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30 08:15:38 作者:成一农
美国国会图书馆藏清代中期绘制的《浙江舆图》(本文图片均由作者提供)
《江西全省图说》之《赣州府图》
《云南舆图》之《云南府图》
如同历史文献永远不能如实地反映客观历史,地图也永远不可能如实地反映现实世界,两者都是对研究对象的主观认识,而且两者也不应以客观反映研究对象为首要目标和任务,明清时期政区舆图中对城池的描绘即是这一问题的真实写照。
城池等级差异
中国古代的政区图除了描绘政区内的自然景物之外,突出绘制的是政区内的人文景观,其中最为重要的又是各级衙署所在的治所城池。如美国国会图书馆藏清代中期绘制的《浙江舆图》,图中重点表现的就是各级治所城池,即省城、府城、州城、厅城、县城以及一些这一时期依然以各种方式被使用的从明代留存下来的卫所城池。图中的城池以形象画法绘制,绘有城墙、城门、城楼等,且描绘得非常细致,比如将城墙施以灰色,并用墨线勾出砖缝,以表现城墙甃砖的形象;城楼细致地绘出了房屋开间及屋脊上的螭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图中对于各级治所城池的描绘意图通过多个侧面表达出一种伴随着城池行政等级而来的等级差异:
省城1座,即杭州府城。图上将该城城墙轮廓绘制为南北略长的矩形,是整幅地图所有城池中所占图幅面积最大的,城门10座。
府城10座,皆被绘成南北略长的矩形,图面面积大小基本相同,且都小于省城。所有府城统一绘制有4座城门。
县(属州、属厅)城63座,皆被绘为东西略长的椭圆形,图面面积小于府城,但所占图幅大小基本一致。每座县城都绘有4座城门。
卫、所、司、镇城12座,这些城池都不是行政治所城市,但在军事上有一定重要性,统一用以闭合菱形符号表示。
此外,省城和府城城门皆绘制有两层城楼,县级城池都没有绘制城楼。
这种绘制方法并不为《浙江舆图》所独有,如中国国家图书馆藏绘制于明代万历时期的地图集《江西全省图说》。以图集中的《赣州府图》为例,图中赣州府城被绘制为不规则的椭圆形,城门4座,在北城墙上还绘有1座城台;11座县城大部分被绘制为椭圆形,少量为方形或者不规则形,所占图面大小相仿,但不足府城的一半,皆绘有城门4座。此外,府城的城楼为两层,县级城池的城楼则被绘为一层。显然,这幅地图同样彰显了城池之间伴随着行政等级而来的差异。
又如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清初绘制的云南省地图集《云南舆图》。以图集中的《云南府图》为例,图中云南府城占地面积最大,由于该图残缺,因此城门数量不详,城门上的城楼为三层;各个县级城池面积大致相当,虽形状略有差异,但大都近似为椭圆形,城门大都为4座,也有少量为5座,城门上的城楼基本为两层;县级以下城池数量不多,基本被绘制为大小近似的圆形,城门数量多少不一,但城楼皆为一层。
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清康熙年间绘制的《江西省府县分图》、中国国家图书馆藏清咸丰年间绘制的《盛京全省山川道里四至总图》等图中的城池也采用了类似的绘法,可见这种绘法在明清时期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紧接而来的一个问题就是,这种在政区图中普遍表现的井然有序、等级森严的城池序列是否是对现实的真实反映呢?
