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30 09:39:34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张倩
以唐花蕊照片制作的2016年挂历
房东卢昌忠在倒塌的废墟前
7月初,湖北连降暴雨。恩施市舞阳街道办事处一私房7月8日突然垮塌,两名幼童一死一伤。
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得知,被当地称为“意外”垮塌的房屋,事发前13个月,已被鉴定为最危险级别的D级危房。这处房屋因地处城市总体规划私人建房“红线区”(即严控区)内,原址翻修和易址安置,都没有“获批”。
悲剧发生后,两个家庭因赔偿问题反目,乡情撕裂的背后,政府该负什么责任也成为争议。北青报记者发稿前得知,“红线区”危房不得翻修的“土政策”不久前被打破,然而此次“获准”与此前“拒批”一样,仍然没有任何文件“明示”。
火化
在位于黄土坎村的恩施市殡仪馆“停留”13天后,4岁女童唐花蕊(化名)的尸体最终火化。知情人士透露,这是在事发地舞阳街道办事处,“借支”给其父母8万元“安葬”费后,死者家属做出的配合。
2016年7月21日,恩施市公安局红庙派出所开具给市殡仪馆的《证明》显示:“2016年7月8日18时30分许,恩施市舞阳坝办事处耿家坪村金凤山组168号卢昌忠家的一栋老宅发生意外垮塌事故。在事故中,唐花蕊意外身亡,并送到殡仪馆寄存。现唐花蕊意外身亡的善后事情已经协调处理,暂与舞阳街道办事处协商并根据死者家属意愿,请贵馆将死者尸体予以火化。”
在包括该《证明》在内的“三联单”另外二联《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及《居民死亡殡葬证》上,由湖北民族学院附属民大医院急诊科出具的唐花蕊死亡原因显示“呼吸、心脏骤停,脑外伤。”
卢家的代理律师万珏认为,在当地派出所这份不足200字的证明中,至少有两处“措辞”值得“商榷”:首先,在对事发现场的描述中,该份证明使用“一栋老宅”字样,从而抹去了“一处危房”的专家鉴定结论;其二,“垮塌事故”前面加上的“意外”前缀,向人们定义出的致死悲剧,似乎只是一次小概率的“偶然”事故。
7月22日,小花蕊的尸体在殡仪馆被火化。但由其死亡牵出的卢、唐两家纷争,以及暴露出的政府在此番事故中的角色缺位,并未烟消云散。
坍塌
在恩施州地税局新办公大楼右侧、距离金桂大道约50米处,一处堆积坍塌的泥土瓦砾至今依在。8月12日,北青报记者第一次走访现场时,在残砖碎砾中还能看到遗留现场的房檩、屋椽以及夯实的墙坯,最粗的顶梁柱直径有十多厘米。
2016年7月8日下午6时许,房主卢昌忠的儿子、儿媳,刚刚带三岁的孙子看病归来。儿媳廖丽进屋给儿子冲药之际,她3岁的儿子手拿玩具在门外玩耍,邻居女孩唐花蕊在一旁围观。
“我喊儿子进屋喝药的一瞬间,堂屋的前墙突然切了下来!”恩施州中心医院的“诊断证明单”上,母子都有“头面部及四肢泥土污染,头面部及四肢多处皮肤挫伤伤痕”的描述,廖丽还多了“头皮数个皮肤裂口,少量渗血、右小腿肿胀压痛”的记录。
唐花蕊更不幸。事发时离她5岁生日只差40天。房屋倒塌后,包括她父母在内的几人,迅速在瓦砾中寻觅。不久,废墟泥土之下,身穿黄色睡衣睡裤的唐花蕊被发现。
“工人用手刨到她时,她的上身是向下趴伏的,腿却呈现坐姿。脸上有大量血迹,头部已经变形。”房主儿子卢宗恩描述。邻居黄菊香也证实,“孩子扒出来时,浑身软踏踏的,带血的头发披散开!”120车到时,女孩已无生命气息。
据调查,老屋前墙高约1丈1、厚约1尺多,由土坯黏土夯实而成,两面抛光,硬度比砖头还强。
出事后,唐家人搬出了让人伤心的暂住地。北青报记者前去采访时,看到由他们爱女照片制成的2016年挂历,孤零零地挂在墙上,翻开的页码定格在事发时的七八月份。上面有头戴风车发卡的唐花蕊,手托双腮绽开灿烂的笑容。
危房
事发时,唐家是卢昌忠院里的“房客”,夫妻俩打工的老板租了卢家房子办厂。出事后,唐家向房东提出了65万元的索赔。著名物权法专家、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孟勤国认为,从物权的角度剖析,卢家房子倒塌,殃及唐家女孩殒命,受害人理应依法向房主索赔。
