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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今年将再建设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

2015-03-31 15:56:00   

  中新网3月31日电  商务部31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会上介绍,今年将继续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推进试点,再建设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完善公益性保障机制,逐步构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
  商务部2014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13个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编制了《全国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2015-2020年)》征求意见稿。沈丹阳介绍,商务部、财政部选择了10个地方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着力在投资保障、运营管理、政府监管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增强政府在应对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时的宏观调控能力和民生保障能力;选择6个地方开展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打造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
  沈丹阳指出,农产品批发市场具有很强的公益属性,比如应对突发事件时,可以在组织跨区域调运、保障市场供应方面发挥骨干作用;市场异常波动时,可以发挥平抑物价、稳定市场运行的作用。因此,我们认为,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同时,应加大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投入和介入力度。
  沈丹阳表示,去年,在北京、上海等10个省份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的主要做法是,通过政府参股等方式,加强公益性市场交易展示、冷链仓储、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大型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功能。目前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已有三方面成效看得比较明显:一是保障市场供应能力明显增强。北京与河北、山东等蔬菜生产大省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机制,有效保障了首都市场供应稳定。
  二是稳定市场运行作用明显提升。江苏南京整合批发市场资源,实现国有控股,坚持微利经营,交易手续费控制在2%左右,约为行业平均收费标准的一半,社区直供菜价低于市场均价的15%-20%。
  三是农产品安全流通得到明显促进。深圳率先引入第三方农产品质量检测,提供公共检测服务,与商户签订质量安全协议,市场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达99.8%。
  沈丹阳表示,商务部今年将继续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推进试点,再建设一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进一步完善公益性保障机制,逐步构建公益性农产品市场体系,争取在投资、运营、监管机制建设和公益性功能发挥方面形成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蔡薇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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