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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村官违规报账被处分: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

2016-04-05 14:36:29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没想到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面对笔者的采访,江西省修水县上衫乡书堂村村委会原主任樊宝富后悔不已。

  2015年10月初,修水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称,书堂村村委会主任樊宝富、村委委员平付成分别违规在村财务报账6480元。

  “真是胆大包天,高压之下还敢顶风违纪,必须严查严惩!”修水县纪委主要领导当即责成县第六纪工委协助上衫乡纪委调查核实,并上报结果。

  10月13日,调查组经过初核,决定对这一违纪问题立案审查。

  “樊宝富,群众举报你在村财务违规报账,这是怎么回事?”调查人员单刀直入。

  “没有,绝对没有的事儿……我的工作难免会得罪一些村民,一定是有人造谣中伤。”一开始,樊宝富百般抵赖。

  “县纪委开出的罚没收据,这事你有印象吧?”调查人员一下点出关键。

  樊宝富闻言,脸色顿时变得灰白。他取下眼镜不停地擦拭,借此掩饰心里的慌乱。最终,在事实面前,樊宝富沮丧地低下了头。

  原来,2009年6月,上衫乡分给书堂村55个民政低保指标,樊宝富、平付成分别用家属的名义截留了1个。自2009年7月至2012年6月,他们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12960元存入村财务,用作村委会的日常开支。2012年11月,群众举报了这一问题,县纪委将违规领取的资金予以收缴,并开具罚没收据。同时,乡纪委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

  “令人想不到的是,受到党纪处分并没有让两人清醒。2013年1月15日,两人将县纪委的罚没收据在村财务做账报销,各分得现金6480元。”调查组成员介绍,樊宝富两人认为,套取的经费全部用于了村委会的日常开支,并没落入个人口袋。县纪委的处分让自己掏钱补上了这笔钱。他们觉得想不通,于是再次动了歪脑筋。

  2015年10月22日,上衫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樊宝富、平付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违纪所得12960元上缴财政。修水县纪委在全县通报此案,并联合民政、审计等部门,对各乡镇、街道、村组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了一次大清查。(李伟 修纪)

  【执纪者说】

  两人套取的低保金虽然用在村委会的日常开支中,但套取低保金是个人行为,理应向其个人收缴。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两人不但不收敛不反省,反而变本加厉,“任性”报销罚没款,对于这种无视党纪党规,视纪律处分为儿戏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予以严惩。同时,要告诫党员干部的是,群众利益无小事,对虚报冒领低保医保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纪检监察机关的“零容忍”不仅是态度,更是行动。

  ——修水县纪委 黄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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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汪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