部分省级领导人进行批判、整肃也就理所当然。如果毛泽东斥责反冒进离右派只五十米,没有把1956年反冒进的主要领导人打成右派,那这一部分省级领导人在1957年就在劫难逃了。时任江苏省委第一书记的江渭清在回忆录《七十年征程》中说:1957年7月上旬,南京已热似火炉,毛泽东不避酷暑专赴南京,召集部分省、市委第一书记谈话,亲自向他过问抓右派问题[7]:

  毛泽东问:“你们江苏省委书记、常委里头,有没有右派?为什么不反?”我回答说:“主席啊!哪个人没有几句错话呢?您老人家说的嘛,十句话有九句讲对,就打九十分;八句话讲对,就打八十分……”毛泽东大概没料到我会这样回答,听了顿时生起气来。他拍着沙发边的茶几,说:“你到底反不反右派!”我想:自己是省委第一书记,是省委一班人的班长,如果书记、常委内有“右派”,那我就是“头”。所以,我秉公直言:“要反右派可以,请您老人家下令把我调开,另外派人来。因为是我先“右”嘛!您先撤了我,让别人来反。”听了我这么表态,毛泽东倒消了气,说:“那好嘛,你就不要反嘛!”毛还带着幽默的口吻说:“渭清啊!你是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我回答说:“主席啊!我是舍得一身剐,要为您老人家护驾!”

  对党内的高层领导人,什么样的问题算是右派,毛泽东是有过说明的。他在1958年3月的成都会议上说“与其你独裁,不如我独裁好”这句话时,就举了各省、区党委的例子。毛说:“现在各省也有这样的例子:是江华独裁,还是沙文汉独裁?广东、内蒙、新疆、青海、甘肃、安徽、山东等地,都发生这样的问题。”[8]又说,分两种情况,一种有反党集团,广东、广西、安徽、浙江、山东、新疆、甘肃、青海八省区有,要推翻领导,自己挂帅。也有另一种情况,像四川那样的,是右派活动。是不是各省都大同小异,这是阶级斗争的规律。阶级斗争发展到这个阶段,隐藏在党内的资产阶级份子一定会暴露出来,不出来反而是怪事。党内思想动向值得注意。毛还说,地方主义者,实际是右派,是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表[9]。从这里大体上可以看出,在各省内部凡对党内民主生活不够、民主集中制原则受到扭曲等现象持有意见的省级领导人,即被认为是“反党集团”,或“地方主义”。

  三 被定为“右派”的省级领导人

  当年实际被定为“右派”的省级领导人有多少呢?公开报导的如下:

  1957年12月13日,中共浙江省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关于开除右派份子沙文汉、杨思一、彭瑞林、孙章录党籍的决议》[10],省委常委、省长沙文汉,省委常委、副省长杨思一,省委常委、省检察院检察长彭瑞林,省委委员、省委财贸部部长孙章录等被打成资产阶级右派份子、反党集团。开了中共党内把省级领导人打成右派份子的先河。

  紧随其后的是安徽省委。1958年1月27日,中共安徽省委扩大的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关于开除右派份子李世农、杨效椿、李锐党籍的决议》,把省委书记处书记、副省长李世农,省委委员、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检察长杨效椿,省委委员、省副检察长李锐,原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陈仁刚等人打成反党集团[11]。

  1958年2月,中共甘肃省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开除省委常委、副省长孙殿才,省委委员、银川地委第一书记梁大钧,省委秘书长陆为公,民政厅副厅长刘余生,司法厅副厅长王新潮,银川专员曹又参等人党籍的决议,认定孙殿才等人结成了一个右派集团[12]。

  1958年3月,中共青海省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揭发批判已被打成右派份子的省委书记、省长孙作宾,决定将他开除出党[13]。

  1958年4月,中共河北省委第一届第五次全体会议,认定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长刘洪涛,省委候补委员、省工会联合会主席杜存训是隐藏在党内的右派份子,决定开除他们的党籍[14]。

  1958年5月,中共云南省委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指控原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郑敦、副部长王镜如结成反党集团,决定开除他们的党籍[15]。

  1958年6月,中共河南省委举行第九次全体会议(扩大)“揭发批判右倾机会主义份子潘复生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16],原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省委书记处书记杨珏,省委候补委员、省委副秘书长王庭栋等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倾机会主义份子。

