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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往事:统购统销为什么成了众矢之的?

2015-12-11 07:59:53       作者:赵宗礼

  从1957年5月到1958年二月,南阳两次开展的整风运动中,凡是写大字报批评当局的人,几乎无不涉及到统购统销政策。统购统销到底怎么了?我本人的看法是,统购统销确实很好,但由于它不好掌控,具体执行中问题又确实不少。

  为什么说统购统销措施确实很好?这是因为从保障城市居民用粮和社会稳定来说,很有必要,当时无有其它更好的措施可替代。建国初年,我国的粮食产量普遍很低,以小麦为例,大致每亩多在100斤到150斤之间。由于当时还没有实行计划生育,人口的增长率又多在0.6%左右的速度逐年递增着,粮食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更由于过去粮食的供销权都集中在由私人开设的粮行们手里,他们见利忘义,买空卖空,垄断粮食市场,人为地造成了社会的恐慌和不应有的混乱。以南阳专区为例,1953年4月11日凌晨,南阳专区内普遍发生了严重的霜灾,给正在打苞的小麦造成了毁灭性影响。霜灾以后由于南阳地方党组织和政府部门过分地强调了“反麻痹情绪”,对灾情的宣传多了点,重了点;而对反对粮食恐慌情绪强调和宣传的不够;更对霜灾以后必然会引起的粮食市场的波动和急剧变化估计不足,在粮食极度紧张的情况下,又不适当地采取了供应面过窄的配售办法,更增加了群众的紧张心理和对粮食的恐慌情绪。以至于霜灾以后部分地方的农民由开始时对政府产生的埋怨情绪,迅速发展为群体性的骚乱事件。从4月19日泌阳县宣庄区太山庙乡以祈雨为由骚乱和南阳县石桥镇上一些群众逼迫政府干部开仓售粮开始,到4月27日至4月30日期间形成高潮为止,全区围绕粮食问题共发生大小群体性骚乱事件42起,参加闹事的群众共约1.47万人左右,殴打区、乡干部56人,胁迫威逼当地政府领导让粮食部门开仓售粮12起。唐河县城关骚乱中胁迫政府部门售粮的群众达千人以上,他们谩骂侮辱殴打政府的干部,甚至连县银行行长都无端遭到他们的毒打。还包围国家的仓库,威逼县长当场立即售粮,从早饭后一直闹腾到下午两点钟以后;镇平县贾宋镇上骚乱的群众分别来自邓县、内乡与镇平接界的3县边缘地方的23个乡,骚乱高峰期时围聚的要求售粮的群众多达3000人以上,一直到政府派部队赶到才平息了下来。为了严惩骚乱者,挽回党和政府的面子,仅镇平县就逮捕了52人”(摘自1953年5月14日南阳地委向河南省委写的“关于霜灾后连续发生群体性骚乱事件的综合报告”。“霜灾以后,邓县、南阳县、南召、方城、唐河、镇平的贾宋等处闹粮荒,日排队购粮人数达10万人之多,日销粮百万公斤,并发生农民包围粮仓,殴打干部,胁迫开仓销粮事件,仅45天就销粮9000多万公斤;库存粮殆尽;急电请从四川、东北等地调入粮食4000多万公斤,才平息了紧急购粮事件,稳住了市场”《南阳地区粮食志.276面》。可以想象,假如不对城市居民实行“定量供应”,对农村缺粮户实行“缺额销售”的供应办法,不仅新中国的众多城镇居民的吃饭问题很难长时间的保持稳定,广大农村中约15%左右缺粮农民们的吃饭问题,也只能还靠过去农村里常用的“驴打滚”(即春上借一斗,秋后得还2斗,到来年就得还4斗,我们家1953年期间就曾这样借过余粮户的粮食,笔者注)高利贷的办法来解决,长此以往,只会使一些农民越来越穷,难以为生。

