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网 > 三农

完善农业保险制度 推动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

2016-03-23 10:28:17       来源: 农村工作通讯-中国农村网    作者:农业部部长 韩长赋

  一、农业保险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实现跨越式发展,逐步形成了“政府扶持引导、保险机构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参加、部门协同推进”的发展模式,建立了覆盖全国所有省份、基本覆盖农林牧渔各个方面的农业生产风险保障体系。特别是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政策的支持下,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产品保险以及森林保险得到了重点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国农业保险累计为10.4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6.5万亿元,向1.2亿户次农户支付赔款914亿元,2015年我国承保的主要农作物突破14.5亿亩,占全国播种面积的59%,三大主粮作物平均承保覆盖率超过70%,农业保险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发挥了重要的“稳定器”作用。

  “十三五”是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是现代农业建设的发力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农业现代化要取得明显进展的目标。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全面提升六个水平,即全面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全面提升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引领水平,全面提升农业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效益水平,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要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以“提质增效转方式、稳粮增收可持续”为工作主线,以保供给、保收入、保生态为主要任务,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现代农业一定是适度规模经营的农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注重发挥好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引领作用,着力构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目前,我国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250万家,已成为农业规模经营的主力军。相比一般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规模大、现代要素多、承担风险高,其面临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质量安全风险更大,而且往往连带相关农户。现代农业发展对农业保险的需求更加强烈,应加快发展以需求为导向的农业保险,提高农业保险的支撑和保障水平,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保驾护航,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加力助跑。

  二、加快改革创新,合力打造新时期农业保险升级版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业保险发展的基本思路是巩固基本面、覆盖全领域、稳步提标准。巩固基本面,就是要把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保险继续做大、做深、做扎实,把农业生产灾害风险保障做充分、做到位,这是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根基。覆盖全领域,就是横向上要尽快覆盖农林牧渔各主要产业,特别要尽快改变在水产、肉牛、肉羊养殖等方面无保可投的状况;纵向上要与农业产业链加速融合,从农业生产环节向产业链上下游的加工、储存、流通、贸易直到终端消费等各个环节延伸。稳步提标准,就是要尽快覆盖地租成本和劳动力成本,并逐步建立起覆盖直接物化成本、完全成本、甚至基本收益的保险服务体系。近期,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推动农业保险理念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

  第一,研究建立口粮作物农业保险全覆盖制度。考虑到水稻、小麦等口粮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以及种粮农民收益低、保险推广难、粮食主产区配套压力大等现实问题,借鉴美国巨灾保险的做法,探索对全国产粮大县的水稻、小麦基本保险保费补贴实行全覆盖,保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实现从“愿保尽保”到“应保尽保”的跨越。

  第二,研究开展农业保险产品创新试点。一是目标价格保险。农产品价格体制改革中,目标价格保险是一个很重要的选项,现在已有不少地方在探索试点。去年农业部和保监会指导广西开展了糖料蔗“目标价格保险+期货”的农产品市场价格风险防控试点,下一步玉米、大豆等品种也可以进行积极探索。此外,还将研究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生猪目标价格保险,通过保预期收益来促进均衡养殖,进而达到稳定生猪市场价格、熨平“猪周期”价格波幅的目标。二是天气指数保险。有的保险公司在水产养殖等方面已经引入了天气指数保险,当达到设定的台风等级触发条件后,无论受保者是否受灾,保险公司都将根据指数向保户支付保险金。这种做法不仅可以解决保险勘查理赔难的问题,同时又不排斥生产主体及时主动开展自救。我国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农业天气指数保险应该很有生命力,值得大力开发、推广。三是创新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属的农业保险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意识明显高于普通农户,也愿意多出钱来获取更高的保障水平。可以借鉴其他行业“基本险+附加险”的模式,来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个性化需求。此外,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险、贷款保证保险也值得很好地探索尝试。

  第三,研究出台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业保险的补助政策。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2014年美国农业法案在取消直接补贴的同时,又进一步加大了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目前,美国联邦政府提供补贴的农作物和畜牧产品保险多达130多项,而我国中央财政补贴品种只有15种,肉牛、水产品等大宗产品以及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都没有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下一步,应研究推动中央财政进一步扩大保费补贴品种,或者对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以奖代补。

  三、强化协调沟通,推动建立顺畅高效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

  近两年,农业部一直在强化金融保险方面的职能,加强与保监会、财政部的沟通协作,推动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险产品创新升级。下一步,可以考虑建立两个常态化的合作机制。

  一是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重点是对我国农业保险重大政策措施进行研究,协调处理好推进农业保险发展的全局性问题。从长远看,可考虑在中央层面建立一个由保监、财政、农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同时,以上率下,推动省级层面加快建立起各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反映各方利益诉求,共同研究审定保险条款责任、厘定保险费率、确定补贴品种等。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保监会正在推动农业保险信息化工作,农业部也在筹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直报系统,点对点地对接信贷、保险等金融服务。今后,农业部和保监会,以及有关保险机构之间,可以进一步推进生产经营、投保理赔等相关信息共享利用,共同服务好农民,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我相信,只要大家有了共识、拿出实招、大胆改革创新,我国农业保险和农业现代化一定能实现同步大发展。

中国农村网
责任编辑:蔡薇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