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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入托 笑憨了山乡农民——洛阳市供销社实施土地托管模式纪实

2015-08-28 13:25:00       作者:本网记者 卢新松

 
                                       
      相信常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兄弟都有这样的感受:每到农忙时节,家里的庄稼地就成了烫手山芋。回去收获吧,不仅浪费了时间和精力,还要千里奔波花钱误工。特别是居住在山区的农民,若遇上天旱时节,回家一趟收获的庄稼连犁地、种子和化肥钱都不够;不回去吧,好歹也是长了大半年的庄稼,白白扔了实在可惜,更何况老年人常说“糟蹋粮食会遭天谴!”。再者说来,邻居们还会直翻白眼:“看他有俩钱都不知道自己姓啥叫啥啦!”于是,有的宁可出高价钱雇人除草就是不种庄稼;还有的直接撂荒;甚至有的回家后看到只有一筷子高的麦子心里来气,干脆一把火给烧了。这些现象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农民种地的积极性,也使我们有限的土地资源遭到了极端的浪费。
      如今,河南省洛阳市供销合作社,根据辖区内地处豫西山区的实际情况,探索出了一条“土地入托”的新路子,不仅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些棘手难题,也让在外打工的农民工舒展了他们久锁的眉头,更解开了在家的留守老人们多年的心结。
土地入托新探索
       地处豫西山区的新安县正村镇古村,是典型的浅山丘陵的农业村,这里十年九旱,农民都是靠天吃饭,一家一户种地不但费时费事,收入还不稳定,农民种地的积极性不高。古村1800口人,人均耕地一亩有余。全村400多青壮年劳动力中,有300多人在外务工,土地撂荒现象十分严重。
       “今年我家种的六亩麦子从种到收,包括中间的拔草施肥,以及现在长势喜人的玉米,我都没让孩子们回来帮忙,这都是沾了土地入托的福啊!”说这话的是正村镇古村现年60多岁的老人姬长升。
       姬长升说的土地入托,是由新安县供销社牵头成立的土地托管。那么土地托管究竟是怎么样一回事呢?新安县供销社副主任张新立介绍,土地托管就是农民把自己的土地托付给供销社统一管理,在供销社的安排下,实行统一播种、统一施肥、统一收获的全程服务。
       与姬长升有着同样感慨的还有古村桥二组40岁的村民范超群。他家5口人共有责任田5亩,他本人常年在外打工,80多岁的母亲身体不好,其妻子王丽雅既得管理庄稼田,又得带两个孩子,大的7岁,小的才2岁。一到农忙季节,他都要请假十天半月回来收割庄稼,既花路费,又减少收入——他在建筑工地干活,每天200元。如今,他每年每亩只需向村土地托管中心缴纳530元,其他就不用管了。他喜滋滋地告诉记者:“ 530元,抵不住我3天的工钱,土地托管就是好!”
 
