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歙县规范乡村干部言行:
禁说“这是上面要求,我没办法”
2016-08-26 08:30:19 来源: 人民网安徽频道 作者:汪瑞华
面对群众、同事、上级,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日前,在歙县桂林镇先行先试的基础上,安徽歙县结合实际推行《乡村干部负面言行清单》,下一步将在全县范围推行该清单,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员干部言行举止。
“领导没跟我说过,这事我搞不清楚。”“这事要你们领导出面,我办不了。”以及对网络段子不加辨别随意转发评论、逢人称兄道弟,讲哥们义气,不按原则办事等言行被严令禁止。
为何推行? 初衷是正言行
在清单制定上,歙县组织部门通过梳理近年来在全县农村干部身上出现的负面言行,确定了负面言语和负面行为两大部分。其中,负面言语包含对上级、对同事、对群众方面3个大类18小项;负面行为涵盖大局观念不够强、联系群众不深入、日常行为不注重、廉洁底线不守牢、工作纪律不遵守、自身形象不端正等6大类36小项。
“这份负面言行清单是通过征求老党员和群众意见综合归纳而来。”歙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文告诉人民网安徽频道:“清单所列的内容,多数是目前农村比较突出、群众反映较为常见的不规范言行。”
刘文表示,将负面言行以清单的方式列出,并在各乡镇内进行公示公议,初衷就是要让不好的言行举止亮丑现形,人戒人畏,让党员干部对镜“正衣冠”,相互提醒相互监督。打造一支“说合适的话、用合适的方式、做合适的事”的乡村干部队伍。
如何规范?以清单为镜自省自励
在乡村干部言行清单中,类似“领导没跟我说过,这事我搞不清楚”“有本事就去上访”“ 这是上面要求的,我们也没办法”这些推诿的话语被“拉黑”,对群众颐指气使、坐等群众上门办事等行为,也被明令禁止。
据介绍,《乡村干部负面言行清单》将在歙县28个乡镇的183个村逐步铺开并全面推行,提醒广大乡村干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在刘文看来,“群众眼里,乡村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代表乡镇党委政府的口碑和形象,这张‘负面清单’就好比一面镜子,经常翻一翻、照一照,可以时刻自省自励,引导广大乡村干部规范日常言行,提升自身素养,从而更好地密切干群关系。”
“出台负面言行清单的目的,不是要让大家说话做事缩手缩脚、不敢作为,而是希望广大基层干部能够谨言慎行,注意树立良好形象,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刘文介绍说。
怎么监督?与个人评议直接挂钩
“这些负面言行本身并不违反法律法规,而是介于合格党员和触犯纪律之间的一种模糊地带,如果不及时遏制,容易在日常工作中潜移默化地造成不良影响,从而殃及党群干群关系。”刘文分析指出,把它们罗列出来,正是为了时时提醒党员要说合适的话、做得体的事。
为了不让负面清单变成一纸空文,自然少不了强有力的执行和监督。据了解,歙县将不定期组织纪检、组织等部门明察暗访,发现乡村干部违反“负面言行清单”的行为,先期以教育为主,如果屡犯不止的,当事人将被地方党组织约谈并记入履职表现,由相关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此外,歙县要求乡村干部接受党员群众评议负面言行,评议结果直接与村干部岗位适应性评估挂钩。为了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还特别邀请老党员、群众代表和媒体人等担任义务监督员和负面言行“观察员”。
另悉,在《乡村干部负面言行清单》的基础上,下一步,歙县将把推行范围延伸至机关、社区、农村、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各个领域,通过立规矩明底线,对党员干部不合适的言行进行约束,让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深入人心。
负面言语:3个方面18个“不能说”
一、对上级不能说:
你们上头就知道把工作压给我们做,我吃不消做;
农村工作就这样,乡下事乡下舞;
这事是你们让我这么做的,老百姓来烦,我不管;
这事要你们领导出面,我办不了;
不把那件事解决,这件事别来找我;
我是老百姓选出来的,你能拿我怎么样。
二、对同事不能说:
这也不能发,那也不能发,何必做得这么苦;
现在老百姓越来越难管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多做多错,不做没错;
你不懂的,跟我比,还早呐;那是你的事,与我无关;
你别干得一股臭劲,你晓得别人怎么说你。
三、对群众不能说:
领导没跟我说过,这事我搞不清楚;
有本事就去上访唩;
我很忙,不是为你一个人办事,给我出去;
你算老几;
这事就是做做样子,骗骗上面的;
这是上面要求的,我们也没办法。
负面行为:6个方面36条不能做
一、大局观念不够强:公开反对或歪曲组织决定;当面不说,背后乱说,阳奉阴违;对网络段子不加辨别随意转发评论;自扫门前雪,遇事绕道走;不正面引导群众,将矛盾上交,甚至煽动闹事;逢人称兄道弟,讲哥们义气,不按原则办事。
二、联系群众不深入:对联系户上门入户关心不够,甚至走形式;不能及时摸排化解矛盾纠纷,使矛盾升级甚至引发事件;漠视群众合理诉求,能办不办,推诿扯皮;解决群众实际工作时存有偏见;工作与群众需求有脱钩,未解决群众所盼、所想;偏听干部一面之词,忽视群众意见建议。
三、日常行为不注重:不随手关闭电器,存在白昼灯、长摇扇现象;随意浪费办公用品耗材等;食堂就餐未按需用餐,存在浪费;不爱惜公共财物;只注意个人卫生,不注意公共卫生;使用公物办私事。
四、廉洁底线不守牢:未严格执行扶贫、危房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和项目建设领域廉洁纪律要求,甚至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各种形式占用集体财物或拖欠集体钱款;大操大办红白喜事;任人唯亲,安排亲戚朋友担任村里工作岗位;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讲究排场,攀比炫富。
五、工作纪律不遵守: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任务;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透露、散播尚未讨论决定的事项及过程意见;不履行职责,外出不请假;重大事项不报告;未经程序擅自使用印章。
六、自身形象不端正:作出的公开承诺不兑现;留恋酒局、饭局、牌局,不注意生活小节;出口不逊,言语粗鲁;造谣生事,诋毁他人;参加宗教邪教组织和迷信活动;不养老抚幼,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