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4 23:39:49 来源: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
本网讯 自2012年起,中央财政每年安排5亿元转移支付资金,启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五年来,政策实施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累计达36亿元,实施区域覆盖全国20个省(区、市)632个县,共扶持近5万个农户、8300多个合作社新建马铃薯贮藏窖、果蔬贮藏库和烘干房等初加工设施10万余座,新增果蔬贮藏能力410万吨、烘干能力240万吨。
据了解,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旨在通过财政补助农户建设农产品贮藏、烘干等设施,提高产地初加工能力,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农产品品质。五年以来,补助政策的实施在促进各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疆伊犁州葡萄遭受几十年不遇的严重冻害,葡萄无法进行保鲜贮藏,葡萄酒厂鲜果收购价仅为0.5元/公斤,且不能敞开收购。当地农户尝试用新建果蔬热风烘干房烘制葡萄干后,市场价格达到30-130元/公斤,带动鲜果价格提高2倍以上,达到1.5-2元/公斤。通过项目实施,新疆直接促进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6万人,来自项目的收益达50亿元。据测算,中央财政投入和农民增收之比可达1∶3。云南省利用集中连片建设的果蔬冷藏设施,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发展蔬菜产地批发市场,推动高原特色水果蔬菜“走出去”,不仅销往全国30多个大中城市,还出口到40多个国家和地区。
实施五年来,初加工补助政策受到广大农民和地方政府的欢迎与肯定。2016年上半年,农业部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牵头,会同有关研究机构对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政策实施效果进行第三方评估,并依托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体系对政策实施情况开展满意度调查。评估和调查结果显示,对补助政策本身表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农民群众占97.2%,对补助政策实施工作表示“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占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