  1958年6月,中共广西僮族自治区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揭发批判以陈再励为首的右派集团和右派份子徐江萍的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广西省委常委、副省长陈再励,省委常委王梦周,省委委员廖原、骆明、王浩,候补委员廖联原,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徐江萍等被打成反党右派集团和右派份子[17]。

  1958年6至10月,中共辽宁省委召开扩大会议,“粉碎了以王铮为首的反党宗派活动”[18],辽宁省委书记王铮,省委书记兼省长杜者蘅,省委书记、副省长李涛,省委委员、旅大市委书记兼市长宋黎,省委常委、省工会主席张烈,省委常委、秘书长吴铎等人被打成反党宗派或右派份子。

  此外,被扣上右派份子、右倾机会主义份子、地方主义反党帽子的,还有:广东省委书记、省长古大存,省委书记、副省长冯白驹,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卓如,副省长袁子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处书记赛甫拉也夫,自治区党委常委伊敏诺夫、艾斯海提等省级领导人。

  四 被打倒对象的主要“罪行”

  纵观当年各省、区党委揭发批判的省级领导人,除广东的古大存、冯白驹从1950年代初就被扣有地方主义帽子,这时又被定为右派、反党;浙江的沙文汉因对省委内部民主生活不够,省委与省人民委员会之间缺乏明确分工造成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等问题提出批评意见被打成反党,并定为右派以外,绝大多数是1955年夏季农业合作化反“右倾”中持不同意见者,少数是1958年“大跃进”发动起来以后,一些坚持不随风起舞的人。其中以河南省在原省长、时任省委第一书记吴芝圃领导下,反对原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的斗争搞得最火,在全省范围层层开展打倒“潘家店”的反右倾斗争。从当时公布的材料来看,被打倒对象的所谓“罪行”,主要分以下几类:

  (一)对1955年农业合作化反右倾持反对意见

  安徽省委指责李世农:反对省委的反右倾决定,向党发动猖狂进攻。诬蔑省委提出反右倾之后,下面“搞得很糟”。说1957年大放大鸣期间,李世农公然攻击省委的反右倾方针,否定反右成绩,叫嚣:“反右发生了偏差,省委要负主要责任”,讲反右成绩是主要的,这是个“老公式”。还散播“合作化后,已经没有两条道路斗争”,现在经济基础已经改变,今后斗争只是“新旧思想的斗争”,资产阶级走社会主义的道路是“自己阶级的志愿”等等反动谬论,企图以此取消阶级斗争,取消无产阶级专政[19]。

  (二)反对农业合作化的急躁冒进,侵犯中农利益

  广西区党委批判陈再励等,从1956年6月中共广西省第一届第一次会议开始,就打着“反冒进”、“反主观主义”的旗帜,极力诋毁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取得的巨大成就,攻击党的领导进行破坏党的团结的活动。到1957年6月,中央宣布处理广西因灾饿死人事件[20]时,他们在党内会议上,硬把因灾饿死人事件说成是合作化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所带来的恶果,并进而全盘否定广西工作成绩,认为党在农村工作上“犯了路线错误”,要求“重新估计农村工作”,要省委“肯定错误”。指责陈再励“这一右派集团攻击的首要目标,是1955年下半年到1956年上半年的农业合作化和伴随而来的农业生产高潮。”“根本否定广大农民实现社会主义农业合作化的迫切要求,把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说成是“强迫出来的”。”“竭力攻击合作社,把合作社的生产说得一团糟,说合作社“只顾集体,不顾个人”,要求无限制地发展社员家庭副业,藉以瓦解合作社的集体生产,使农民从合作化的道路上倒退回去。”[21]

  甘肃省委批判孙殿才说[22]:

  1956年,是我省大变革、大跃进、国民经济全面高涨的一年。但是这个右派集团,不仅闭起眼晴否认这个事实,而且诬蔑我们的工作是“一团糟”,是“今不如昔”。孙殿才视察银川、吴忠地区时,只听地主、富农和一些右派份子的反映,代表那些人把合作化诬蔑得一无是处,甚至造谣说:“银川种了六万亩棉花,百分之九十没有希望”,“京祖一零七(水稻良种)连种子也收不回来”,“复种的庄稼都没结籽”。说社员“没钱买油盐洋火,几家子点一盏灯”,“拉双轮双铧犁,把妇女们身体搞坏了”。这个集团的其他成员说:“500万亩水地是600条人命换来的”。“增产26亿斤是省委虚报成绩”,讽刺省委对1956年工作的估价是“阿Q精神”,“秃子头上没毛,还怕人家说光”。

