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30 20:51:44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记者张淑玲
买来低价白酒,灌装进高档白酒的酒瓶内销售获利。昨天,36岁的付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在海淀法院受审。
海淀区检察院指控,去年12月15日,付某在海淀区一出租房内灌装白酒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起获泸州老窖、五粮液、天之蓝等白酒450瓶。经鉴定,这些酒均为假冒,案值17万余元。公诉人认为,付某的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付某当庭认罪。付某供述,他自去年开始灌装假酒,白酒是从锦绣市场买来的低价酒,重新灌装的酒瓶是从废品市场淘来的,商标是从网上买的。他打印了很多小卡片,以低价批发为由,在市场周边散发,每瓶可获利几十元。
面对17万元的鉴定价格,付某及其律师均认为鉴定价格过高,像泸州老窖,每瓶鉴定价格比网上价格能高出100多元,这些灌装的白酒的实际价值应为13万余元。
对此,公诉人认为,鉴定价格是应参照市场中间价格进行计算,不应按照某一个店面的价格计算。最终,公诉人建议量刑3至7年,法庭可酌情从轻处罚。但付某律师则认为,付某没有前科,能如实供述,建议法庭能在3年以下量刑。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