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2 09:55:28 作者:宋少鹏
1920年代以来,中国城市社会空间里存在着三类妇女运动:争取法律平等权的女权运动(包括参政运动)、以慈善和社会服务为特色的基督教妇女运动、争取经济权益的劳动妇女运动。前两类运动的参与者主要是城市知识妇女,本文将其归入自由主义女权。第三类运动的参与者主要是城市女工,本文命名为社会主义女权,透过20年代的参政运动来剖析女权运动的特点,并通过分析围绕参政运动的论争,展示自由主义女权与社会主义女权在理论与实践上的共识与分歧。
20年代的参政运动:运动热烈和反响冷淡
1.20年代的参政运动:诉求与方式
20世纪10年代末和20年代初,妇女曾经有四次机会争取参政权。其一,1917年段祺瑞平定张勋复辟后选举新国会(安福国会);其二,1917年旧国会议员在广州集会组织护法国会,1918年护法国会希望接续1913年国会未竟之事——制定宪法;其三,1921年至1923年期间,地方势力为对抗中央,兴起联省自治运动,粤、浙、湘、川等省制定省宪;其四,1922年旧国会在北京恢复活动,继续从事制宪。第一次机会因严格的资格限制,且为军阀政客操纵,未引起女权主义者的兴趣。第二次机会虽引起广东上海等女界的关注,但因受军阀干扰,护法国会自身无法正常开会,以护法国会为目标的妇女参政运动遂无疾而终。引发全国性参政运动的是第三次和第四次机会,并形成近代历史上所称的“第二次妇女参政运动”。
在联省自治运动中,北京、上海、天津、广东、四川、湖南、浙江等地都成立妇女参政团体,以浙江、湖南和广东三省表现最为活跃。当时各地活跃的妇女参政组织主要隶属于两个系统:女子参政协进会和女权运动同盟会。这场参政运动显示了一种全国性态势。运动的主要诉求是参政权。两个组织的自我命名——参政协进会和女权运动同盟会——已鲜明传达了各自的诉求重点。参政协进会的主要诉求聚焦在参政权上;女权运动同盟会在立法上的主要诉求是在宪法上明白规定“女子与男子平等的享有宪法上所定人民应享有之权利”。除了立法上的诉求外,女权运动同盟会的诉求扩展到社会其他方面的女性权利和平等机会。
运动的主要参与者是城市女学生。女子参政协进会由北京的中国大学和政法专门学校及女高师部分女学生发起。女权运动同盟会由北京女子高等师范的学生发起,会员除女高师的200多人外,还有美术专门学校、北京大学、琉璃厂高师的女生、女子高师附属中学的一部分和各校现任女教职员同各校毕业生约300余人。在运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方面,与民国初期的第一次妇女参政运动有显著区别。第一次参政运动的领袖和积极分子大多是同盟会会员且有留学日本的背景。女学生在第二次参政运动中的活跃和领导作用与五四运动的锻炼及其激发的女学生的女权观念有关。五四运动后,学校成为社会运动的主要发源地和动员场所。运动的主要方式是组织社团,向国会递交请愿书,征求名人学者之赞助,招待新闻界,通过发行刊物和公开讲演进行宣传。
20年代初期围绕立法的参政运动,除了浙江和湖南取得1921年至1923年期间的短暂胜利外,基本以失败告终。在北京政府期间曾出现过的三次修订宪法草案的机会中,均未承认妇女的参政权和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直到30年代在国共两个政权下面,法律才承认妇女的参政权。
2.对参政运动的社会反应:理念上的支持和舆论上的漠视
第二次参政运动与第一次参政运动相比,女权主义者的行动更团结,声势更大,而且反对的人少。当时的舆论“几乎可说全数都主张赞成,偶有一二人稍持异议,却也很少见全称否定的议论了”,但“注意的人”少了,“素称言论中枢的上海报纸,除几条极普通的记事以后,几乎没有对于此事加以什么评论”。相反,第一次参政运动是反对的人多,注意的人多。
