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7 13:55:46 来源: 农民日报 作者:记者 钟欣
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科学选择安置点,严控面积确保质量。来自国家发改委的信息显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局顺利,全国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份全部开工建设,并相应成立了由省领导担任召集人的省级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协调机制,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力推进,多措并举力促精准脱贫。
截至6月20日,全国已有833个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全部开工,开工项目 7413个。初步统计,安置区已建饮水管网2.6万公里、输电线路5470公里、道路硬化3069万平方米;配套建成学校及幼儿园159个、卫生院所 438个、活动室759个;累计安排搬迁户就业技能培训34万人次,实施产业扶贫13万户,落实就业岗位11.9万个,实现劳务输出约20万人。
“搬迁哪些人”更精准
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操作性强、群众认可度高的搬迁对象精准识别办法和认定程序。贵州省结合“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的方法,按照11个程序精准识别搬迁对象;湖北省采取“三位一体”工作法,即乡镇干部、村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在入户调查表上3人必签字、入户核查3人必到位、人房合影3人必到场,把握摸排、锁定、建档、管理四个环节,确保对象识别精准;宁夏提出“五看十步法”和“八不评”的认定程序等。
同时,各地注重识别认定过程公开透明。湖南、贵州、广西、湖北、甘肃、江西等地在搬迁对象评定过程中,严把对象识别进口关,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剔除,符合条件的及时补录,并将初步核查认定结果在“县、乡、村”三级公示,全部向群众公开,确保认定审核过程透明和认定结果公平。
“搬到哪里去”更合理
合理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和安置点,是确保搬迁安置和后续发展顺利推进的重要前提。各地依托本地安置资源条件,形成了各具特点的安置方式。云南、贵州、广西等石漠化地区,因土地资源紧缺,以城镇化和中心村集中安置为主,便于集约利用土地、统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湖南、湖北等中部省份,土地资源相对宽裕,实行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满足不同搬迁对象需求;内蒙古、甘肃、青海等土地资源较为充足的省区,以集中安置和有土安置为主。
为方便搬迁群众今后就地就近就业或外出务工,各地主要以靠工业园区、靠产业园区、靠旅游景区、靠交通便利区等为原则选择安置点,将搬迁安置与发展脱贫产业、转移就业紧密结合。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自愿基础上,鼓励文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劳动技能的搬迁人口向城镇、园区、景区安置;引导文化程度较低、劳动技能较差的搬迁人口在中心村或移民新村实行农业安置;对于无劳动能力的搬迁户,则通过社会保障政策予以兜底。例如安徽省颍上县在安置点规划设计时,遵循“门前一片田,屋后一方园,房顶光伏嵌”的思路,为搬迁户房前规划一小块地种植当季蔬菜,屋后规划一小块果园,房顶坡面安装光伏发电板,为贫困户增收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