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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13岁成童养媳 15年后起诉离婚开始新生活

2016-05-26 16:19:00       作者:四川新闻网

  南充女子13岁成童养媳 15年后起诉离婚

  近日,营山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童养媳离婚的案件。

  一位是年轻貌美的青年女子,一位是憨厚朴实的中年男子,当他们走进法院调解中心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们是父女,却没想到,他们是来离婚的。

  据了解,女子名叫邓瑶,生于1985年,原籍甘肃人,母亲在她未满周岁时便抛弃了她不知去向,她被转手几家人,13岁走进王家,开始了她童养媳的生活,16岁被迫与35岁王林的成亲,17岁生下了儿子,如今儿子已经长大,她终于鼓起勇气来到法院请求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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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及自己的成长经历,邓瑶不由自主地红了眼眶。她说,母亲是甘肃人,在她几个月时母亲将她带到营山县来,没过多久,便将她丢弃在村里不知去向,当时的她太小了,全靠大家的收留才活了下来。在她几岁时,就开始在村里流浪,四处找寻食物,甚至同猪狗也争抢过吃的。衣不蔽体,食不果腹,四处流浪,她就这样度过了她的童年。

  1998年,13岁的邓瑶遇到了“好心”的王家人,把她带回了家,虽然是作为童养媳来到这个家里,但至少结束了她孤苦无依四处流浪的生活。那时,王林已32岁,一直在家务农,尚未娶妻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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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王家,邓瑶竭尽所能的做着大部分的家务,并且和王林一起承担着田间的农务。邓瑶告诉我们,她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上学读书,改变自己的命运,但在当时,这几乎是奢望。在她16岁的时候,王家人就开始催促她和王林结婚,她不同意,想要努力的说服他们,让自己做王家的女儿,长大以后好好孝敬他们,王家人不愿意,将她锁在房间里,不给她饭吃,她坚持了几天,最终还是无奈的接受了这一切,从此和王林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开始同居,过上了事实上的婚姻生活。

  没过多久,王林带邓瑶去医院检查,发现她已经怀孕了。但当时的邓瑶,才刚满16岁,根本没到法定的结婚登记年龄,眼看着邓瑶的肚子一天天变大即将生产,王林一家人带上邓瑶,谎报了她的出生年月,将她的年龄进行修改,给她办理了户口,然后在民政局顺利的办理了结婚登记。2002年初,17岁的邓瑶生下了儿子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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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瑶说,生下儿子后,她就出门打工去了,本以为可以离开这个伤心的地方,可一想到自己离开以后,可怜的儿子将没有妈妈的陪伴,她决定,等到儿子长大一些再追寻自己梦寐以求的自由。

  王林虽然舍不得妻子离开,可是看着她自小跟着自己吃了不少的苦,心中也很是愧疚。王林说,他愿意和妻子离婚,自己永远都是她的家人,他也愿意将家里唯一的财产——祖屋,给她一半,这里永远都是她的家。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在坚持调解自愿、合法、便民的原则下,一一调解,给他们办理了离婚。邓瑶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解除了这场不幸的婚姻,开始了新生活。

  原标题:女子13岁成童养媳 15年后起诉离婚开始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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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