《妇女杂志》主笔瑟庐分析了产生这种情形的国际国内原因。第一次参政运动时,妇女获得参政权的国家还很少。一战结束后,欧美主要国家的妇女在地方和中央层面上陆续获得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妇女参政成世界潮流,中国的妇女杂志对此也多有介绍。第一次参政运动发生在民国初建,“革命初告成功,国内的知识阶级,无不注全力于政治”,女权成为言说民权的场域和象征。当第二次参政运动者以民权为理由要求女权时,“连年战争,政治久出了轨道,知识阶级里的人,除少数官僚政客外,都厌谈政治,以为应该从别方面去努力,所以对于妇女参政的问题,也都以为无关重要”。这个“别方面”应是指“社会”。当时有论者基于“坏政治”的理由,建议女权运动者应更多着力于教育和职业。瑟庐点出了十年间知识分子对于政治的基本态度从希望到失望的变化。对政治失望的并非只是对社会和政治持激进改造的社会主义者,也包括许多自由主义者。
第二次妇女参政运动不能引起公众广泛注意还与女权运动从激进转向稳健的策略有关。民国初年的第一次参政运动模仿英国暴行派,硬闯议院、与议院警察发生冲突,颇引起时人和媒体的注意。在第二次参政运动中,女子参政协进会召开成立大会时,警察以《治安条例》不许女子集会为由加以干涉,参政协进会就把成立大会改成讲演会,没有任何反抗。这件事虽引起知识界部分人士的关注,却因缺少看点而“不像以前那么引起注意”。除了媒体在20年代的城市公共生活中已经开始发挥着舆论引导和议程设置的作用外,第二次参政运动中女权主义者“稳健”作风的背后,是其政治上的保守性,即参政是在现政权下的参与,努力争取现政权的认同,而不是与当局发生冲突。但是,当稳健的女权主义者采取体制内争权的策略时,国内的政治心态却是普遍对北洋军阀政权的厌恶,甚至走向对现政权的抛弃。就在第二次参政运动随着联省自治运动的偃旗息鼓而销声匿迹时,反对北洋军阀统治的国民革命爆发了。
3. 自由主义女权对妇女参政权的辩护
1923年2月,《妇女杂志》刊登了一份对女子参政之民意测验的结果,显示参加投票的人共923人,男子619人,其中524人赞成女子有参政权;女子58人,其中51人赞成;246人男女性别未明,其中211人赞成。赞成妇女参政的共786票,占总数的85%。有条件赞成者,比如“赞成品学都好的女子参政”、“赞成有知识的参政”;还有赞成原理但不赞成即刻实行者,比如“赞成,但是程度太低,女子尚无参政之资格,俟有真正学识,始可论之”,有8票。这份民意测验的地点是在高师,故参加民意测验者应都为知识分子,绝大多数人无论男女,都是支持妇女参政的,而对妇女参政的质疑集中在:“(一)中国现在妇女的实力,能否参政?(二)中国现在妇女的意志,是否都愿参政?(三)像中国现在政局的混乱,妇女宜否参与?”女权主义者针对这些批评进行了回应性辩护。
尽管20年代舆论对妇女“能不能”参政的质疑已经很少,但参政论者总需要从正当性和重要性出发来论证参政的必要性。妇女参政的正当性论证以“天赋人权”和“全民政治”为理据,即人民应同时包括男女。女子参政协进会宣言开篇宣称:“照全民政治的原则,凡属人类,不分男女,都应该享受同等的参政权。”女权运动同盟会宣称:“我们不相信不打破男女两性的阶级,真正的民主主义能够存在……限于男子的民主政治,绝不是纯正的民主政治。‘人民’的名辞,不是男子的专称,是包括男女的人民全体的总称。只有人民全体都有权参与政治的民主主义,才是真正的民主主义。”
参政运动的重要性在于女权主义者把参政看作实现女权的方法和管道,这与女权主义者对于妇女受压迫原因的理解有关。自由主义女权把习惯和法律视为妇女解放最主要的两大障碍,认为有利于男性的法律和习俗是“周公制礼”的结果,妇女参政就能实现“周婆制礼”,“假使是周婆作周礼,绝对不会如此不公平”。女子参政协进会把“参政看作保障女子权利的最有功效的方法”,甚至把女子参政视为一揽子解决教育平等权、财产平等权等其他女权的“唯一方法”,试图毕其功于一役。女权运动同盟会虽不似女子参政协进会迷信参政权,认为以教育平等求知识平等、以职业平等求经济独立是实现女权的重要途径,但也承认“为要求达到我们的目的,非获得政权不可……参政权不在手中,一切关于我们切身利害的问题,仰求男子恩情与慈悲,不惟无望,抑且可耻”。