  这个右派集团不仅百般反对社会主义,而且极力保护资本主义。在羊群入社问题上,孙殿才、陈成义等拼命反对省委的意见,硬说羊群不是“生产资料”,而是“生活资料”。孙殿才在视察银川、吴忠途中,到处指责下边羊群入社搞得太快了,折价太低了,自留量太少了,分红比例太低了。并且命令县、区党委限时给有些地主、富农退回羊子。他主张“三、四十只以下的羊群不入社”,入社时“三百只以下的户自留百分之五,三百只以上的户自留百分之十”,“不论大小,平均折价绵羊每只十二元,山羊每只八元”(高于当时一般折价一倍多)。对于分红比例,他认为应该由三七分(私三社七)、四六分提高到对半分。

  1957年春,银川地区的单干户有所谓“不卖粮、不交公粮、不出义务工、不开会、不挖渠、不买公债、不交水利费、不管国家大事”等八大自由,梁大钧对此不仅不加过问,而且不同意省委进行批判。对于有引起群众的捣贩统购物资行为,也不予制止,并且提倡私人跑运输,做买卖。在他的“社开大片、队开中片、社员开小片”和“胶轮小车拴一辆,挣下钱来归自己”的口号鼓舞下,资本主义在银川专区一度自由泛滥。有些社员私人开荒十多亩,有些社员拆了房子买胶轮车,以致1957年银川专区有14万亩水地、18万亩山地未种上,有些地方甚至麦子熟了无人收割。农业社的生产受了很大影响。

  (三)对1956年农村闹社风潮的处理,反对用专政的办法,主张要照顾农民利益

  河南揭发潘复生的问题,主要是1956年农业合作社高级化以后农村出现闹社风潮,潘不赞成用专政的办法,主张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指责潘在1957年6月25日公开发布的“关于奖励发展农业生产,争取秋季大丰收的宣传要点”,是“发展资本主义的纲领”。其基本精神,是鼓励和支持了富裕中农退社、闹社的资本主义思想;片面地提倡和奖励私人开荒、植树、繁殖耕畜、大量养猪,扩大自留地,提高粮食留量标准,发展个人家庭副业,强调开放自由市场等,企图以发展私有经济,损害社会主义经济的办法来刺激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并上纲为“否认阶级斗争,否认两条道路斗争,制造阶级斗争熄灭论”;“反对合作化,反对粮食统购统销”;“和右派里外呼应向党进攻”;“欺骗中央,与中央的正确路线相对抗”。将潘定性“是一个披着马列主义外衣隐藏在党内进行反党反社会主义活动的右倾机会主义份子”[23]。

  (四)反对社会主义改造中违犯民族政策

  青海省委批判孙作宾的“罪行”,列举的主要事实是:“他们反对社会主义,反对对畜牧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他们要“采取别的方法,不走合作化的道路而解决牧业区的私有制”,直接与党中央确定的“依靠劳动牧民,团结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在稳步发展畜牧业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对畜牧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一正确方针相抗衡。”指责孙作宾“利用1956年中央指示检查民族政策执行情况,乘机向党进攻。在1957年初由孙主持的本省民族统战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中,大做其反党文章;攻其一点,尽量夸大,不及其余。一口否定党在青海地区几年来所取得的人所共知的伟大成绩,别有用心的专找缺点和“阴暗面”,到处煽风点火。孙作宾俨然以“统战专家”“少数民族的救星”自居,污蔑省委“不管大事”,“不管民族政策”,企图推翻省委领导。”[24]