  所以,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决定实行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即在粮食问题上实行统购统销的宏观调控措施,是计划经济体制确立后必然要选择的一个针对性措施,是一个应运、应需而生的政策。尽管此项措施在关闭粮食自由市场方面有它一定的弊端和一些负面作用,但在粮食供求矛盾十分突出和尖锐的情况下,对保证城镇居民和农村缺粮农民低标准用粮和国家建设用粮,防止有的人利用粮食问题制造事端,实现整个社会的相对稳定,还是起到了不可替代、不可磨灭的重要作用。这项粮食宏观调控政策之所以能够实行长达半个世纪之久?不仅说明了我们在粮食“蛋糕”的如何做大上走了大弯路,更说明在粮食缺口很大的情况下,也只有靠“配额供给”的统购统销办法了。

  但是,为什么这项旨在利国安民的粮食调控措施,后来却遭到那么多当时精英人物和多数农民群众一致埋怨、批评,甚至强烈反对呢?特别是竟成了整风鸣放中的“众矢之的”呢?窃以为,由于在具体执行中实际奉行的是“先国家,后农民”的原则,“统购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顾上不顾下,只要任务,不要政策一直是下边在购粮工作中的惯用做法。特别是在开始实行的1953年底到1954年初期间,各地不择手段的逼粮相当严重,以至于闹出了不少人命。1954年2月29日,南阳地委写给河南省委的“关于粮食统购中死人事件的检查报告”中说:“全区因购粮直接或间接自杀而死38人,从成份上讲富农5人,老中农15人,贫农15人,地主1人,小土地出租户2人。”而1954年元月14日,南阳地委却在给辖区县委下达的“关于统购中连续发生死人事件的通报”中说:全区购粮运动中因强迫命令,违法乱纪造成自杀的52人,其中元月2日前自杀10人,元月2日后自杀42人。”而且还分县通报了自杀的人数,如邓县16人,淅川县8人,镇平县7人,唐河县6人等,12个县多少不等都发生有因逼售粮而自杀的事情。从笔者反复核对相关材料后认为,“内部通报”披露的数字是正确的。

  因逼粮而自杀身亡的几个典型例子是:邓县张庄区李湖乡雇农李三,小组评议时核定他应卖余粮9斗,他勉强接受了。但由于在统购开始前他已经把这些余粮借给了自己的一个近亲的地主家,因怕被扣一顶“包庇地主,反对共产党”的政治帽子,便于1954年元月10 日自杀身亡;镇平县芦医庙区中长寺乡贫农李万有,群众评议他应卖粮100斤,他开始只答应售粮40斤,后来勉强增加到80斤,群众代表和乡干部还是坚决不同意。李万友妻子见状在自己家门口把群众代表大骂一通。乡农会主席知道后又把李万有训斥了一顿,还强调必须按100斤的数目卖粮,李万有一气之下便于元月9日上吊自杀;唐河县湖阳区李店乡青年农民吴桂芝,共青团员,其丈夫在会上自报卖余粮100斤,群众代表评议他家应卖余粮400斤,还批评吴桂芝不带头卖余粮,吴桂芝想不开,便在乡里组织粮食入库的当日在自家里上吊身亡;淅川县马蹬乡召开的一次动员卖余粮的会议上,组织会议的区干部采取“熬鹰”的办法对购粮对象进行“苦熬。”会议从当日的早饭后开始,一直开到当日的深夜,因为没有达到预定的购粮数目,谁也不得回家吃饭和睡觉。不仅如此,这位区干部还在会议上反复威胁说:“完不成征购任务谁也别想离开这里,谁要是私自离会的话,完不成征购任务的责任由他来负!”在他的威逼恐吓下,有两人当场自杀身亡;镇平县贾宋区蒋刘凹乡富农郭德修,区干部让他卖余粮1200斤,他只答应能卖1000斤,郭被迫勉强接受被放回后,回家路上便跳河自杀了;南阳县刘太营乡大余粮户胡王氏在乡里开统购会议时,统购积极分子在会上威逼她说:“谁不完成卖余粮任务也不行,今天交不出公粮者就把他推到雪地里狠冻他。”当时正值腊月,室外温度大致冷到零下14°左右。会上给胡王氏分配的售粮任务是3000斤,又叫她当场具结画了押。胡王氏因怕完不成任务被“罚冻,”便假借外出大小便的机会,吊死在乡政府的大门口处。(此事发生后,南阳农村便有“打得多,站雪窝”之说笔者注);唐河县白秋区张店乡农民李振玉、李振田兄弟二人,统购统销前曾用粮放过高利贷,放出了一些余粮,这次因完不成统购任务于元月8日在自己屋里的梁上一起上吊自杀----