“可耻”一词透露出女权主义者对参政权的论证基点并不仅以权利为唯一出发点,而是更多强调“责任”为其内在驱动力以及责任的强制性,“女子要求参政,与其称为权利之请求,毋宁称为义务及责任之请求也”。责任平等的理由是共同体的成员资格,“所谓全民政治者,必人人负政治上之责任而后可”,“男女同为国民,同有人格,即对于国家政治,同负责任。此种责任,如完全付托男子负担,吾女界无干预之权,是无异丧失其主权与人格也……且吾之解释参政权,与其谓为国民之权利,毋宁谓为国民之义务。权利或可以放弃,义务则在所当尽……自课其对于国家之一种重要的责任也”。责任平等是中国女权运动发轫之初就具有的内在特征,并一直贯穿30年代的抗日救国运动、苏区的阶级解放运动以及1949年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女权主义者强调责任平等是争取对妇女的国民资格和阶级资格的承认,女权运动不仅是基于身份的权利政治,也是追求承认的身份政治。
概言之,参政权是女权的核心和枢纽。自由主义女权视参政权为实现女权的必要工具,论述策略是用“全民政治”和“责任平等”来为妇女参政权作正当性和必要性辩护。普适性理据使女权论者以古今中外妇女参政的事例为经验证据做可行性辩护,且在论辩中形成对女性气质的正面肯定。
社会主义女权对参政运动的批评
在20年代批评妇女参政运动的声音中,保守主义者的声音日渐微弱,已不成气候,来自社会主义者的批评则变得异常清亮。以向警予为例:从1922年到1925年10月期间,她一直担任中共妇女部部长,起草了中共三大、四大妇女运动决议案。国共合作时,向警予又任国民党上海妇女部助理。向警予既是中共妇女运动的主要领导者实践者,也是中共妇运理论的主要阐释者。向警予对参政运动和女权运动的批评本身就是对社会主义女权理论的主张。她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1.不顾大政治,盲目参政
1923年,向警予对上海女权运动同盟会提出了今后应注意的三件事。第一件应注意的事就是“政治”。参政运动自然是妇女关心政治的表现。但向警予所指的政治是指体现在时局中、事关社会宏观政经结构的“大政治”。如果说自由主义女权运动的一个特点是追求在现政权下的参与,悬置对政权正当性的追问,那么社会主义者质问的正是现政权的正当性。向警予认为“北洋军阀政府不过是东交民巷太上政府代管中国的机械”、“外国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狼狈为奸”,在这种政治结构下的中国妇女,“如若死板板的刻定十八世纪欧美各国女权运动的旧程式,闭着眼睛依样葫芦的喊男女平权,以为只要取得和本国男子同等的地位,便算目的已达。那么,结果就会是:参政运动成了功,一班桀黠的妇女趁机闯入北京或各省的猪圈,伙同一般男性的猪仔干那祸国殃民的勾当。职业运动成了功,女子脱离被保护的地位,投入社会谋独立的生活,那时候,便可随时随地直接领略外国帝国主义和北洋军阀土匪般掠夺的滋味”。可见,向警予的“政治”是指向帝国主义争国权和向北洋军阀争民权的大政治。
公平地讲,女权运动者和参政运动者是一批真诚的民主主义者。向警予和自由主义女权运动者的分歧在于对时局和政权性质的判断。参政运动者天真地将北洋政府的修宪看成通向民主主义的革命运动,而当时的革命者——共产党人和国民党人——认为“现在的政治是军阀武人割据的政治,真正人民政治还在革命改革之中”,只有国民革命才是“真正的政治运动”。
严格地说,共产党人并不反对参政运动,反而积极鼓励妇女参与到大政治——国民革命的进程中,鼓励妇女“一面参加政治改革运动,一面参加妇女解放运动”。对于20年代的参政运动,向警予给予四川女权同盟会以极高评价。因为她从报纸上看到四川女权同盟会召集女子国民大会,据称到会者有2万余人,讨论对付时局的方针,甚至有人提议要组织女子北伐军。相反,向警予激烈批评北京女子参政协进会因警察干涉而把成立大会改成讲演会的策略,认为这是“怕谈政治”的表现。她批评女权运动和参政运动“除了叩头式的请愿和打拱式的哀求,对旧社会从不敢有反抗的表示”,特别赞赏组织女子北伐军,因为这是妇女在革命现场的最直接表达。向警予认为,争国权和民权与争女权并不相悖,争国权和民权的国民革命是“开女权之路”,因为“非将人权民权首先争回,女权不能有存在的根据”。