地图所绘与现实差异甚大
明清时期与城墙有关的资料非常容易找到,如《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中就记载了各地城池的实际状况,下面基于这一资料将《浙江舆图》中涉及到的城池的实际情况与地图所绘进行对比。
对于省城,《一统志》记“杭州府城,周三十五里有奇,西南属钱塘县治,东北属仁和县治,门十”,与地图相比,两者在城门数量方面是一致的。
关于10座府城,《一统志》的记载如下:
嘉兴府城,周九里有奇,门四,濠南引鸳鸯湖水,西引漕渠会于北门外,广二十丈。
湖州府城,周十三里一百三十八步,门六,濠周其外。
宁波府城,周十八里,门六,水门二,北面滨江,三面为濠。
绍兴府城,周二十里有奇,门五,水门四。
台州府城,周十八里有奇,门五。
金华府城,周九里一百步,门七,南临大溪,三面环濠。
衢州府城,周四千五十步,门六,三面浚濠,西阻溪。
严州府城,周八里二十三步,门五,东、西、北有濠。
温州府城,周十八里,门七,南临河,北负江,东、西为濠。
处州府城,周九里有奇,门六。
由这些记载来看,这些府城城垣的周长差异极大,其中最小的为严州府(八里二十三步),最大的是绍兴府城(二十里有奇),前者的周长只有后者的五分之二;就城门而言,所有府城中,只有嘉兴府城为4座城门,其他府城城门的数量都超过4座。由此来看,文献所记载的各个府城的城门数量和周长,与地图所绘相去甚远。
由于县城数量太多,无法一一列举,现选取金华府属县城墙的实际情况来与地图所绘进行对比。
兰溪县城,周二里三百二十三步,门四。
东阳县城,周一千三百三十五丈,水陆门各四。
义乌县城,旧周三里有奇。明嘉靖中筑石,门四,后增为七门。
永康县城,无城,明末建东西二门,叠石为楼,北倚山,南阻水为固。
武义县城,周十里八步,门五,又小门四。
浦江县城,周五里一百二十步,门四,又偏门五。
汤溪县城,周三里,门三。
7座县城中,永康县没有城墙,但在图中却被绘制得与其他城池无异;其余各县城之间无论是城垣长度还是城门数量都存在差异,与图中所表达的那种整齐划一相去甚远。由此来看,与府城相似,图中所绘并不是对现实情况的反映。还需要强调的是,金华府下属的武义县城其周长(十里八步)要超过金华府城的周长(九里一百步),此外东阳县的周长(一千三百三十五丈,约7.4里)与金华府城的周长相近,因此图中所表达的那种府县城周长之间的等级差异,也不是对现实情况的真实反映。
此外,就城墙轮廓的形状而言,《浙江舆图》也不是对真实情况的反映。图中所有府城皆被绘制为矩形,但现实中宁波、嘉兴等府城的形状更近似于椭圆形;几乎所有县城在图中皆被绘制为圆形,这也与现实情况不符,如嵊县的形状应当更近似于扁长形。
将上文所提到的其他舆图与文献所载实际情况进行比照,也会得出同样的结论,或是城墙的周长、或是城门的数量,地图所绘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
更有甚者,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古代同一地图集中的不同分幅图,根据各图所展现的政区等级的不同,图中所绘城池的上述那些可以“等级化”的内容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如前文提到的明万历年间绘制的《江西全省图说》,在总图即《江西布政使司图》中,省会城池南昌府的城门上绘制了双层城楼,各个府城绘制了单层城楼,县城则不绘城楼;在各府的分图中,府城城楼则被绘制为双层城楼,县城为单层城楼;而在县图中,县城的城门上基本绘制的都是双层城楼。这显然不是对实际情况的描绘,更多体现了一种渗透到地图绘制中的用城楼层数来体现行政等级的观念。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清晰地认识到,明清时期政区舆图中所描绘的城池与现实差异甚大,而且显然并不是地图的绘制者不知道现实情况,毕竟上文所提到的大部分地图都是官方绘制的,而且与此有关的材料也来之甚易,这显然是绘制者有意为之的结果。这种有意为之,其目的应当是为了建立一种基于城池行政等级的明确的等级体系,即在地图中除了使用表达城池本身的行政等级的文字,即某某府、某某州、某某县之外,更希望通过图形,更为直接地表达出城池的行政等级。
一种基于现实的“理想”
建立明确的等级制度是中国自古以来的重要传统之一,纷繁的礼法制度、官品制度、宗法制度等等无不在表达着这种传统。不过,中国古代很多看上去等级森严的制度实际上只是一种(基于现实的)“理想”,一种希望建立秩序、等级的理想。但现实社会是复杂的,无论任何时代、任何地域,都免不了存在等级之间的流动以及跨越等级的现象。因此,即使某种制度在制定时很好地划分了某种对象的等级,但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制度最终必然会化为一种美好的理想。
