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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时期的农业改革

2015-12-19 13:26:35       来源: 中华文史    作者:吴春梅

  振兴实业是清末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这时期经济改革的研究,论者大多侧重于工商业的发展,未对农业改革给予应有的重视。与清末工商业的发展相比,农业改革取得的成绩虽很有限,但改革本身体现的价值却不容忽视。本文试图对这个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思想观念的转变

  近代中国社会对西方的认识经历了由浅入深的演变过程,与此相联系,19世纪中国社会的思想观念也经历了相应的转变。60年代随着洋务运动的兴起,“兵战”思想随之产生。当洋务运动由军用工业发展到民用工业的时候,“兵战”思想开始被“商战”所代替。甲午战后,有识之士进一步认识到振兴实业的重要性。这种认识上的转变使农业的重要性开始受到重视。1897年张謇在《请兴农会奏》中对农工商之间的关系重新进行界定,认为在农工商三者中,农业是基础,是工商业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他说:“立国之本不在兵也,在乎工与农,而农为尤要。盖农不生则工无所作,工不作则商无所鬻,相应之势,理有固然”(注:《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1,第6页。)。而且鉴于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张謇对农业生产的强调已不再局限于传统意义上的对农业的整顿,而认为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对农业进行改造,将是中国农业的根本出路。他指出:“近日上海设立农务会,传译东西洋农报农书,未始非中国农业大兴之兆”。要求光绪皇帝在各省“专派一人,主持其事,设立学堂,讲求土宜物性”(注:《张季子九录实业录》,卷1,第7页。)。张謇的这种态度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人们观念上的转变,农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关键地位以及科学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逐渐被人们所理解和接受。1896年上海就成立了农学会,宗旨是研究农艺,并在次年创办了《农学报》,宣传、推广农业知识。1989年戊戌变法时光绪皇帝亦下诏,要求各地以新知识,新方法为手段,发展农业生产。

  如果说19世纪末还只是少数有识之士认识到农业的重要性,那么经历了庚子之役的重创,社会各界对振兴农业基本上达成了共识。1901年由张之洞主稿、绅商参与拟稿润色、刘坤一领衔,并成为清末改革纲领性文件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以下简称《三折》)对农业的重要性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三折》明确指出:“中国以农立国……富民足国之道,以多出土货为要义,无农以为之本,则工无所施,商无所运,今日欲图本富,首在修农改”。它认为,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气候条件也适合农业发展,应将农业放在首位,并提出了几项措施:其一、发展农业教育,培养农业人才。“欲修农改,必先兴农学”。其二、推广农业生产技术,鼓励官绅率先试办,以开化社会风气。“各省先将农学诸书广为译刻,分发通省州县,由省城农务总局将农务书所载各法,本省所宜何物,择要指出,令州县体察本地情形,劝谕绅董,依法试种,年终按照饬办门目,填注一册,土俗何种相宜,何法已能仿行,何项收成最旺,通禀上司,刊布周知,有效者奖,捏报者黜”。并从财改上为生产技术的推广使用创造条件。“将各种新器发给通省,令民间试办,先则概不取价,有效则略举,价值务令极廉”。其三、建立农业领导机构,发挥国家政权在经济建设中的功能。“在京专设一农改大臣,掌考求督农课桑之事,宜立衙门,颁印信,作额缺,不宜令他官兼之,以昭示国家敦本重农之意”(注:《光绪政要》,卷27,第45~46页。)。在各省省城设立农务总局,府州县设立劝农局。其四、鼓励垦荒,发展近代大农场。《三折》对农业改革的意见反映了当时的有识之士已立足于从农业近代化的角度解决传统农业中存在的问题,这不仅是观念上的突破,而且也找到了农业问题的症结所在。清末的农业改革大体上按照《三折》设计的轨道运作。

  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思潮的走向看,它认为,实业的振兴是国家振兴的基石,而农业又是基础之基础,故必须大力发展。当然,这时期对农业的重视与传统的重本抑末已有本质的区别,它不是抑制,而是力图为工商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是从推动工商业发展的角度强调农业的基础地位。这是时代主题在社会思潮中的反映,也是这时期农业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目标所在。

  二、农业改革的主要内容

  近代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应用不仅使西方农业取得了重大进步,也体现了农业发展的趋势和潮流。清末新政时期的农业改革即是与世界潮流接轨,以近代科学技术为手段,讲求土性辨别、品种改良,尤注重人才的培养和农业组织的建立,以将农业推向一个新台阶。

