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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平凉小伙14万元彩礼只换来3个多月婚姻

2016-06-30 17:55:33       来源: 中国甘肃网    作者:首席记者徐倩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2014年,飞虎24岁,姗姗21岁,都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通过介绍人的牵线搭桥,半年后结婚,只是两人都没有想到,这段用14万彩礼换来的婚姻仅维持了3个多月。

  父母省吃俭用存了十多万

  飞虎从小生活在平凉市崇信县城边,爹妈都是农民,别人家已经盖了小楼房,他家还维持在一层平房,不是家里没钱,而且父母为了给儿子讨老婆,必须精打细算过日子。认识姗姗的那年,飞虎24岁,已经从每天拿10元工资的装修学徒,混成了每天180元的小工。2014年,他觉得自己到了该结婚的年龄,而父母省吃俭用也存够了十多万元。

  养儿防老的传统,根深蒂固地长在西北农村长辈的心里,结婚是儿子一辈子的大事,也是这个家的大事。2014年5月,飞虎认识了在平凉市一家药店上班的姗姗,第一感觉,姗姗文静而且漂亮,虽然谈不上一见钟情,打心里还是觉得她是不错的女孩。十多天的相处,两人都觉得不错,为了确定关系,双方父母见面,简单称为订婚,她去他家,他送她回家,吃饭逛街,一来二往两人半年后最终领证结婚。

  14万元彩礼引发双方矛盾

  姗姗住在距离飞虎家半小时车程的村里,家庭条件相对比较好,飞虎说,结婚前,双方父母商量的彩礼为12万元,可是当两人拍了婚纱照,装修了房子,已经邀请了亲朋好友,就在举办婚礼的前3天,女方家突然提出,彩礼需要14万元,双方之间的矛盾就此开始。对于飞虎这样的普通农村家庭,两万元可能是父母两年的所有积蓄。

  零零散散一算,为了置办婚礼,飞虎家从开始送彩礼,装修房子和购买“三金”,到最后的摆酒席共花费20多万,但是对于父母而言,只要儿子能找一个喜欢的人过日子就好,毕竟是娶了人家的女儿。要说两个人为什么过不下了,飞虎说是因为生活中的小事,情人节没有买礼物,家里没有无线网,手机里没有她的照片……杂七杂八的事,听起来都不存在原则问题,他的大声争执、她的转身离开,两个月对于他们而言,在现存的记忆中,新婚的日子并不快乐。

  婚姻中,没有明显的对错之分,旁人无法360度无死角的了解过往,但是对于没有准备好相互体谅的婚姻,确实走起来有些难。2015年3月,两人最后一次在自己的小屋里发生争吵,姗姗因为委屈,决绝地提出离婚,这桩持续了3个多月的婚姻宣告破裂。

  婚姻只持续了3个多月

  之后,飞虎曾经也想将自己的老婆接回家,可是岳父却说,接回去可以,但是要签订一份协议,协议的内容有点奇怪,两人之后不能再发生争执,如果再次发生矛盾,彩礼一分不退,男方无条件同意离婚。对于这样的协议,父母或许是为了维持双方和睦相处的关系,签与不签,就看飞虎是否有道歉的诚意,但是在飞虎看来,更像是一张骗人的协议,新婚夫妻还没有走到辅车相依的关系,却已经到了唇未亡而齿已寒的地步。

  同年,飞虎正式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16年3月,飞虎再次提出离婚,崇信县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最终准许两人离婚,要求其岳父返还飞虎彩礼款11.9万元,但这笔维持了3个多月的婚姻彩礼,至今还没有如数返还。

  一段3个多月的婚姻,却足足耗上了两家人两年的精力,飞虎说,他现在不求别的,只是希望将父母辛辛苦苦攒的钱,还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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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