  其中,尤以邓县罗庄区肖营乡还发生了农民王明金一家三口集体投井自杀的事件,最为悲惨。南阳地委在写给省委的报告中说,王明金解放后分了土地后,又在河边开荒1亩多,并通过省吃俭用和做小生意(如卖花生等)赚了些钱,买地1.8亩,屋里有些余粮。在第一次动员自报统购粮的会议上,他自报售粮50斤,群众代表和区、乡干部都认为他报售的太少,没有通过。经过反复动员(内有强迫行为,原报告中的话,笔者注)即添增到200斤。王明金感到压力很大,回到家里便对自己的老婆(原报告称为“女人”)说;“你还是回娘家住吧,咱俩从今日起各过各的,下一步说不定我是死还是活哩!”这话被正在这里催卖余粮的区干部刘百秀听到后,即在当天的征购大会上说:“王明金花样子多,现在竟用死的办法来威逼干部。告诉你王明金!谁有余粮不卖够数就是反对共产党,就是想叫天下大乱,就是现行反革命分子!”并在当天晚上(即元月9日晚)将王明金叫到乡干部王富朝家里,指责王明金报售的粮太少,强迫他重新报粮。当时乡里统购积极分子肖德有、肖长林也在这里,便对王明金开导说:“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你家里有的是余粮,至少得卖余粮1200斤。”王明金分辨说:“我哪有那么多的粮食?”肖等人即接茬质问道:“你前段放高利贷,放的是粮食吧?最近你又从湖北套购回不少粮食吧?”这样七扣八算决定王明金至少要售余粮800斤。王明金被逼无奈,只好勉强接受。10号那天,乡里组织售粮户按接受的任务入库时,王明金向王福朝恳求说:“我屋里确实没有那么多的粮食,我分两批入库中不中?”王福朝让他第一批入库时必须保证卖小麦100斤以上(王明金卖了101斤);卖玉米等秋粮500斤以上,王明金卖了530多斤。售完第一批余粮后,王明金即到他的岳父家找粮,以便完成所欠部分。由于未借来一斤粮食,区干刘百秀认为他是搪塞拖延,便于12日早饭后当众打了王明金几个耳光。又把王明金的老婆(报告都称之“女人”),扣上手铐,关押到乡政府一天。当天晚上,又将王明金夫妻二人推、搡、拉扯到乡干部王福朝家里,由区、乡干部和积极分子分开进行审问。这当中积极分子们用推来推去,变相打人的办法进行威逼,还使用了互相套话,敲诈欺哄的办法,逼其完成征购任务。在对王明金捆吊起来乱打一阵子后,王明金的老婆答应再卖余粮5斗(约225斤左右),而后又改称再卖2石(900斤左右)。肖天邦即问粮食存在何处,答曰,在娘家放着。在此情况下经人作保,才将王明金夫妇二人放回。次日(即元月13日),王明金夫妇经保人替他俩请了假,他们带着十来岁的孩子到王的岳父家找粮,由于还是未借来粮食,14 日一家三口从岳父家返回途经周坡村东头时,全部投井而死。以至于后来有人说起开始实行统购时的做法是:“打的多,站雪窝;交不完,跪碾盘”的说法。

  如果说实行统购开始时,由于缺乏经验,在“摸着石头过河”中死了一些人,尚可以理解和谅解的话,实行统购统销两年后,南阳专区内仍然不断出现因强迫售粮而逼死人的事情,简直让人难以置信和理解了。然而这却是真的,请看南阳各地的报告:

