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4 10:15:09 来源: 京华时报
婚介晒出来的老挝女孩的护照等身份信息
邹治和他的老挝新娘小美
老挝媳妇小美在邹治(化名)家住了1个多月后还是出走了。小美是邹治通过网络跨国婚介介绍,花8万元“娶”回来的,马上要登记时不辞而别。邹治承认自己曾打骂小美,认为争吵导致两人关系出现误解,所以小美选择离开。
前街一号(ID:qianjieyihao)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国家法规明文禁止以营利为目的的跨国婚姻介绍行为,但网上仍存在大量这种中介,至少有51个QQ群涉及老挝新娘婚介业务,其中人数最多的已达到1284人。
花8万“娶”的老挝新娘出走
邹治是江西丰城市人,今年30岁,因多种原因始终未能在当地找到媳妇。前年年底,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在网上得知有专门介绍老挝媳妇的机构,便在QQ群中搜索“老挝新娘”,加入了一个QQ群。“潜水”观察1年后,他于去年11月份添加了其中一名群管理员张某的QQ号,想让其帮忙介绍老挝媳妇,当月,邹治坐飞机前往老挝万象,见到了张某,张某带他去了老挝琅南塔县的一个村子,见到了当年20岁的老挝女孩小美及其家人。
之后邹治返回国内,小美在老挝办理单身证明、无犯罪证明及护照、签证等证件。今年2月份,邹治又前往老挝,将小美接回中国。但因语言不通,双方只能通过手势、手机翻译软件交流,双方日常沟通效率很低。邹治也承认,他脾气暴躁,容易冲动,争吵时常发生。
邹治在将小美“娶”回家1个多月后的一次争吵中掐了小美的脖子,5天后,小美只身一人来到丰城市公安局,公安局将其交给出入境管理局,管理局以小美签证到期为由,决定将其遣返回国。
4月4日,邹治来到老挝小美的家中,想接小美回江西遭到拒绝。邹治说,他交给中介6.5万元,中介称这些钱包括中介费1万元、翻译费1万元、证件办理费1.5万元、彩礼费3万。此外,他还在交通、住宿,以及为小美购买衣服、化妆品、手机等方面花了约2万元。
调查:婚介通过QQ群介绍老挝姑娘
前街一号(ID:qianjieyihao)记者根据邹某提供的线索调查发现,网上存在大量对外婚姻介绍的中介。
记者在QQ搜索中搜索“老挝新娘”,搜索到至少51个相关QQ群涉及老挝新娘婚介业务,这些群中,至少有群主一人为婚介。其中容量最大的群人数已达到1284人,该群简介自诩多年介绍缅甸、越南、老挝新娘外家中国、德国等国家,无一例逃跑离婚记录。
前街一号(ID:qianjieyihao)记者添加了给邹治介绍媳妇的张某的QQ号。他称,自己常年在老挝,自称熟悉老挝多个省份的乡村,手中有17~25岁女孩,均愿意嫁到中国。他和其他婚介一样通过QQ群和客户联系,客户在QQ群相册里选定相中的女孩,再到老挝的女孩家中,与女孩及其家人见面。男女双方同意后,中介收取6万左右的费用,这些费用包括中介费、彩礼费、办理护照等证件费用。随后,老挝姑娘将跟着中方男子,来到中国生活。
张某自称山东人,称其是国内最早从事介绍老挝新娘的婚介,最早经他带回中国的老挝女子已在在国内生活两年多,他已帮助很多人找到合适的老婆,向记者承诺“不管是30岁还是40岁,一样娶个20岁的老挝老婆”。目前,他在河北、河南、江西、安徽等12个省份都有客户。
“只需要5.8万,有了护照就可以过来相亲,不成功不收费,20天就可以带老婆回国,我们已深入各个山村,村里都有我们的联系人,都是贫困女孩,老实纯朴”,张某说。
流程:保证20天找到老挝媳妇
前街一号(ID:qianjieyihao)记者又以找老挝新娘为由,加入另外9个QQ群。多个群内的婚介均在6万左右,女孩多位17~26岁的年轻女子。除张某外,记者又联系多名中介,他们向记者描述的婚介流程基本相同。
据介绍,有这种需求的中国客户先到QQ群相册中挑选待嫁女孩,随后将女孩照片发给婚介,作为相亲对象。中国客户到老挝相亲前,需要准备护照、签证以及家里房子的照片。
等一切定好后,客户从昆明乘机或坐汽车到万象,到终点后有人负责接头。婚介都有专职翻译,负责帮助客户和老挝女孩沟通。相亲结束后,客户会把6万左右的所有费用交给婚介。张某称,他收取的5.8万元包括中介费、彩礼费、办理护照等证件费。
这个过程一共20天,其中前5天是相亲时间,后15天用来办理各种证件。
由于婚介和客户通常不太会说老挝语,所有办证件的任务落到张某下属的专职翻译身上。女方单身证明、无犯罪证明、护照、签证等证件齐全后,将随相亲对象来到中国。
对于老挝女子来到中国后能否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多位婚介表示只要拿到在老挝办理的女方相关证件,就可以按照中国法律登记结婚。张某说,他已经办很多成功案例,并在QQ空间中展示了一张结婚证,其中女方国籍显示为老挝。
法规明文禁止营利性涉外婚介
前街一号(ID:qianjieyihao)记者发现,早在1994年,国务院就对类似跨国婚姻介绍行为有名为规定。当年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规定,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通知称, 对此通知下发后仍继续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单位和以营利为目的从事这种婚姻介绍的个人,一经发现,由民政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没收非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且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惩处。同时,当地人民政府要追究其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及其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通知还称,任何人如发现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的单位和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个人,可向各级民政、公安部门举报。我驻外使、领馆如发现国内的单位或个人串通境外人员从事不正当的涉外婚姻介绍活动,应及时报告民政部和外交部。
前街一号(ID:qianjieyihao)记者还发现,该通知至2015年仍被广州白云区法院引用,明确禁止婚介机构从事跨国婚姻介绍行为,称婚介人员的跨国婚介行为违背国家相关禁止性规定,判决中介返还介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