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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农业如何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6-08-12 16:15:14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彦文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对做好新时期农业与农村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明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如何才能实现农业绿色转型发展,从而体现农业的多功能性?中国经济时报农村现代化导刊特邀中国生态经济学学会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于法稳,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蒋高明,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翁伯琦相关专家就这一话题进行深入讨论。

  于法稳:生态农业是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途径

  中国经济时报:新形势下,我国农业生产所面临的资源环境数量与质量双重约束日益严重。如何在五大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实现农业绿色转型发展,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数量与质量的有效供给,是新常态下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之一。生态农业作为遵循生态经济规律,并与中国农业现实紧密相联系的农业生产方式,将会成为实现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途径。

  于法稳:农业具有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重功能,但在现实中却并没有看到这些功能的发挥,相反却是过分地强调农业的生产功能,把注意力集中在提高农业效益方面。这种方式恰恰诱导生产主体的行为朝着过多地使用化肥、灌水、农药、除草剂及杀虫剂方向发展,不但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更严重的后果是对水土资源的污染,从而损害了生态农业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将发展生态农业作为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切实发展生态农业,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十三五”期间迫切需要破解的重大问题之一。

  中国经济时报:我国生态农业发展现状如何?

  于法稳:我国生态农业经过30多年的实践,无论是推广范围还是发展模式以及技术、政策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生态农业发展的范围不断扩大。从起初的生态农业建设示范县逐渐扩大到生态农业建设示范市,再到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点省建设,生态农业发展示范的范围不断扩大。二是生态农业发展模式与技术不断提升。随着生态农业的发展,其发展模式与技术不断提升。从最初单一的模式与技术(已经成熟)的示范,逐渐发展到多种技术的集成,再进展到多种新技术、新成果的综合应用,以及多种模式与技术的系统化示范。三是生态农业发展的政策不断完善。随着生态农业的发展,新模式、新技术、新组织、新管理方式不断出现,原有政策中的相关内容可能不再适应新形势下生态农业的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您对生态农业发展所面临的资源环境形势是怎样认识的?

  于法稳:实现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提供优质农产品,对种植业而言,优质农产品生产的基础就是要有好的土壤以及良好的灌水,但事实表明,农业生产的水土资源及其环境污染状况十分严重,极大地影响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1.水资源形势及现实问题。

  在农业水资源利用问题研究中,往往关注水资源能否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而对农业水资源的水质却关注不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优质水资源配置到工业产业、城镇生活领域,农业生产用水面临愈来愈严峻的形势。但更为严峻的问题,则是农业用水的水质。从导致水资源污染的原因看,既有工业企业,也有农业生产自身,而且后者造成的污染呈现出明显的递增态势:一是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除草剂、杀虫剂的过量及低效利用,以及农药、除草剂、杀虫剂等包装物的任意丢弃;二是农村规模化养殖废弃物的任意排放;三是工业废水直接排放,在一些地区造成地表水有水皆污的局面。

  2.耕地资源形势及现实问题

  在中国耕地资源构成中,优质耕地面积所占比例仅仅为2.9%。在工业化、城镇化背景下,优质耕地所占比例将会进一步下降。从长期来看,中国农产品数量安全将会受到严重威胁。在优质耕地严重不足的同时,我国耕地资源污染日益严重,呈现出从局部向区域蔓延的态势。特别是重金属污染正由大气、水体向土壤污染转移,土壤重金属污染已进入一个“集中多发期”。

  在现实层面,国家推行承包土地确权颁证之后,发展生态农业需要的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受到一定影响,特别是对物理、生物植保技术的推广构成障碍。基层调研发现,农民都不同意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将一些新型植保技术设施安置在自己的土地上,也不同意把灌溉水井打在自己的耕地里面,更不同意林业部门在自己耕地附近植树造林。特别是在土地流转方面,往往出现因一户农户不愿意流转,而导致生态农业发展项目的流产,而国家恰恰没有相应的政策与措施来处理类似问题。

  中国经济时报:您对发展生态农业、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哪些政策建议?