  1955年9月11日泌阳县委的报告说:“泌阳县春水区和楼乡1955年8月17日以来,以乡长为主的乡干部在购粮运动中带头捆群众16人,吊打群众3人,扣押完不成任务的农民18人。”1955年7月23日,邓县县委“关于彭桥区王岗乡1955年夏征干部违法乱纪的情况报告”中说:“该区3个区干和部分乡支书、乡长、乡财粮、乡妇联主任等人在今年夏征过城中,殴打群众21户,计52人。”其中中农17户,贫农4户,60岁以上老人和妇女12人。罚群众游街示众4人,仅完成征购任务的5个村子中有的1个人就先后被游街示众6次。”“罚叫群众许久站立的20人,罚允许积极分子们到逃避征购的人家扒吃东西的2户。如农民唐庆云因逃避统购售粮离家后,统购积极分子和民兵们闯到他们的家里,从屋里扒出油和白面烙油饼吃,还把该户屋里仅有的16个鸡蛋给煎吃了。因为征余粮,王岗乡21个自然村中有11个村都发生了征粮干部乱打人,乱罚游街等违法乱纪,强迫售粮事件。仅乡支书、乡长直接打人的事件都在5起以上。因躲避征购。该乡外逃22户,计90多人。”“1955年8月26日,镇平县大榆树区大湖乡农民陈宁奎因拒不接受区、乡干部分给他的270斤征购任务,经5次动员后还是1斤未交,区干陈希臣、乡干张福才即召开群众大会,让民兵立即把陈宁奎五花大绑捆了起来,宣布予以逮捕。陈希臣还用手枪捣着陈宁奎的头说,‘不许动,你给我老老实实地站着!’一直让其站到会议结束。”(摘自南阳地委1955年8月25日至当年12月20日与镇平、内乡、淅川、新野、邓县等县委关于粮食征购、生产救灾的来往文书)。因为强迫售粮,1955年夏征开始至1956年春期间,内乡县赤眉区四坪乡农民王秀玲(女)、下馆区农民何有庆、师岗区黄棟树窟乡农民温玉章、邓县王集区肖庄乡农民刘正富和腰店乡农民张孔氏、唐河县大河屯区李楼乡董坡村农民尚立群等十几个农民,又被违法乱纪的干部所欺而自杀身亡。”

  专署司法科长王威在1957年6月6日的鸣放发言说: “南阳1955年夏季的征购工作中,地委通知,对历年来不卖余粮,屡教不改的分子可以法办,各区都可以成立临时的法庭,区长可以代理审判……由于区区都有法庭,都可以因征购问题随便抓人审判,仅1955年夏季各县委呈报的破坏统购案件中,初步审理就发现冤案85件,占这类案件总数的32%。”。同日,专署财政办公室副主任邱洪说:“1954年地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由各县委书记参加的粮食征购工作会议上,因各县上报的售余粮数量达不到地委预订的要求目标,于是就特地延长了几天会议,专门批判在粮食问题上的片面的群众观点,批来批去就把在征购工作原有的一些实事求是态度给批没了,对下面影响很大。去年冬,我在泌阳、方城两县搞统购时就发现,开始许多高级社无论怎么测算清是完不成征购任务,可是由于地、县工作组此时采取协商挤任务实际是一种软逼的办法,这样七挤八挤就把群众的口粮标准给挤低了……由于连年征购透底,去年春和今年春上,我区外出逃荒要饭的农民每年都在6万人以上,以至于不少群众讽刺嘲笑我们说,这难道就是社会主义生活?”1958年6月20日,南阳印刷厂党支部报请地委批准该厂老工人张富善为反社会主义分子的主要罪状就是:“张富善在自由辩论会上说,粮食不够吃就是不够吃,那怕为此把我打成右派,押解到北京去见毛主席,我也是这么说。统购时农民卖的口粮其实多是农民的基本口粮,许多干部为此把人逼死了,还给人家坟头上插了个黑旗,说人家不爱国。”可见强迫售粮在当时是一个公认的事实。

  1955年8月25日至1955年12月20日期间,南阳地委与辖区各县委“关于粮食征购等来往文书”中,多是记录着南阳地委对各县委关于统购工作请示法办一些人的请示报告的批复,如:1955年9月11日,镇平县委请求批准逮捕大榆树区钟其营乡梁洼自然村农民刘青满的原因,仅仅就是因为,1953年底第一次征购时,乡里分给刘青满400斤卖余粮的任务,他只完成250斤;1954年夏季,乡里分给刘青满240斤售粮任务,他只售100斤;1954年秋乡里分给刘青满240斤售粮任务,他只售100斤。今年春上,刘青满却把屋里的250斤薯干担到黄村铺等街市上买高价,每斤0.18元(每斤净高出国家牌价0.1元,)多挣现金20多元。由于他的落后影响,该村今年夏季的征购任务到7月31日时,还有17户共欠余粮2209斤。镇平县委的意见是:逮捕法办。南阳地委当晚即电话答复:“同意县委意见,立即将刘青满法办。”