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古代城池史中也是存在的。中国历史上大概只有在西周时期制定过城市规模与城市等级相对应的制度,即《左传·隐公元年》所载郑大夫祭仲所陈述的“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而且这一制度应当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执行,即杜正胜在《古代社会与国家》中提到的“西周时代的城制大小有序,当非无稽之谈……城邑大小的等级次序基本上依循着强干弱枝的原则,在周天子权威盛行时,这原则也是确实执行的”,但到了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周天子权威的衰落,这一制度就逐渐崩溃了。
这种等级理想影响深远,一直延续至今,甚至左右了研究者对于史实的认识,使得他们以理想化的等级观念构建了古代历史。如在中国古代城市研究中,一些研究者提出中国古代城市的行政等级决定了城市规模,如陈正祥在《中国文化地理》中明确提出这两者之间的必然联系,即“地方行政的等级,显然左右城的规模。国都之城概较省城为大,省城概较府、州城为大,而府、州之城又较县、厅城为大”。马正林在《中国城市历史地理》中提出了更为绝对的观点,认为从汉代以后“中国城市的规模和分级已经趋于定型,即首都最大,省、府州、县依次减小,下一级城市超越上一级城市规模的状况几乎是没有的,除非城市的地位升格,城市的规模才会随之升格”。但实际情况绝不如此,按照本人《清代的城市规模与行政等级》一文的研究,至少明清时期不仅行政等级低的城市规模超出行政等级高的城市规模的现象比比皆是,而且按照统计学,城市的行政等级与城市规模之间的相关性也很低。正如鲁西奇在《城墙内外:明清时期汉水下游地区府、州、县城的形态与结构》中所说,“一个治所城郭的规模、形制,除了受行政等级的影响外,还受到历史、微观地形地貌、交通、地方经济发展特别是商业发展乃至风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显然即使中国古代存在这样的理想,但在现实中也是难以实现的。有趣的是,如以陈正祥和马正林的概念为基础绘制中国古代城池图的话,那么这一地图应当与前文所介绍的那些地图在形象上是非常近似的。
总之,理想与现实是存在差距的,古今中外都是如此,因此对于各类史料,甚至是当今的文献,也应当首先将其中记载的各种制度、规定、礼仪、规范、思想等看成是一种理想,而不是现实。当然对于史学研究而言,研究文献中记载的各种制度、规定、礼仪、规范、思想自有其价值所在,因为其中反映了这些制度、规定、礼仪、规范、思想书写者心目中蕴含的理想。不过,就对于复原历史过程、现象而言,这些制度、规定、礼仪、规范、思想只是引导我们研究实际情况的入门砖,因为没有这些制度、规定、礼仪、规范、思想的引导,那么放在研究者面前的很可能是大量杂乱无章的史实,只有通过这些制度、规定、礼仪、规范、思想,研究者才便于将相关的史实联系、整合、规范起来,从而建立一种历史认识。但最为重要的是,研究者应当意识到,这些制度、规定、礼仪、规范、思想对于历史研究也只是入门砖而言,因为无论对于这些制度、规定、礼仪、规范、思想及其演变过程复原得再好、再完整,它们也只是一些理想而已,而不一定是实际情况。当然,其中也不乏甚至必然包含有对实际情况的反映,但这些需要研究者去进行甄别。
被弱化的地图作用和价值
此外,我们还要考虑到这样一个问题,即为什么我们现代人会认为地图要反映现实、真实的地理景观?解答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地图的定义。近代以来,随着“科学主义”的兴盛,越来越倾向于用量化的方式对“地图”加以定义,翻开任何一本现代地图学教科书,就可以发现这些著作中在确定地图是表示地球表面的图形的同时,几乎都用“数学”或“科学”的表现形式来加以限定,如K.A.萨里谢夫著,李道义、王兆彬译的《地图制图学概论》中对地图做了如下界定:“由数学所确定的经过概括并用形象符号表示的地球表面在平面上的图形,用其表示各种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的分布、状况和联系,根据每种地图的具体用途对所表示现象进行选择和概括,结果得到的图形叫做地图。”在这种“地图”的定义之下,近现代以来无论是学术界还是民间,大都会将地图看成是对现实世界的真实反映,但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上述这种对于“地图”的定义实际上存在两个问题,即:地图的表现形式是否只有这一种?用表现形式来对地图的定义加以限定是否合适?
