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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进村拍电影被强行收费 村支书称是规定

2016-08-03 09:02:17       来源: 北京晨报

  

  记者看到收据上写的是“拍电影场地费”。这和“村长”所说的调解费有出入。学生/供图

  

  自称是村长的白衣男子,收到学生们的钱后,立刻数了起来。视频/截图

  日前,小王等9名大学生来到房山区南窖乡水峪村拍摄影视作品,期间与村民协商并交纳了8000元食宿费及200元水电费。可拍摄结束后,村委会却以争执调解费为由向他们强行收取2000元。接待他们的村民王女士昨日向记者透露,拍摄期间相处愉快,并未发生破坏或争执现象,不知为何调解。村支书则表示,对拍摄组收费为村里多年规定,记者要求出示相关规定文件被拒,对方还称缴费金额全靠商量。南窖乡乡政府称乡内未设立此类规定,会向上级领导反映情况,同时提醒市民如遇到此类情况时应报警。

  不交调解费不让出村

  大二学生小王告诉北京晨报记者,7月26日,她与8名同学自行组织来到房山区南窖乡水峪村,为参加电影节拍摄作品,进村选景后,村委会告知他们需交2000元押金用于拍摄中的水电开销,但小王等人并未同意,而是直接将一行人的食宿费8000元、水电费200元交给村民王女士,在其家中进行为期5天的拍摄。“拍摄过程挺顺利,与村民相处得也很愉快。我们这次拍摄的目的本是想展现中国农村的人文和美景,可结果却让人寒心。”小王无奈地说。

  她回忆,7月31日,一行人收拾行李准备打道回府时,突然一辆轿车横在下山出村的路上,小王等人下车后,被一群人团团围住。“他们说是村委会的人,让我们交钱才能出村”。小王等人一头雾水,其中一自称“村长”的人表示,必须要交2000元争执调解费。迫不得已,几个学生将身上剩下的所有零钱5元、10元地凑齐后交给了对方。

  收费名目前后不一

  从小王提供的与“村长”交涉视频中,记者看到,一白衣男子先是翘着二郎腿数钱,再三确认金额后,振振有词道,“这钱不是我们村大队收的,是你们跟村民发生争执矛盾,我们帮助调解用的钱。”话音刚落,立刻有学生反驳,“我们没和村民发生任何争执”,并提出退钱。男子听后立刻横眉立目,“还想让我退钱?你哪那么多废话!”有学生试图解释,“我们拍的是中国农村,展现中国农村,这是拿到国际上参展的,这个村子很漂亮有很多古建筑。”但得到对方回应,“水峪村不是搞公益。”

  小王称,随后他们从男子处得到一张收据。记者看到,收据用途处注明“拍电影场地费”,并非视频中男子所说的“调解费”,落款章为“房山区南窖乡水峪村经济合作社”。事后小王等人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认为“村长”所收的费用很不合理,遂将此事发到网上。

  声称村里自治规定

  昨天,负责小王等人食宿的村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小王等人是经她允许后在她家中拍摄,“相处融洽,没吵过架,他们也没破坏东西”。对于大学生被收“调解费”一事,王女士说,“我一听也蒙了,还特意跟村长说我们没发生矛盾。不过凡是来我们村拍摄的都要收费,应该就是取景费吧。”

  记者通过村委会联系到王支书,他表示收费一事是村长所为,他与村长均负责收费事宜。“这是我们村里的规定,村委会花钱维护村里的古建筑,所以来我们这里拍摄都要交场地费,最低2000元。”但记者请其出示相关文件时却遭到拒绝,“价格没有明文规定,双方可以商量,我们不强求。”

  记者就此事致电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12345,对方称会尽快派相关部门调查。南窖乡政府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则表示,乡内未设立相关收费规定,“我们会向上级部门反映核实。也建议市民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向收费负责人要求出示规定文件,如有质疑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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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郭丹 线索: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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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