  1955年9月16日,内乡县委请示对历年完不成征购任务的“不法分子王子均、王周祥、李和尚、王凤海实行逮捕法办。”原因是:“内乡县城关区城岗乡农民王子均,男,41岁,贫农成分,1955年底统购时,乡里分给他的任务是350斤,可他只完成了210斤;1954年夏季乡里分给他的定购任务是536斤,他只完成260斤;1954年秋季乡里分给他的定购任务是200斤,他只卖101斤;1955年夏季定购任务575斤,他只卖160斤;还谩骂毛主席说:‘秦始皇无道修边墙,毛主席心狠要余粮;’攻击统购运动说:‘统购统销,饿的心焦’等”。

  类似以上批复法办没有完成征购任务者的报告,这一时期还充斥于南阳地委与方城、邓县、南阳县、新野县、西峡县等12县“关于统购统销工作的来往文书”的档案材料中。如对方城县委呈报的“关于对罪犯胡学忠、陈有功、魏光兴等抵制统购运动请示报告的批复,”(那时候完不成征购任务都叫“罪犯”,上报的材料都称“罪恶事实”,笔者注);“对唐河县委关于对拒不完不成征购的黄明江、高明海、郭德龙逮捕法办的报告的批复”等等。这一面说明,农民对粮食征购越来越持抵制态度了,另一方面也充分说明,就南阳专区来说,在粮食征购上的一切极端措施都是源于地委。客观地讲,为了确保粮食征购的完成,南阳地委不得不采取“两手抓;”一方面抓对连年完不成任务农民的极端处理,如逮捕法办等;另一方面也下大气力从严处理了不少因强迫征购逼死人命的违法乱纪案件。如对征购中吊打群众18人的泌阳县春水区和楼乡乡长“逮捕法办”的处理;对唐河县大河屯区区干在征购中踢死李楼董坡村农民尚立群“逮捕法办”的处理,都是挺严肃的,并没有迁就姑息。但由于实行农业合作化后,粮食产量越来越低,对各户应征粮越来越少,(从内乡县王周祥征购任务的逐年递减就可以看出来,)南阳专区完成的征购粮从1953年的3亿斤(还是当年夏、秋两季已经征收过的数字)降至到1955年底的2.5亿斤,还完成的那么吃力和艰难。征粮工作武断粗糙,必然要招致民怨和骂声,民调下降,农民吃不饱,农业搞不好,粮食必减少,开始了恶性循环。

  行署秘书主任葛清轩于1957年6月6日在地委科局长会上对南阳地委领导们在统购统销问题上,顾上不顾下做法的批评,从另一个角度见证了这方面的问题:“地委、专署在统购工作中就高不就低思想确实相当的严重,在这种只顾上不顾下的思想支配下,近几年来南阳专区每年自定的粮食征购任务一直就偏高偏重。1953年第一次搞统购时,由于没有底数和经验,为了完成任务发生了一些打人、死人的事情是可以原谅和理解的,后来不断出现这类事情那就说不过去了。省里给各专区分配下达任务是对的,问题在于,当任务与政策发生矛盾时,任务就必须服从政策,因为这是关系到农民们吃饭和社会安定的大事情。地委有些负责同志认为农民每人每月13斤或15斤留量标准就够了,这种认识是极端错误的。照此说法,那中央、国务院规定的农民们每人每年360斤的免购点标准,就可以收回成命了。所以我认为,360斤的留量标准是原则性问题,是一个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的标准。可是去年统购时地委孙电如副书记就在会上讲不要按360斤的口粮标准对农民算留量,要按每月十几斤的口粮标准计算农民们的免购点,以致于造成南阳有不少地方农民的口粮标准都达不到中央、国务院规定的360斤的口粮标准,不少地方仅280斤、260斤,甚至更低。可是主管粮食统购和同时负责安排农民生活的副专员杨祝三知道这一情况后,既不向上反映实情,又不解决农民留粮不够的问题。去年底,省委派一处长带检查组来南阳专区检查粮食工作时,发现了这一情况。根据省委检查组的指示,我们专署办公室的同志即为此事向杨副专员作了专题汇报,可是杨副专员反而质问我们说,你问一问他(指省委检查组那位处长)学过辩证法没有?这里我也问一问杨副专员,你对唯物辩证究竟是如何理解的?难道违背中央规定,不给农民口粮标准留够就是辩证法?在统销工作中,我对明明全吃统销粮的地方的农民们每月只统销十几斤原粮的做法,一直很想不通。明明中央、国务院给农民们规定的是每人每年360斤的原粮标准,我们下边是原本应坚决落实中央、国务院规定的党政机关,为什么反而带头打折扣?所以,在粮食问题上,我就是要‘肆无忌惮’地鸣一下,‘放’一下,尽一下我这个近20年党龄的老党员和公职人员的一份应尽责任。”就是因为这次强烈的批评地委领导在粮食问题上一些列“左”的做法,葛清轩被打成了“右派兼反革命分子”,1979年改正时证明,他什么问题也没有。像葛清轩仅因批评统购统销工作中缺点错误的人而被打成为“右派”的,在南阳少说也有4000多人。可见,在统购统销问题上,当局是不容任何人置喙的,那时候,统购统销政策神圣不可侵犯。