  人才培养 近代农业与传统农业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先进的科学技术的运用,相应的它对于人才的需求也就非常迫切。对农业人才的培养和强调是这时期农业改革的一个重要特色。创办实业学堂,鼓励留学,建立艺徒学堂、半日学堂是清末发展农业教育的主要举措。从其构思看,它不仅侧重对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也注重使一般民众掌握粗浅知识。当时人认为,农业的衰落,其根源在于“乡民务农,而不知农之有学”(注:李文治:《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三联书店1957年,第580页。)。从而不仅制约了农业的发展,也导致了农民的贫困,形成恶性循环。鉴于此,在1906年颁行的《通行各省举办实业学堂文》中,清政府要求各地在筹设中等、初等实业学堂的同时,还必须多设艺徒学堂,“收招贫民子弟,课以粗浅技术,俾得有谋生之资……,务使全国人民知求学即所以谋生,欲得生,必先求学,庶国民不致视求学为高远难能之事,而各能自振其业”(注:《学部奏咨辑要》,台湾文海出版社出版,第79页。)。同年清政府又接受给事中刘学谦的奏请,要求各地不拘年岁、不收学费,每二三百户即设立一所半日学堂,根据当地农闲情况,灵活多样地开展教育,以使一般民众掌握粗浅知识,并使用所学知识改变自己的贫困状况,推动农业向更高层次的发展。

  土性辩别 采用先进的检测手段对土壤成份、性质进行鉴别的工作也在各地先后展开。尽管自先秦以来就一直重视对土性的辨别,但在近代科学知识传播以前,由于受历代科学水平的限制,土性辩别知识还只是浅层次的经验科学知识,难以进一步发展上升为理性科学知识。随着近代科学技术的发展,采用先进的化验方法对土性进行辨别成为可能。当时人认为,土性辨别的滞后是影响农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今中国农务受病之原,在乎不明土性,不辨土质,任何籽种,不适土宜,安有蕃滋之理。故曰提倡新法,当以考验土宜为入手第一要著”(注:《考验上宜以兴利说》,《东方杂志》第5卷,第4期。)。《三折》也提出了辨土性的要求,并得到其后成立的商部的赞同。从当时情况看,土性辨别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考验土性。第二,考土质。第三,考验土面。辨别土性的工作首先在各地农事试验场进行。

  品种改良 品种改良是这时期农业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从当时情况看,搜集、引进和培育良种及其裁培实验,主要有两方面的目的:其一、提高产量。其二、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优质原料,以便工业品在与洋货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以棉花为例,西方各国尤其是美国种植的棉花由于棉种优良,种植得法,中国棉在与洋棉的竞争中越来越处于不利的地位。1904年中国出口棉花24811595两,到1905年就降至12029236两(注:《振兴华货议》,《东方杂志》第4卷第4期。)。中国棉花质量的低劣不仅影响了棉花的出口,也影响了棉纺织品与洋货的竞争。鉴于棉纺织品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地位,社会各界逐渐认识到引进、改良棉种的必要。1906年农工商部开始着手考察美国的棉种及其种植方法。1908年清政府根据农工商部的奏请,颁布谕旨指出:“中国棉花质性较逊于外国,种棉尤不讲求,南北各省间有数处所产较胜,而种植仍多卤莽,是必须博求外国佳种,采取培养良法,料美工精,自能广行各省,保全利权”(注:《光绪朝东华录》(五),总第5843页。)。要求各地积极做好引进、培育良种的工作。

  为更好推动品种的引进与改良,1906年10月农工商部还成立了劝工陈列所,将各地的农产品陈列其中,以便比较、采择。在1910年开办的有大部分省份以及美国、日本等国参加的南洋劝业会上,在首先开设的教育、工艺、器械、卫生、武备、农业六馆中,农业馆即是其中之一,可见社会各界对品种改良的重视。

  农事试验场的设立 品种的引进和改良,土壤的调查和检测等都须首先进行试验,然后逐渐推广使用,农事试验场的设立应运而生。1902年直隶和湖北率先设立了农事试验场。商部成立后对农事试验场的设立更给予了高度重视。1903年商部在《通饬各省振兴农务》中指出:“凡土质之化分,种子之剖验,肥料之制造,气候之占测,皆设立试验场,逐一考求,纵人观览,务使乡民心领其意,咸知旧法之不如新法,乐于变更”(注:《光绪朝东华录》(五),总第5102页。)。在清政府的支持下,各地先后开始设立了农事试验场。

  农垦公司的建立 农垦公司的建立则表明了传统经营思路的开始转变。历史发展到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任务是实现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解决土地问题往往不是传统的平分土地的方式所能奏效的,而是需要发展农业资本主义,使地主转变为农业资本家,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从世界范围看,明治维新时期日本政府确立了土地私有权,允许土地自由买卖和经营,从而为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日本近代化的成功,除了其它原因外,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农业资本主义获得了充分发展,从而为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市场和原料(注:参见拙作《太平天国与同光新改》,《学海》1994年第4期。)。随着新政时期农业改革的展开,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农垦公司开始出现。