通过梳理地图的发展史,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在整个地图发展史上,中西方古代地图的主流使用的大都是“非科学”的表现形式。也许很多人可能会问,如此一来如何区别地图与图画呢?在思考这一问题之前,请先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地图与图画的区别是我们当代人(也许是近代以来)的意识,但古人有那么明确的区分吗?由此可以认为,仅仅以用“科学”方法绘制来对地图的定义加以限定,将会把历史上大量的地图排斥在外,这种定义显然并不合适。
由此,我们再考虑第二个问题,由于地图表现形式的多样性,至少可以分为两种,即“科学”和“非科学”的,因而用表现形式来作为限定是不合适的;而且对于某一事物的定义,应当是对其本质特征或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所作的确切表述,使其能与其他事物区别来开。那么地图的本质特征应当是什么呢?在这一点上,现代地图的定义是可取的,即“表示地球表面的图像”。
但是,这种“表示地球表面的图像”,绝不是一种对“地球表面”客观的表示,即使是所谓“科学”的近现代地图,实际上也并不以追求对地球表面客观、准确的表达为本质特征。以今天经常会使用到的Google Earth(简称GE)为例。GE建立在卫星影像基础之上,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世界的客观反映,但是为什么谷歌不将其命名为“GoogleMap(谷歌地图)”呢?谷歌还开发有网页版的地图,即“谷歌地图”,在其默认的打开模式中,主要表现有简单的地形、交通网等等,而且附有比例尺,也就是说附加有大量人为要素,类似于我们今天通常见到的纸本地图,虽然也能叠加卫星航片,但叠加后并不影响原来那些人为标识的地理要素的显示;GE则与此不同,如果勾选掉左侧的一些选项,其底图上不具有任何地名、交通线等通常地图上所显示的内容。谷歌没有将其命名为GoogleMap,而是GoogleEarth,其实就已经清楚地表明了谷歌认为这种纯粹“客观”表现了地球地形,没有进行人为加工、附带有人工元素的照片并不是地图。
《会说谎的地图》的作者马克·蒙莫尼尔,对地图做过如下定义:“地图并不是客观地理的再现物,它只是一种中介,人们运用它或通过它,引导或获得对世界的理解。”需要强调的是,这种“对世界的理解”并不能狭隘地理解为是对“客观地理”的再现,至少应当理解为是一种对世界或者局部地区的主观认识和主观再现。总之,地图是用来“用”的,这种“用”有着大量表现方式,其中大部分都可能是主观的。实际上,又有谁规定地图要真实地反映地表?这大概是近代以来才逐渐被强化的概念,其原因应当与远洋航海对于地图准确性要求的提高,以及国家疆界、领土意识的提高等因素密切相关。
因此,如同历史文献永远不能如实地反映客观历史,地图也永远不可能如实地反映现实世界,两者都是对研究对象的主观认识,而且两者也不应以客观反映研究对象为首要目标和任务,明清时期政区舆图中对城池的描绘即是这一问题的真实写照。而且从这一角度而言,现代以“量化”概念定义的“科学”的地图,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最初地图绘制的目的,局限和弱化了地图的作用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