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6 14:54:24 来源: 发改委网站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5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分别为:(1)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2)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3)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4)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5)人力资源测评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