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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加大林业融资改革 “无土之木”可抵押贷款

2015-12-09 16:11:30       来源: 新华社    作者:周相吉

  四川在今年打破了只给林地上的林木颁发林权证的模式,一些地区的“无土之木”即非林地上的经济林木也可取得权证,用于林农融资抵押。四川省林业厅负责人8日在四川省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向记者表示,这项林业融资改革试点已在该省5个县(区)展开,下一步将在20个市州32个县(区)推开。

  四川省林业厅厅长尧斯丹介绍,一些业主大户和农民为了增收致富,在非林地上栽植核桃、花椒、油橄榄、油茶等经济林木,但林业产业周期长,需要多年持续投入,急需金融支持。更为关键的是,现有林权证是林地和林木的统一体,只能颁发给林地上的经济林果,业主和农民要用非林地上种植的经济林木去抵押贷款,就缺乏有效的物权凭证,这对发展林业产业是个很大的制约。

  为破解这一难题,四川今年在宜宾市宜宾县、遂宁市蓬溪县等5个县(区)进行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重点围绕已发展的特色经济林,如核桃、花椒,从产权登记、资产评估、融资贴息、产业发展、资产收储、资产处置等方面进行突破,核心是将经济林木(果)等地面附着物与土地权属分离,对经济林木(果)颁发经济林木(果)权证,并据此开展资产评估、抵押融资。

  林业厅的数据显示,目前5个县(区)颁发经济林木(果)权证超过200本,颁证面积超过3万亩,发放贷款超过7000万元。四川省林业厅副厅长宾军宜说,这项措施对贫困林区的扶贫攻坚也具有重要意义,四川将把这项改革扩大到20个市州的32个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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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