如果说向警予反对妇女在北洋军阀政权下的参政,但是她鼓励妇女在民主政治下的积极参与。1924年10月北京政变后,冯玉祥电邀孙中山北上。孙中山提出召集人民团体召开国是会议,段祺瑞针锋相对提出召集军民代表的国是会议。为此,全国掀起国民会议促成会运动,以支持孙中山的提议。召集人民团体参加的国民会议,对于包括向警予在内的共产党人而言,是一个建立民主政治的可能。向警予不仅组织和动员各阶级妇女积极参与到建立民主政治的过程中,并试图推动未来的民主政治朝着容纳女权的方向发展。12月,向警予主持的上海妇女运动委员会联合女子参政协进会等21个各界妇女团体,筹备成立上海女界国民会议促成会,以促成国民会议并争取妇女作为独立团体参加国民会议。女界不仅直接参与了1925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国民会议促成会全国代表大会,而且把“妇女问题”作为专项列入大会报告。大会表示完全采纳“妇女对于国民会议的要求”,列举了8项有关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的主张。这场运动的另一个成果是诞生了全国性妇女组织,提升了妇女的组织化和联合化。围绕国民会议促成会展开的妇女参政运动,展现了女权与民权相伴而进的特色:用女权促民权,民权中争女权。
在理论论证上,向警予动员妇女参加国民会议促成会运动的理由与女权主义者为妇女参政辩护的理由如出一辙,如“妇女与男子不过性的区别,而其国民的身份则无二致”,妇女有自己的特殊需要,不能假借别人之手。在运动诉求上,要求承认妇女团体作为独立政治组织参政。当时是从两个方面来论证以独立妇女组织参政的必要性。第一,妇女受压迫的历史造成妇女竞争力不足的现实,如果妇女只能在各个社会团体内寻求参政的机会,妇女将会失去发表政见的可能。第二,妇女有自身的特殊利益,是其他团体不能代表的。妇女的特殊利益实质上就是妇女受压迫的共同历史造成的女性权利的丧失,争女权是全体妇女的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向警予明确提出:“性的特殊问题绝非专属某几个妇女或某部分妇女的问题,乃指普遍妇女全体的问题。”以独立的妇女组织参政,是对参政的一种机制性安排,超越了以往参政运动只注重法律条文里男女平等的形式规定,这是中国女权运动史上向前迈进的非常重要的一步。
2. 不关心劳动妇女之真实需要,毫无实力援助
向警予批评“女子参政运动弄成了女子个人做官做议员的运动”,把“大多的劳工妇女除外了”,而“劳工妇女界的大部分,又为妇女界最受痛苦的部分”,但“女权及参政运动团体,真是划了界线专门代表知识妇女的权益似的”。
公允地讲,女权运动同盟会并非完全对劳工妇女的权利视而不见,曾将“依‘同工同酬’及‘保护母性’的原则,制定保护女工法”写入《女权运动同盟会宣言》。在保护女工权益问题上,两者的区别在于女权主义者关注权利的形式规定,社会主义者关注妇女的具体需要。向警予批评知识妇女对于劳苦大众的真实需要“毫无实力的援助”,认为“女权及参政团体完全是知识妇女的结晶,他们过的是小姐太太的生活……出来做运动不过一时高兴,装点门面,实际上丝毫不感需要”,而劳工妇女运动是为生存而抗争。就运动方式而言,向警予认为,女权主义者“以为几十个人开开会、打打电报、上封书,便已尽了女权运动问题的能事”,“女权运动的团体或个人必随时随地关顾妇女本身的利益——尤其是要着眼到妇女的大多数,才不失为女权运动的意义”,“无论个人问题如席上珍、刘廉彬之惨死,团体问题如工厂妇女之被虐待,我们都应郑重研究实力援助的方法”。