万珏却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事后所做的调查及相关证据,已愈发清晰地指向“政府”是不能免责的第三方。他认为致人死亡的老屋坍塌,表面看是“偶发”事故,其实在偶发中有着“必然”因素。
“恩施州防汛抗旱指挥部7月9日的汛情日报,已透露倒塌的是‘D级’土墙老房!而D级是经专业部门鉴定的最高等级的‘危房’!”万珏说。
在他出示的盖有“恩施市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由恩施市房地产管理局于2015年6月4日做出的恩市房鉴字(2015)105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上,北青报记者注意到:“现场勘查可见,该建筑物基础老化,墙体风化、硝化现象十分严重,其风化、硝化深度达到墙厚的1/4以上,墙体多处出现竖向裂缝,缝长达层高,缝宽最宽处达30mm,作为屋面承重的木屋檩及椽角部分腐朽变质,局部断裂,屋面下挠,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最后的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为:该房屋已构成整栋危屋。房屋危险性评定等级为D级。’一个在事发前13个月就被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经过两个雨季的洗刷,坍塌不是必然的吗?没有对该危房给予及时处置的相关部门,不该为一死两伤的后果担责吗?”万珏质疑道。
但在失去爱女的唐家人看来,依据法律该谁赔就谁赔,找政府不是自己的事。“小孩走了大家心里都难受,不为小孩讨个公道,是不可能的……你们想找政府你们去找,要我们找政府没道理。”8月25日,失去爱女的唐花蕊母亲,在电话中这样回复卢家儿媳廖丽。
奔走
卢家“老屋”于1980年盖得,垮塌时房龄已满36年。
“危房鉴定出来时,家里有9口人居住,是四世同堂。”卢昌忠透露,自去年6月4日获知结果的第一时间,家人就寻求或原址“翻修”或置换迁出的出路,“但无论怎样都得有政府部门批准才行。”
2015年6月8日,卢宗恩去耿家坪村委会开具《证明》:“兹我村金凤小组村民卢昌忠,现居住金凤小组,有土木结构房屋一栋,现已鉴定为D级。其本人无第二套房屋。属实,特此证明”。
6月10日,卢家向村委会递交原址翻修《申请》:“……建筑物基础老化,其风化、硝化深度达墙厚的1/4以上,墙体多处出现竖向裂缝,缝长达层高等情况严重。现已有9口人常驻此危房,房屋危险性评定为D级,无第二套房屋。现申请原址翻修。”
当天,他们拿到了村领导签字的批复:“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同意该户原址翻修,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并呈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
6月11日,卢家又去舞阳街道办城建办公室拿到“经查实,危房属实”的证明。
“当天,我就去街道‘两违办’(即2009年当地成立的违法占地、违法建房清理整顿办公室)申请翻修许可,负责接待的人仍是那个态度:既不准许你翻修,又不肯给我任何‘拒批’的书面手续!”卢宗恩称,光是“两违办”,他就跑了三次,始终没有结果。“没有盖房许可,你自己盖就属于违法建筑,‘两违办’说拆就拆!”
黄家新向北青报证实,卢家第一次去“两违办”,是他陪着去的,作为三孔桥村黄家峁组的村民小组长,他对私房翻修的申报流程比较熟悉。“当时‘两违办’负责人黄强对卢宗恩说:‘你家危房在金桂大道旁,属红线范围,按规定不能修。你要问我,我不能叫你修,也不能叫你不修。我的原则是,你没有手续,你修我就拆!’”
8月24日,卢家隔壁共处二三十年的老街坊黄菊香也证实,因为自家孙女和卢、唐两家的孩子岁数相仿,几家的孩子经常一起玩耍,大家走得比较近。在闲聊中,她曾听卢家多次提起,他们家的危房翻修一直没有跑下来。“去年他家鉴定出来后曾刮过一次大风,我还看见郭勇(耿家坪村村干部)到现场来看过!”
