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2 09:44:52 作者:周稀银
近期,湖南省卫计委表示,对中央五中全会公报公布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其配套法规修订施行前,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不作实质性处理。对此,国家卫计委回应,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其是。(11月1日《新京报》)
国家卫计委回应所称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其是,显然是指全面“两孩”政策必须依法启动实施,还需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配套的法规规定也要相应修订。
尽管湖南省卫计委的表态有点超前了,但“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不作实质性处理”,又与现阶段相关工作并不冲突。从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到施行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中间相隔两年时间,但并未形成“单独二孩潮”,预计在今后两年内也难以掀起“全面二孩潮”,生育观念的转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来加以调整,生育二孩的经济和精神成本之大注定会让很多人望而却步,自然在公开政策到立法执行期间发生事实生育二孩的概率极低,所谓违法成本和执法风险都很低。
对于国家卫计委所称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我理解实际上是有许多事情需要衔接做好的。首先,在原有政策与即将执行的政策之间,各地卫计部门应该动起来,既不盲目冒进,但也不能故步自封,需从更加人性化的角度关心和回应公众的生育需求,实际上说白了就是要提前适应全面二孩政策,为下一步更好地实施提供优质贴心的服务。其次,在调整工作方向的同时,卫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观念的转变尤为重要,不仅仅是工作方法方式的转变,更是对推行二孩政策积极意义的认识到位,这也不仅是今后相关宣传服务的必备,而且一旦认识上不到位或出现偏差,则更加不利于政策立法落地的实施,甚至带来副作用。
尽管整个社会对于生育二孩的信心与动力不足,但作为卫计部门更应在政策正式实施前尝试设定“弹性执行服务区”。比如,加强全面生育二孩的宣传服务指导;再比如,做好意愿生育二孩育龄夫妇的信息统计。还有,对已经怀孕的育龄夫妇做好相应的对接服务。另外,对于大龄妇女但有意愿生育二孩的,不妨通过贴心安全的技术引导,帮助她们调整身心,做好提供相应服务的充分准备等等。
如果说两年前实施的“单独二孩”政策已令较为年轻者受益的话,那现在“全面二孩”政策真正的适合人群,可能会是年纪更大但大都不是独生子女的“70后”。在过去的两年里有很多人几乎错过了受孕二孩的最佳时机,而现在政策还需尽快落地,因为有很多人正在与时间赛跑,假如各地各部门真的在机械地执行“不得自行其是”,那无疑是对首批意欲享受全面二孩人群“泼冷水”。
所以,在全面二孩落地之前,各地各部门不是不得自行其是,而是需要做的事情多得很,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今后执行政策所需观念、措施的到位,更关系到国家政策调整所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