  (五)对总路线、大跃进持有不同意见

  辽宁省委揭发批判以“王铮为首的反党宗派活动”,是在“大跃进”的高潮时期──1958年10月间进行的。指责王铮等人反对党中央的工会工作方针,有“严重的经济主义和工团主义的反动思想”。“对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对水、肥、土、种、密加田间管理的重大方针执行不力”。在成都会议之后,“公开反对中央的工农业并举方针”。“不执行中央发展工业的大中小相结合的方针,只抓大的、洋的,不抓小的、土的,使我省地方工业的发展受到很大的影响。”[25]10月31日,《辽宁日报》发表题为〈插红旗,拔白旗,开展全省翻身运动〉的社论说:为什么在全国轰轰烈烈大跃进中,辽宁仅有一般进步而没有大跃进?为什么各种条件都很好而不能争得上游?当然原因很多,最根本的原因是以王铮为首的反党宗派活动。他们抗拒中央某些重大方针政策,反对和抵制党的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若干基本点,反对大、中、小结合,反对工农业并举,不执行毛主席的农业“宪法”。“这是一场思想战线和政治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的尖锐斗争,拔掉了他们这面大白旗,插起了共产主义的红旗,取得了保卫党、保卫社会主义、保卫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伟大胜利,将对辽宁省的各项建设事业发生深远的影响,为辽宁省翻身运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由上可见,相当多数被打成右派、反党份子的主要“罪行”,是由1955年夏季反对农业合作化中的“右倾”引起省委内部的意见分歧。由于1956年春到1957年夏,中共中央针对社会主义改造急速发展引起的混乱,曾着力解决农业合作化引起的农民与合作社、合作社与合作社、农民和国家、合作社和国家之间的矛盾,调整了若干与农民(牧民)利益相关的政策,使党内对反右倾持不同意见的一方重新占了上风。但到1957年反右派运动,把因对粮食统购统销和农业合作化有意见的人,视为向党、向社会主义进攻,定为“资产阶级右派”,并重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1956年坚持按《论十大关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方针行事的领导人,就被认为是一直在向党开“顶风船”了。沙文汉、李世农、孙殿才、孙作宾、潘复生等正是这种“不识时务”的省级领导人。广西的陈再励等人想以中央处理广西饿死人事件为契机,藉以纠正省委领导工作中的“左”倾错误,显然又与正在批“反冒进”,发动“大跃进”的大气候不合。辽宁省委对王铮等人的批判,更是为了给辽宁不旺的“大跃进”之火添上一把“柴”。

  上述表明,1958年的“大跃进”,正是伴随着对党内持正确意见的领导人进行不断打击而发动起来的。对1958年中共党内一大批省级领导人被打成右派,当年《人民日报》发表曾希圣在省委扩大会议的总结发言时,编者写了如下按语[26]:

  安徽省委第六次扩大会议揭露李世农反党集团,是我们党在整风运动中的一个巨大胜利。经过这次会议,不只清除了隐藏在安徽党组织内的一窝右派份子……,而且通过大鸣大放大辩论,有力地批判了党内各种错误思想,大大提高了党内的思想水平,端正了两条道路斗争的政治方向。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曾希圣同志在这次会议上的总结发言……对于如何正确地认识和执行党的路线和政策,如何加强党的团结,如何学会和暗藏的敌人作斗争,如何掌握整风方法改进我们的思想和工作作风等等重大问题,都作了很好的论述。

  后来的事实证明,凡在这场反对省级领导右倾反党斗争中搞得凶的地方,1958年的“共产风”、“浮夸风”、“平调风”刮得也愈凶,造成的后果也更严重。河南、安徽、广西均是如此。

  五 值得深思的历史教训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对历史上造成的冤假错案一一做了覆查平反,上述被错定为右派反党的省级领导人也先后被平反昭雪。但这场冤案,不只伤害了被打成右派、反党者本人及其亲属,更因各省层层揪代理人,殃及人数之众更是不计其数。除此有形伤害之外,对共产党本身党风造成的扭曲,更是一种难以估量的无形伤害。在组织上强化一元化领导的情势下,以党代政被公然肯定,各级党委自上而下无一不以第一把手说了算,集体领导徒有虚名,不同意见无人敢提,看颜色、摸气候、说假话成了风气,如此等等,一直发展到“文化大革命”。尽管自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纠正党风问题上作了不小的努力,但历史的惯性,使得余音难消。

  老一辈共产党人孙冶方先生,生前曾对沙文汉1956年在中共浙江省第二次党代会上的发言有过一番评说[27]:

  他(指:沙文汉──引者注)这个发言谈了两个问题:第一是党内民主生活的准则问题。他批评了当时浙江省委内部的民主生活不够……。第二是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党不管党,使党的领导不能很好发挥作用问题。……沙文汉同志当时提出这两个问题,不仅在当时……,即使把它全文登在今天的报刊上,也不失为切中时弊的好文章。因为沙文汉同志的发言所提的两个问题,是符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因为三中全会公报明明指出:“由于在过去一个时期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的集中太多,民主太少,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强调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又说:“应该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

  重温孙冶方这一席评论,使人感到,在党中央不断强调提高执政能力,建立和谐社会的今天,不正是需要继续解决好这些问题吗?