1922年8月,上海闸北发生丝厂女工总同盟罢工,人数达到2万余人。这次罢工由女子工业进德会组织,持续10天。罢工的诉求除了增加工资及减少工时的经济要求外,还提出了承认女子工业进德会的政治要求。罢工期间进德会的两位首领被捕,后具结保释。这次罢工的直接导火线是一女工中暑,请假不准,致女工死亡。罢工的真正原因是女工要求设立自己的组织。这次罢工引起了社会的较大关注。即使在女工停止罢工后,上海30多个团体仍纷纷致信各政府机关、丝茧公所替女工吁请。鉴于团体呼吁与舆论责备,厂主暂时减少了2个工时。后亦有反复,多次引发工潮。向警予认为上海妇女七团体虽然“破天荒的代丝厂女工呼吁”,但所提要求都限于劳动条件的改善,而对于“人民集会结社自由权”这不独为女工命运相关的权利提也不提。对于丝厂女工,结社权是女工急迫的真实需要,因为结社权可以保障女工获得与资方谈判的实力,是争取劳动条件改善的必备条件,女工需要的不是关于劳动条件的法律条文的摆设。丝厂女工历经一年多断续抗争,省长已批准“每日工作九小时,一月休息两日”的规定,但丝厂仍实行12个工时制。当1923年丝厂女工继续为改善劳动条件罢工,当局以“胁迫各丝厂女工聚众罢工”的罪名将罢工领袖解送军署惩办时,而“素来关心劳苦姊妹的上海女权运动会竟始终一声不响”。为此,向警予批评她们“为德不卒”,敦促“该会在可能的范围继续努力”。
需要指出的是,向警予是以性别身份为基础来呼唤妇女内部的团结:“劳动妇女除了比我们穷苦以外,究竟是我们的一体。我们的运动——女权运动,不专为的是少数人自私自利,当然要首先注意伊们的问题”,“我们不援救待谁援救!” “我们”是一个强有力的情感词汇,制造出妇女一体的想象,用阶级身份彰显妇女内部的差异,同时用性别身份来建构团结。
3.从事“法的运动”,缺乏“社会的基础”
向警予批评女权团体和参政团体“一向所做的多是法的运动,而所缺乏的正是‘社会的基础’”。她批评参政运动不知道“要大多数妇女群众结合进行,才有意义”。向警予以湖南省参政运动的例子来说明群众运动的重要性。湖南省是第二次参政运动中最有成效的省份,不仅女性在省县二级当选为议员,还一度把女子财产权写入法律条文,但参政运动结束后不久,“顽固先生们把他轻轻巧巧地取消了”。向警予认为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是从事参政运动的人极少,并缺少对于妇女群众的广泛宣传。所以,女权运动者一离开湖南,这条实际有利于妇女的条文被取消后,竟无人过问,“如果是真由大群众的妇女后援的立法运动得来的,我敢说谁也不敢更改”。她认为有广泛群众基础的立法运动的好处,在于能确保行政执行立法,使善法得以实施;有广泛群众宣传的立法运动,即使一时不能取得立法上的成功,运动过程本身就是教育动员妇女的过程,妇女“必愈感性的压迫而愈团结于女权运动的旗帜之下”,妇女运动的潮流必“因此愈激愈高,为将来一鸣惊人的酝酿……也是顶有意义的”。由此可见,向警予并非全然反对立法运动,而是反对没有群众基础的精英式参政运动。
相比于“做官运动”,向警予更偏向于支持“立法运动”。向警予认为个人的做官运动“与大多数妇女原不相干”,激不起妇女群众的支持,而立法运动可以召唤妇女群众,“能够形成大群众的妇女运动”。立足社会从事群众运动,通过关顾妇女本身的利益,动员妇女加入社会运动,后来成为中共妇运的主要工作方式。
结语:妇女运动史中的两条线索
20年代的中国社会形成了社会主义女权与自由主义女权两种妇运范式。在国民革命时期,两种妇女运动尝试着偶联的可能性。随着国共分裂,劳动妇女运动和自由主义女权运动在两个社会空间中并行不悖地得以实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两种妇女运动作为两条线索,时而交集,时而并行。在某个特定历史时空中,当某一条线索彰显时,另一种线索隐遁了。但是,从没有哪一条线索真正消失过。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妇女研究的兴起,城市知识女性的女权运动逐渐浮出历史地表。而伴随着集体主义生产方式的逐步解体,农村和城市中的劳动妇女运动却渐渐隐退到历史地表之下。观古知今,聆听历史回音,珍视女权祖辈们的正面遗产,才有可能开创更多的历史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