  不仅如此,那年月有句最时髦的的政治语言是:“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都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敌人”越是反对“高征购”,我们就越要实行“高征购”,在这方面我们河南省委第二书记、省长吴芝圃理解落实的最好。1957年8月5日至13日省委扩大会议上,吴芝圃率领省委常委中多数人,对在粮食问题上说了点实话潘复生进行发难。这主要是因为,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在省委通过的发展农业经济的《宣传要点》中,将原来实行的农民自留粮部分的“红薯折粮由过去的4斤折一斤原粮”,改为“5斤折一斤原粮”的办法,这原本是想叫河南的农民们少吃点“空头粮”,竟被吴芝圃批判为“过多地照顾了农民的利益,违背了以丰补歉,少吃建国的方针”《风雨春秋.309面》,并以此为突破口,把潘复生赶下台。在吴芝圃主政河南的那几年里,为了让河南的农民们“少吃建国”:“1958年征购粮食80.8亿斤,占当年实际产量的28.7%;1959年征购72亿斤,加上公社自筹粮和周转粮,仍为80.8亿斤,占当年实际产量的37.14%。两年中全省多征购了60多亿斤,大量购了透底粮,不少地方把种子、饲料粮、口粮都上交了。在严重的缺粮情况下,省委对此不仅没有高度重视,反而错误地认为,这是富裕中农带头瞒产私分,得出‘粮食问题是两条道路斗争的焦点’的结论.....于是,从1959年初到1960年春,在全省不少地方大搞‘反瞒产’,挨家挨户搜查,有的拆屋掘地,找不出粮食就认为是阶级敌人破坏。并把‘反瞒产’和‘反右倾’结合起来,对干部和群众动辄就搞批斗.....有的地区不仅搜走了群众赖以生存的粮食,还不准群众家里‘冒烟’(即起火做饭),不准挖野菜,不准逃荒,不准上访告状,认为这是阶级敌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故意给社会主义抹黑。”《风雨春秋.322面》吴芝圃在河南“高征购”的结果,使河南从1960初年底到1961年底饿死了多少人?据中国展望出版社2013年7月出版的《刘建勋陈舜英画传.44面》:“王庭栋回忆说,1962年8月我平反后,曾当面问吴芝圃,死了多少人?吴芝圃考虑一会儿说:‘现在都有个四五百万人了......”,原来是500万之惨的“人祸”呀!所以说,统购统销政策本身是个好办法,好措施,但在像吴芝圃这样的“顾上不顾下”,“只要国,不要民”领导者的胡整乱来下,就变成“杀民的利剑”了。但在粮食问题缺口很大的情况下,如果“因噎废食”那就更不好了。问题就出在像吴芝圃及南阳地委主要领导这样的“极左”干部身上,而那个时候的情况是,这样的干部简直又太多了,而像潘复生这样的“民本意识”很强的干部又太少了,这正是统购统销中出现偏差和问题特别多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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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