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07 10:28:27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张淑玲
近日,田女士入住北京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时,服务员误将除垢剂当矿泉水供应给客房,导致田女士口腔黏膜化学性烧伤。田女士向酒店索要20万元精神赔偿,记者昨天获悉,双方尚未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
田女士反映,3月5日,她与丈夫从河南来到北京参加婚礼,当日下午入住北京港中旅维景国际大酒店。3月8日18时许,田女士外出后回到酒店,因为口渴,房间内的矿泉水也喝完了,她便致电服务员送矿泉水到房间。
“服务员拿来了两瓶水,我打开一瓶喝了一口,嘴和舌头突然麻木了,感觉不对劲,就赶紧吐了。”田女士说,她当即给服务台打电话,告诉他们水有问题。经酒店经理核查确认,服务员送来的两瓶水中有一瓶是除垢剂。
“从外形上和矿泉水一模一样。”田女士称,当时她喉咙疼痛不能进食,肠胃也不舒服,后到宣武医院、北京口腔医院治疗,诊断结果显示是口腔黏膜化学性烧伤。田女士说,这次伤害给其带来了很大的心理阴影,故向酒店提出了一次性补偿20万元的要求。但酒店方面请了一家保险公司介入,同田女士的代理人万先生协商解决该事。“保险公司称这件事只有打官司了,他们才能赔偿。”田女士说。
昨天下午,该酒店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称,已经确认是客房服务员将除垢剂送到了田女士的房间。
“除垢剂的颜色和水一样,原是大桶保存,后来分装成小桶分给员工,员工用废矿泉水瓶装了除垢剂,给客人造成了伤害。”该负责人称,事发后,酒店第一时间对田女士致歉,并及时带田女士到多家三甲医院就诊。
“我们很庆幸没给田女士造成严重的伤害,康复也好,田女士几天后就可正常饮食了。”该负责人表示,自3月8日事发至3月28日田女士离开酒店,酒店垫付了田女士及其家人在酒店的所有费用,并派专人照顾其起居。至于田女士一方提出的2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因酒店已投保公众责任险,该事符合理赔条件,故向保险公司报案,“3月24日,保险公司同田女士的代理人万先生协商具体的理赔事项,理赔需要走司法程序。”
昨晚,万先生告诉记者,他已将该事投诉到北京市旅游局,并期待该事能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