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网 > 法治在线

11岁女孩被父亲连续殴打2小时后晕厥 不治身亡

2016-04-13 08:38:40       作者:华商报

  4月4日,清明节,汉中11岁女孩雯雯(化名)走了。5日凌晨,大批民警来到雯雯位于汉中市汉台区民乐花苑的家中,邻居们这才得知,生前屡遭家暴的雯雯在被父母送医后死亡。邻居们痛心之余,纷纷叹息,“我们都想帮她,可最后还是没能帮到她。”关于此案的最新进展,华商报昨日联系警方,对方表示正在调查不便透露。

  收留过孩子的邻居:有一次她被打得满脸乌青胳膊上都是伤

  “好几个晚上我都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是她的身影,我不能就让她这么不明不白地走了。”家住民乐花苑的张女士说。

  张女士说,她住15楼,雯雯家在11楼。5日上午,她接到丈夫打来的电话后跑回小区,发现楼下有20多名刑警,正围着楼前的垃圾桶翻找着什么,通过保安得知,女孩的血衣被扔在了垃圾桶里。“我当时就流泪了,那么乖的孩子,还和我住了几晚上,说不在就不在了。”张女士说,她初次注意到雯雯,是去年10月。有一天下着大雨,晚上11时左右她回到小区,刚进楼门口,突然发现靠墙站着一个小女孩。“她光脚穿着凉拖鞋,只穿了一条单薄的裙子。”张女士说,看着孩子可怜,她就多问了几句。女孩说,她就在楼上住,被爸爸打了,又被赶出了家门,只好在楼下站着。

  这时,张女士才发现,孩子满脸乌青,双眼肿得几乎成了一条缝,胳膊上都是伤痕。张女士气愤地带着雯雯回家,发现物业工作人员正在教育雯雯的父亲。雯雯父亲说,孩子经常不听话,爱说谎,所以经常打她。

  张女士后来了解到,雯雯父亲对孩子要求很严格。经过深入了解,雯雯父亲说,孩子四五岁时他和妻子离了婚,后来将孩子送回河南老家由爷爷奶奶带着。他再婚后就将雯雯接到了身边。

  张女士说,那次见面后,她临走时给雯雯说了她家的楼层号,让孩子有困难就去找她。同时,她也告诫雯雯父亲,“再打孩子,我就报警了。”

  今年1月22日,放寒假的雯雯突然找到她家,说爸爸出去没回来,钥匙也忘在家里了,回不了家。于是,她将雯雯收留了下来,根据雯雯提供的父亲电话,打过去却始终关机。雯雯在张女士家住了三晚,她的爸爸和继母才回来。

  物业负责人:曾想到社区去举报 可还没去孩子就没了

  4月11日上午,华商报记者来到了雯雯家。门上贴着两张警方的白色封条,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四月五日”。

  该小区一黄姓保安说,4月5日,两名民警押着雯雯父亲回小区指认现场,“戴着手铐,上楼指认后,又去了地下车库。”

  这名保安说,他们调取监控发现,4日晚上9时28分41秒,雯雯父亲抱着雯雯慌张地进入电梯,雯雯妈妈紧随其后,可能由于事发突然,鞋都没来得及穿,在电梯内才穿上了鞋。从监控中可以清晰地看到,雯雯一动不动躺在父亲怀里,双腿乌青。

  据张女士说,雯雯父亲曾告诉她,孩子被打从来不哭,他给雯雯买了个搓衣板,经常罚跪,有时一跪就是一夜,第二天膝盖都是血肉模糊。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另外几位邻居处得知,他们经常看到雯雯深夜还独自一人在门外罚站,也总是鼻青脸肿的。

  “孩子被虐待是事实,经常被打也是事实,我们都知道孩子经常被打,但也没有办法,只能和她爸去说。”4月11日,该小区物业一位负责人说,之前他们还想到社区去举报,没想到还没去,孩子就没了。

  学校校长:班主任曾想找家长 孩子哀求“再找打得更重”

  华商报记者又来到了雯雯生前就读的汉台区青龙观小学。

  “孩子是四年级才转学过来的,今年上五年级。”学校一位老师说,他们也知道雯雯经常被打,也曾将她父亲叫到学校批评教育过,但都无济于事。该校一王姓校长说,班主任曾发现孩子伤得比较重,就说要去找家长,没想到雯雯苦苦哀求,说“再找打得更重”,后来就没有再去,也没有报警。

  “在学校表现都挺好,非常聪明的一个孩子。”另外一位老师惋惜地说,虽然知道雯雯的遭遇,但学校也只能做到这一步,“家里发生的事情,外人也没有办法干涉。”

  据王校长说,警方向学校通报称:4日晚上,雯雯父亲又开始“教育”她,从7时将孩子打到9时许,雯雯被打到晕厥。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却抢救无效死亡。5日凌晨零时许,雯雯父亲到派出所自首。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说法:相关机构发现家暴应报案 未报案致严重后果将被追责

  采访中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近一年多时间里,邻居、小区物业、老师和学校,对于雯雯的遭遇,都曾对其父母进行过劝说,却未果。雯雯就读的青龙观小学的王校长说,因为是家长“教育问题”,虽然多次发现雯雯脸上身上有伤,学校从未报过警。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了家庭暴力的性质和法律责任,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法可依,如果有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发现雯雯遭遇家庭暴力后依法作为,很可能阻止悲剧的发生。

  对此,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解释说,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而未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反家暴法还明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赵小东表示,发生这样的事情,让人很心痛,雯雯父亲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对于社会,也应该进行反思。

中国农村网
责任编辑:王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