  农业组织的建立 近代农业的发展,需要以科学技术作为动力,也需要政府的有效领导和社会的联络组织,从而在资金、人力筹资源方面取得优势。政府机构和民间组织的建立即是这一需要的体现。1903年成立的商部虽然是从总体上负责经济政策的制定和贯彻实施,但农业问题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1906年商部扩充为农工商部后,农业更被放在首位。为发挥集体的优势,1907年底农工商部奏请在各省省城和府厅州县设立农务总会和分会。农工商部指出,建立农会有利于开通知识、改良种植、联合社会。农工商部的奏请很快得到清廷的批准。实际上早在谕旨颁布前,有的地方便根据形势的需要,自发成立了农会。如1906年甘肃省在省城兰州成立了农务总会,而在1905年直隶农会即宣告成立。谕旨颁布后,各地加快了筹设农会的速度。

  三、成绩与局限

  以近代科学技术为手段改造传统农业的呼声虽在19世纪末就开始出现,但大规模有组织的实施却是在清末新改时期,由于政府的支持鼓励和绅商的积极参与,清末的农业改革在农业学堂和农事试验场、品种的引进和培育以及土性辨别等方面都取得了初步成绩,从而出现了一丝中国农业由传统向近代转变的曙光。

  农业学堂从无到有,获得一定的发展,其中江苏、湖北、山东、直隶等省成绩较为显著。到1909年全国共有高等农业学堂5所,学生530人,中等农业学堂31所,学生3226人,初等农业学堂59所,学生2272人。到辛亥革命前夕,全国约有农业学堂总数250所左右(注:郑庆平、岳琛:《中国近代农业经济史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160页。)。农业教育的发展初步满足了农业改革对人才的需求,也开始使农业知识初步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1902年直隶设立的农事试验场和湖北农务学堂试验场是两个最早的从事农业科学试验的机构。随后山东、福建、江苏、奉天等地亦纷纷设立。据统计,到1911年仅四川省就有农事试验场74处,规模较大的农事试验场,全国约有20余处。农事试验场的设立为土壤、品种和裁培等实验提供了有利条件,从而有利于嘉谷新种及新方法的推广使用。

  在良种引进方面,美国棉种的引进较为成功。自1908年清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试验种美棉后,各地开始引进美棉,并在一些省份如山东、陕西取得了初步成功。据载陕西引进新棉种后,产量比以前大为提高(注:《全国农会联合会第一次纪事》,台湾文海出版社,第171页。)。

  新的耕作器械也开始被引进。山东农事试验场从美国购买20余种,从日本购买10余种,奉天农事实验场从日本和欧美亦购买了新式农具如洋犁、刈麦器、刈草器、干草切割器等。化学肥料亦开始使用,据海关统计,到1911年进口化肥达761519担(注:郑庆平、岳琛:《中国近代农业经济史概论》,第167页。)。

  农垦公司也从1902年的4家发展到1912年的171家(注:李文治:《中国代农业史资料》第1辑,第697页。)。农垦公司的建立标志着传统农业中新的生产关系的出现。此外,农会的成立也奠定了1913年全国农会联合会第一次会议的基础。

  清末的农业改革虽然使中国农业开始了向近代的转变,但从当时情况看,由于时间、精力、财力等方面的原因,这种转变才刚刚起步,还没有能够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以财力而言,大规模的农业改革需要巨额的资金,但清政府的财政状况却是捉襟见肘。1901年财政赤字3000余万两,与财政危机同时出现的是财改支出日益加大,各项改革都需要财改拨款。据1911年预算,清政府岁入29696万两,岁出38135万两,赤字8439余万两。就各省财政状况看,也大多支大于收。1907年浙江岁入包括所借外债436万两,支出449万两。山东每年亏空150余万两。奉天、吉林、黑龙江入不敷出也十分严重。1909年奉天岁入580万两,岁出940万两。吉林岁入180余万两,岁出450万两。黑龙江岁入90万两,岁出200万两。支大于收在百万两以上的有贵州、江苏、安徽、福建、广西、湖南、云南、江西、湖北、四川(注:彭雨新:《辛亥革命前清王朝财政的崩溃》,《辛亥革命论文集》。)。几乎所有的省份都受到财政窘迫的困扰,严重的财政赤字使“几乎没有一个地方官在论及财政问题时不用‘支绌’二字的”(注:张玉法:《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山东省,第346页。)。这就严重影响了农业改革的顺利展开。

  在财政状况不断恶化的同时,清政府对农业改革虽相当重视,但维护其统治的本能又使其将主要精力放在军事改革上。据1911年预算,清政府军事改革的费用占财政开支的一半以上。军事改革的庞大支出,相应地亦减少了对其它项目的投资,从而使农业的发展受到制约。

  此外,农业改革是一项庞大工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完成,清末新政仅存在短短的十年时间,随着辛亥革命的爆发和清政府的垮台,清末新政随之终结,因而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

  但是,不论怎样,清末农业改革的发生表明它已将改革的触角伸向最基本也是丞需改革的行业上,它开启了中国农业近代化的历程。清末农业改革的构思与做法,对我们今天的农业改革仍不无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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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