规划
据黄家新透露,2009年以前,村民私房被列为危房需要翻修,他要先到村委会开过证明,然后再到街道办事处城建办公室申请,再到规划局递交申请,后者接到请求后经上会研究、现场勘察等环节,经审批通过后会给出建房规划红线图等许可文件,老百姓即可获准翻修。
“但是从2009年之后,当地有了‘一刀切’的政策,严控区域(即当地人俗称的红线区域)的私房翻修基本冻结。规划局对城区私房翻建申请予以搁置,相关审批职能也不再履行。村民再想翻建私房,必须要得到‘两违办’的同意。”
北青报记者调查得知,卢家老屋所处的位置,属于恩施市政府城市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并被列入当地人所称的“红线中的红线区”(即禁止私人建房的“严控区”)。
在2006年恩施市政府颁布的《关于城市规划区私人建房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中,“金子坝片区的严控范围是金桂大道两侧200米范围。”卢昌忠家危房,位于金桂大道一侧约50米处。而在2010年的相关文件中,严控区已向北扩至包括金桂大道的耿家坪村。
8月17日,北青报记者以外嫁女返乡、家中危房需要翻修为名,向市规划局一名工作人员咨询办证流程,得到的回复是,你家房屋所处的金桂大道,属于规划严控区,已停办私房改造多年。即使是D级危房,也很难获准让你重新翻修。至于审批流程,理论上去辖区街道办事处申请,但应该不会获批。
在万珏向北青报提供的录音中,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一负责人也证实,老百姓的私房翻修重建,已经停办6年。
关于危房翻建规划管理的基本原则,2006年的政府文件明确规定:“规划严控区内的私房,经鉴定属轻度危房的,只允许维修加固;属D级危房且暂时无法安排外迁的,准予原址原规模翻修,严禁超过原址规模扩建。”到了2010年《恩施市城市规划区私人建房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在规划严控区内的居民住宅,属D级危房的由政府组织迁出”。
既然私房翻建申办“碰壁”,卢家便开始尝试申请异地安置的第二套方案。卢宗恩透露,当地有关部门在2010年曾和他家签订了给予两套单元房指标的协议,D级鉴定出来后,他便向有关方面提出申请,能否立刻兑现指标以便迁出危房。
“协议当年是和村里签的,我便到村委会申请。当时在场的吴书记和分管的翁长剑副书记,都回复说现在村里没有指标。”8月25日下午,曾是卢家承办过程知情者的村干部陈夫胜,证实了卢家的这一说法。而据北青报记者调查,吴书记和翁副书记,现在都已离任。
据卢宗恩透露,虽然2010年村里就和他们签署了给予指标房的协议,但6年过去了,协议上所称的“板桥小区”至今仍未盖起来。
8月25日下午,北青报来到协议上的“板桥小区”建址所在地,发现现场还是杂草沟壑一片,6年过去了,传说中的“板桥小区”仍未动工。一旁有以“板桥小区”标注的几栋楼房,经查实,只是恩施市宅基地还建村。而像卢家这样,被给予指标房“承诺”的,还有约260户村民。
“跑了一圈没有结果后,去年7月中旬,当地刮了一场大风,附近的广告牌、栏杆被吹倒不少,我家洗车房的彩钢棚也被风吹得翻立,刮到半空将二楼的空调遮阳板砸歪。当时村委、街道办、‘两违办’的相关领导,都到现场考察过!我想这回有救了,谁知后来仍然不了了之!”卢宗恩说。
失和
2016年7月20日,卢昌忠将一封控告信递交到恩施市检察院,对舞阳街道办事处城建、安监等部门分管领导、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监管失职造成D级危房垮塌,砸死幼儿一名之事,向检察院控告申诉,要求对相关人员依法立案。截止到北青报记者发稿,检方对是否立案没有给予说法。
危房坍塌砸死邻居女童后,同居一院、关系本来融洽的卢、唐两家人,因赔偿问题谈不拢,变成了恶语相向的“冤家”。
卢家人认为,老房倒塌不是自己的原因,而是政府不作为所致。“坍塌要是发生在夜里,掩埋的就是我家几代人了!”卢昌忠说,他们不是不赔,但怎么赔、赔多少,政府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需要说清楚。
事发后当地派出所多次组织调解,让卢家起码先拿二三万元丧葬费,均被卢家拒绝。因为担心失去爱女的唐家人“报复”,卢家人把尚在医院观察的母子二人接出,“转移”到孩子外公的打工地避风头。
8月25日,是唐花蕊去世的“七七”。北青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卢家的儿媳廖丽,专程从温州赶回恩施,想约见小花蕊的妈妈,一起给天堂的孩子烧些纸钱。“本来我们两家小孩玩得非常好!我和花蕊的妈妈也是很好的朋友!出了这事我一直很难受!”廖丽哽咽着说。
花蕊的妈妈在电话里和廖丽聊了很久,但最后还是以“见面就会想起女儿、心里难受”为由婉拒了见面。
廖丽向北青报记者表示,花蕊的妈妈在电话里告诉她,“出事后一直怕从你家门口经过,家里留下的东西,也一直不敢去清理。老公去一次,回来就会难过得哭上一次!”她最后告诉廖丽,他们已经请了律师,一切都交由律师处理。
8月25日下午,卢宗恩及其代理人,来到耿家坪村委会了解垮塌房屋翻建事宜。新上任的村支书梁红卫告诉他们,危房翻建政策已经“松动”,就是近一两月的事情。“没有红头文件明示,村里和‘两违办’沟通默认即可!”谈到此次事故的责任,梁书记和陈主任都认为,只能说是“大环境”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