  注释

  1、5、6 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页432;323;331-32、335。

  2 邓小平在八届三中全会的报告中说,9月上旬有一个统计,参加第一批整风的党员(包括27个省市、中央直属机关和军队)有100万人,党内右派5,800人,占0.58%。参见《中共中央文件汇集》,第一册(1957)。

  3、14、15 李晨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实录》,第二卷,上册(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页94-95;176;191。

  4 李慎之说:“毛讲这个主张要“大民主”的人就是我。说是“几个司局长一级的知识份子干部”其实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当时任新华社国际部副主任,一个是新华社国际部主任王飞同志。”“我的原话是说“我们的大民主太少,小民主太多””,所谓“大民主太少”,是指人民群众没有多少参政的权利,但在单位闹名誉、争待遇的“小民主”却不少。参见李慎之:〈关于“大民主”和“小民主”一段公案〉,《百年潮》,1997年第5期,页46-51。

  7 江渭清:《七十年征程──江渭清回忆录》(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页415-16。

  8 李锐:《“大跃进”亲历记》(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页174。

  9 1958年3月,毛泽东在成都会议上的插话。参见李锐:《“大跃进”亲历记》,页180、181。

  10 〈关于开除右派份子沙文汉、杨思一、彭瑞林、孙章录党籍的决议〉,《人民日报》,1957年12月27日;《新华半月刊》,1958年第2号,页16-18。1981年4月,中共浙江省委对沙文汉等人的问题进行覆查,决定予以改正。参见毛泽东:《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 1958.1-1958.12》,第七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页209-10。

  11、19 〈关于开除右派份子李世农、杨效椿、李锐党籍的决议〉,《人民日报》,1958年3月10日;《新华半月刊》,1958年第7号,页37-39。

  12、22 张仲良:〈彻底粉碎孙殿才、陈成义、梁大钧右派集团,坚决反对地方主义〉,《甘肃日报》,1958年8月16日。

  13、24 〈中共青海省第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扩大)会议彻底粉碎了右派份子孙作宾等人的反党阴谋〉,《青海日报》,1958年3月11日。

  16、23 中共河南省委举行第九次全体会议(扩大)揭发批判右倾机会主义份子潘复生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参见《河南日报》,1958年7月4日;《新华半月刊》,1958年第15号,页67-73。

  17、21 中共广西僮族自治区代表大会彻底揭发与批判以陈再励为首的右派集团和右派份子徐江萍,《人民日报》,1958年7月15日。

  18、25 〈中共辽宁省委召开扩大会议进行整风,粉碎了以王铮为首的反党宗派活动〉,《辽宁日报》,1958年10月31日。

  20 《人民日报》1957年6月18日,公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给广西因饿死人事件中负有责任的有关人员处分的决定。指出,造成此次严重事件的原因,是省、地、县的一些领导干部漠视群众疾苦,报喜不报忧;忽视灾情的严重性,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救灾中的粮食供应工作;有的干部既不深入了解灾情,又不相信下面干部的反映,甚至批评反映减产和灾情的干部为“右倾”,进行压制。据此决定:撤销陈漫远中共广西省委第一书记、省人民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撤销郝中士中共广西省委书记、副省长职务;撤销萧一舟中共广西省委书记、副省长职务;撤销杨林中共平乐地委书记职务,留党察看一年;撤销何庶民中共平乐地委副书记职务;撤销矫志周中共平乐县委书记职务;撤销王文陆荔浦县委书记职务;给予中共荔浦县委副书记艾治国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共横县县委书记薛秋水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段书香平乐专署副专员职务;给予荔浦县副县长李善本记大过处分。

  26 《人民日报》,1958年3月10日;《新华半月刊》,1958年第7号,页29。

  27 沙文汉正因为提出这两个问题,被斥责为“反党”。1979年12月27日,孙冶方为沙文汉申诉给党中央写的报告。参见沙文汉著,姜沛南、沙尚之编:《沙文汉诗文选集》(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页207-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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