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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患了尿毒症 “丈夫”出4万断绝关系

2016-08-04 08:28:54       来源: 成都商报

  

  罗丹和周正洪曾经的“结婚照”。

  

  8月2日,双方达成协议,男方出4万元了断关系。

  “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已经不在……”3日下午,绵阳三台花园镇20岁的罗丹,一直在单曲循环播放着《千里之外》,因为从2日起,她就与她1岁半的儿子和“丈夫”相隔千里。

  三年前,17岁的罗丹与19岁的泸州合江县九支镇男子周正洪相识于网络游戏,一年后两人“结婚”生子,但由于没到法定结婚年龄,至今未办理结婚证。今年5月,罗丹在绵阳被查出患尿毒症,花完自己父母所有积蓄后,希望“丈夫”能承担部分治疗费用。但是,周正洪及父母表示,二人的夫妻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应,出于道义,可以在承担2万费用后,了断一切关系。

  7月28日,罗丹及父亲来到周正洪家,经过几天谈判,经当地村委会调解,双方于8月2日达成协议:周正洪家给罗丹4万元,双方从此断绝关系,小孩由男方抚养,罗丹可以探望。

  婚恋故事

  网络相识“结婚” 家中“啃老”双方矛盾升级

  三年前,17岁的罗丹初中毕业后,爱上了一款网络游戏,游戏中的战队队长,正是19岁的泸州市合江县九支镇人周正洪。后来,二人开始通过网络和电话交往,并发展成情侣关系。

  2014年8月,罗丹发现自己怀孕了,随后,周正洪家到罗丹家提亲,并给了3万元彩礼。选定吉日,在周正洪家办了几十桌婚宴。

  “我和他结婚,并不是因为我怀了孩子,两人那时候感情还不错。”罗丹说,“其实我妈妈一直不同意,觉得他比较邋遢,我结婚在泸州办酒席,我妈也没去参加。”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在合江县九支镇见到了周正洪,他身体瘦弱,看起来还不太像一名孩子的父亲。对于罗丹的说法,周正洪表示,双方感情不是特别好,结婚前闹了几次分手,最后也准备分手,女方打电话称怀孕,他们才张罗结婚。他告诉记者,婚后这两年,罗丹在娘家和泸州待的时间几乎各一半,两人还曾因打游戏争吵过。

  对于这个儿媳妇,周正洪父亲周国成也不太满意,他说,几年来,罗丹一顿饭也没煮过。生下小孩坐完月子回到泸州后,孩子都由周国成夫妻带。对于周家人的说法,罗丹感到很委屈,她和周正洪确实没有工作,吃住都是他父母的。周正洪最大的爱好是打游戏,只有每年年底帮父母加工腊肉等,可以挣10000元钱。矛盾主要是自己和周正洪母亲之间,因为罗丹和周正洪都爱睡懒觉,周妈妈就看不惯了。“每次回娘家,都是因为被婆婆说了。而每次回娘家,周家人都不准带孩子离开。”

  同时,因为没有达到结婚年龄,两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孩子也一直没有上户。一家人也讨论过孩子上户问题,周正洪的父母希望上在其他人户口上,就不用交罚款,但她没有同意。“直到我住院期间,他们才去交了罚款,给孩子上了户口。”

  患病住院

  女方身患尿毒症 希望男方承担部分医疗费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来到罗丹家,躺在床上的罗丹,手上和腿上都有透析留下的痕迹。罗丹介绍,今年4月,她独自回到三台老家,并找到一份工作。但5月初感到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结果诊断为尿毒症,随后在绵阳市住院治疗。

  “我父母都在新疆打工,住院后妈妈从新疆赶回来,他(周正洪)才到绵阳医院,身上只带了1000元,陪我两天,留下700元就回泸州了。”说到这里,罗丹流下了眼泪,站在一旁的父亲罗先昆也显得非常无奈。

  5月底罗丹出院,总共花去医疗费10000多元,全是罗丹的二姐给的。7月10日,罗丹因肾衰竭引发心衰竭,再次入院抢救。

  “回绵阳之前,我给周正洪的父亲打电话,希望他们能到绵阳一起商量如何治疗,但他们一直没有过来。7月20日,我又打电话,他直接告诉我,给20000元钱,然后双方断绝一切关系。”罗先昆说,这次通话没敢告诉罗丹,希望她能安心治疗。第二天罗丹知道了父亲打电话一事,明确表态不会答应(给2万断绝关系)。

  专家说法

  法律上不保护 道德上应帮助

  那么,罗丹和周正洪之间,现在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是否受到法律保护?罗丹的治疗费用,周正洪是否应该承担呢?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表示,婚姻法已经不保护事实婚姻,而两人又没有达到结婚年龄,因此,两人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也没有相互扶助的义务。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姜波则认为,罗丹和周正洪属于非法同居关系,而非法同居关系人之间是否有扶助义务,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一方所患疾病与另一方有关系,则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费用。

  绵阳师范学院社会学家蒋洪老师指出,从中国农村传统观念上讲,办了婚宴就成了夫妻,而且罗丹和周正洪还育有一小孩,在传统观念中,罗丹和周正洪早已是一家人,都是家中的一分子。一日夫妻百日恩,两人应该互相帮助,在罗丹患重症时,周正洪一家应该从道德上给予帮助和支持。

  双方争论

  没扯结婚证

  非夫妻关系不应承担

  7月27日罗丹出院,这次治疗花去了罗先昆夫妇所有积蓄,还欠了外债。

  7月28日,罗先昆和罗丹来到周家,双方就医疗费用一事进行谈判。罗先昆称,女儿女婿已经办了婚礼,并生有一子,如今身患重病,他们不可能置身事外。“他(罗先昆)说罗丹治病花了6万多,后续还会花不少,希望我们能拿5万元。”周国成说,自己家里还欠着10多万的外债,最多只能拿2万,且出钱后双方断绝关系。双方没谈拢。

  周国成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也咨询过律师,儿子和罗丹虽然办酒“结婚”,但没扯结婚证,两人的夫妻关系没有法律效力。“看在孩子面上给她钱治病,但也不能说多少就是多少。”

  村委会调解

  男方给4万元了断关系

  8月2日上午,周正洪家所在的九支镇安居村委会对此事进行了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称,男方周正洪和女方罗丹于2013年认识,结为男女朋友同居,生有一男。双方由于感情不好现提议分手,经调解达成如下意见:一、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4万元;二、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可随时看望,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女方不付孩子抚养费;三、男女双方脱离一切关系。

  事情已告一段落,谈起罗丹,周正洪表示自己对不起她,“毕竟她生了这么重的病”。当记者问起是否会赚钱补偿她时,他沉默了许久才说“没想过”。

  罗丹表示,现在一周要透析三次,每次480元,而且要一直透析,她不知道以后的路到底该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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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