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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系列述评之三
2016-04-23 22:34:28 来源: 新华社 作者:何雨欣、郁琼源、秦宏
稳定的工作,幸福的家庭,还有了自己的“朋友圈”……
如今,江西省宜丰县的新“市民”漆丽华已经彻底告别了守着几亩田,一家四口挤在一间瓦房的日子。
漆丽华原来生活的良岗村位于宜丰县城郊。在城镇化加速的背景下,村里的土地大部分被征去用于工业园区建设,许多村民改变了生活轨迹,把眼光投向城市。
但是,刚刚进城的漆丽华曾有很多担心:工作好不好找?生活能不能稳定?
为解决像漆丽华这样进城农民就业问题,政府主动对接工业园区,举办招聘会,为他们提供在家门口就业的机会。
如今,她和丈夫都在县工业园的一家环保电源企业上班,每人每月工资4000多元,是以前的两三倍,还能享受社保、医保等福利待遇,女儿也实现了就近就业,收获满满。
到2020年,江西将促进6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而从全国看,预计城镇化率将达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将达45%左右,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将在城镇落户。
新型城镇化,“新”在以人为核心,“新”在人的城镇化。
我国的城镇化是在人口多、资源相对短缺、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背景下推进的。在一些地区城镇化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物轻人”“见物不见人”的现象,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问题。
“我们要逐渐走一条健康的城镇化道路。”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樊杰说,如果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民工的利益得不到保障,享受不到应有的服务,会加剧社会的不公与矛盾,城镇化对现代化的贡献程度也会大打折扣。
可以说,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对顺利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至关重要。
的确,城镇化不等于城市建设,而是要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实现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由“乡”到“城”的转变,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对此,“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推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展规划司司长徐林介绍,2016年,将拓宽落户通道,督促各个地区特别是主要城市,即外来人口聚集地区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宽松的户口迁移政策。
“很多城市很多地方放开了落户政策,但只放开了对本地的落户政策,这是普遍现象,是不合理的。在户籍人口落户方面不应该有本地人和外地人的歧视。”徐林说。
据介绍,今年我国将加快实施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全面实施财政资金、建设资金、用地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三挂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