  于法稳:1.从战略层面,切实重视生态农业的发展。

  加强科学的顶层设计,制定生态农业发展的路线图,确定生态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并配以切实可行的生产标准、有效机制与政策设计。同时,建议尽快制定并实施《生态农业发展条例》,将生态农业的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

  此外,针对农村耕地确权颁证之后,耕地流转中出现的一些矛盾与问题,建议国家层面出台《土地流转实施办法或条例》,以规范农民在发展生态农业中的行为。

  2.科学规划生态农业发展的空间布局。

  一是基于不同区域的生态资源条件,以及《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的农产品主产区的“七区二十三带”,结合农业的生产、生态、生活、文化等多功能性,在国家层面制定生态农业发展规划。二是明确不同区域内生态农业发展的核心问题、重点目标和农业产业适宜发展模式和规模,以促进不同区域在国家生态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框架下,编制区域生态农业发展规划。

  3.完善生态农业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

  从不同类型区域生态农业发展的实际出发,对传统农业技术精华以及现代农业生产技术进行生态集成,从而实现从单一技术向综合技术的转变,进而发挥出集成技术的综合优势, 以实现生态农业发展对技术的需求。

  4.提升现代生态农业基地建设水平。

  一是转变经营主体,建立示范基地。不同区域应立足自身生态资源、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农业发展的传统,选择最优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开展新技术试验示范、成果转化,建设一批现代生态农业技术试验示范基地。二是规范耕地流转机制。针对农村耕地确权颁证之后出现的实际情况,应出台有效的规范耕地流转实施办法,以满足现代生态农业基地建设所需要的土地规模,进而提升生态农业基地建设水平。

  5.强化生态资源保护,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水土资源及其环境是农业生产的根基,为此,应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生态资源保护:一是从数量与质量两个方面,加大水土资源的保护与污染治理的力度;二是降低化肥、杀虫剂、除草剂等化学投入品的施用强度,减少对水土资源的污染;三是建立农药包装物、塑料薄膜的回收机制,降低其对水土资源的二次污染;四是建立种植业、养殖业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提高规模化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率,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6.规范相关行为,提升农产品质量。

  一是规范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行为。为此,化肥生产企业应根据区域测土配方施肥项目提供的土壤养分信息,生产满足区域需要的肥料;切实杜绝剧毒农药的生产,加大生物农药的技术推广;加大可降解薄膜的生产与推广,以减少白色污染的发生;在养殖业饲料生产方面,制定严格的生产标准,以杜绝铜、锌、砷等重金属元素的添加,以减少随养殖废弃物进入土壤或水体对其造成重金属污染。二是规范农业生产主体的生产行为。为此,应制定严格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并强化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检测监督。三是规范农产品质量认证机构的行为。严格审核认证机构所认证的产品在认证规程、认证时间、认证费用等方面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发现问题应严格追责,甚至吊销其认证资质,以确保认证农产品的市场信誉。

  7.创新模式与手段,推动生态农业产业化。

  一是加强生态农业发展的服务体系建设。政府、金融、保险等部门需要完善和优化服务体系,为现代生态农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和资金保障;同时,要建立各种生态农业服务体系,稳定生态农业服务技术人员队伍,提升生态农业的社会化服务水平。二是尽快建立与提高农产品追溯体系。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连接农产品生产、销售、消费完整渠道的追溯体系,以确保农产品质量的安全。三是搞活生态农业产品的市场流通。利用现代信息化技术,整合各种农业信息网络资源,建立有利于生态农业发展的信息平台,创新生态农业产品销售模式。

  8.建立促进生态农业发展的有效机制。

  针对生态农业发展所面临的资源与环境双重约束,应尽快建立相应的有效机制:一是建立生态指标约束机制,强化“生态红线”意识,以加强区域生态资源对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二是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明确补偿行为、补偿主体与补偿对象。三是建立监督评价机制。以各级农业资源环境管理部门为主体,对不同区域生态农业的运行效率、生态效益进行客观评价,以作为区域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进而突出地方政府在发展生态农业中的主责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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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