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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3名被告人戴头盔上庭 法院称出于安全考虑(图)

2015-10-24 07:33:38   


10月16日,北京,去年石景山景阳市场库房发生火灾。今天上午,分包工程负责人、包工头、电焊工三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受审。庭审前,为防止被告人做出过激行为,押解时法院给他们戴上了钢盔。此次庭审中,李某将自己的辩护律师轰走,并表示自己辩护。2014年11月24日13时许,石景山景阳市场库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600平方米。事故由无资质电焊工在仓库房顶电焊作业,焊渣掉落仓库内所致。杨益/视觉中国
 


检方认为,高某、李某、张某三人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至火灾发生,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三人刑责。其中高某曾于2010年12月30日因抢劫罪被判两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2013年2月28日恢复自由后,五年内再犯案,系累犯,建议法院从重处罚。
 


被告自己写的辩护词。庭审时,高某和张某对指控罪名及事实均认可。李某认罪,但他表示他与高某口头约定工程的指控不成立,他说他既不是法定代表人,又不是项目经理,只是与高某约定干的活儿和工资,并不存在转包,他只是受高某雇用。
 


休庭后,记者采访了包工头李某的妹妹。她告诉记者,李某是她的堂哥,很早就出来打工,但两家一直保持着不错的关系。“我大伯身体不好,又远在齐齐哈尔,所以没有来。老人在家里务农,收成特别不好,没什么经济来源。家中唯一的收入就是李某在外打工赚的钱。现在主要是嫂子在她们家那边打些零工,每月能赚个1000多块钱维持生活。”她说,“堂哥的孩子马上就要念高中了,到处都需要钱。堂哥一直在看守所。本来生活刚有好转,买了一套房子,现在还在还贷款,出了这样的事情,太让人闹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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