       土地托管后,农民是如何收益的,供销社又是如何运作的呢?张新立说,以前一家一户种地,农民购买的种子化肥价格贵,有时还遇到一些伪劣产品,现在由供销社直接从厂家拿货,再以低于市场价的优惠价格供应给农民,这样不但价格便宜了,质量也有保障。
张新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假如今年的化肥出厂价是100元,市场价是110元,由于量大,托管所依托供销社可以以100元的出厂价直接从厂家拿货,然后以105元的价格供应给农户,农民划算,供销社通过中间的差价盈利,维持正常的托管服务开支。
       记者在新安县供销社托管的古村的土地里看到,原先农民地块与地块之间的分界垅没了,现在连成了一片变成了整块地,实现了规模最大化,更便于机械作业。
       张新立说,丘陵地区地块面积小,不适宜大型机械作业,本不适宜搞土地托管。但是供销社要更好地为农民服务,必须找到服务的载体,我们想办法创新托管的形式。比如通过核实每家每户的实际土地面积,打破地埂之间的界限,扩大种植面积,让机械进地,并且实行“三统一”,几十家的土地可以放在一起耕种,规模和效益都得到了提升。
       张新立介绍,土地托管还要发挥好古村村委会的优势,通过与村委会约定分成,用于发展村里的公共事业,调动了村委会参与托管的积极性。另外,托管后的土地真正实现了秸秆还田,又帮助政府解决了每年的禁烧问题,可谓一举多得。
       其实,新安县在正村镇古村搞的土地托管,只是洛阳市供销社实施土地托管模式的一个缩影。据市供销社主任蒋智涛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在各县区共托管土地30余万亩。
                      统筹安排为托管
     农民的土地托管了,洛阳市供销社又是怎样搞好服务的呢?蒋智涛主任从几个方面给记者做了比较详细的介绍。
      首先,市供销社把最接近农民的基层供销社、村两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的主要依托载体,围绕耕种收、配方施肥、农产品购销、农资直销、病虫害统防统治、秸秆综合利用、粮食烘干、技术培训等,成立土地托管中心,制定服务标准和优惠措施。各类托管载体与有意愿的农户签订托管协议,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报酬。托管中心根据托管面积和服务内容,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托管服务队开展综合服务。目前已成立土地托管中心24个,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28个,成立托管服务队62个,整合各类农机1000余台(套)。
       另外,洛阳市供销社还通过召开涉农委局分管领导、县区负责参与的土地托管现场会;与农林科研院所达成开展合作;与农机部门积极协调,为各类农机购置提供便利;与化肥生产企业建立直接联系;与农业部门联合开展农业科技服务;成立洛阳农民大学,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培训;提供专项资金及政策支持等,为开展土地托管提供全方位服务。目前,通过土地托管服务,全市供销社系统累计统一供应优质种子500吨,化肥2.8万吨,种苗5000万株,开展农业科技下乡活动50次,服务农民10万余人。农民大学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村两委负责人等不同类型的培训9期,培训人数502人。
       同时,市供销社又以支持劳务经济、助推农业提质增效作为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的出发点,通过打造土地托管示范县、打造规模化农业综合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土地托管示范基地等,提高农民土地托管的积极性。目前,已建成以新安县为示范模式的示范县一个,其为托管农户夏秋两季提供耕种收全程服务,每年每亩收取托管服务费530元,得到了当地农民的普遍认可;在偃师市建成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处,占地38亩,总投资2000万元,内设农产品展示中心、农业生产资料中心、庄稼医院、智能配肥、农机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农民大学偃师培训中心、洛阳电子商务公司偃师工作站等;建成土地托管示范基地22个,其中偃师葡萄、佃庄蔬菜,孟津供港蔬菜,新安县红薯种植加工、中药材,洛宁优质苹果,宜阳柿子、花生,汝阳红薯种植加工、食用菌,伊川优质小米,嵩县优质稻米,栾川沙梨、金银花种植等。市供销社还投入501万元,控股成立了洛阳富绿农业发展公司,建成了供港蔬菜基地,为绿色、有机、无公害蔬菜生产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延伸托管链条,市供销社开展土地托管后,还通过依托托管服务做好产品展示展销、帮助托管农户拓展海外市场、增加产品营销手段、开展农产品品牌建设等举措,最大限度地提高托管农户的农产品附加值。比如于2013和2014连续两年,在上海举办的洛阳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就组织了100余家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展,参展农产品300余种,现场销售800余万元,签订合同5000万元,达成意向、协议7.2亿元;协助汝阳建立了香菇种植省出口示范基地,申办了香菇出口资质,仅此一项,比当地香菇假道南阳增收亿元以上;累计注册农产品商标18个,“三品一标”认证3个。

 
 实现共赢新局面
 
      土地托管服务取得的成效,用受益农民的话说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它不仅兼顾了各方利益,实现了多方共赢;发展环境优化,利于农业规模生产;还助推了劳务经济,利于工业城镇化建设。
      据蒋智涛介绍,土地托管工作实施近两年来,市供销社坚持对托管农户每吨化肥让利100~150元,种子及耕种收等环节均让利10—15%,托管土地每年节约成本100元以上,累计为农民节约种地成本2000万元以上。对于其他经济或社会组织来说,村两委通过组织农民,为各类托管载体提供服务,托管载体支持村集体经济积累,村集体经济得以壮大。通过合理规划和调度,农机服务队、农机手提高了工作效率,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减少了大量的协调工作,方方面面都从中受益。通过集中采购和直供直施,以生产服务促进农资经营销售,带动农资、日用品超市建设,供销社基层网点逐步形成了集农副产品经营、农资直供、土地托管等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等,供销社自身也实现了壮大发展。
       同时,各类托管载体直接对接生产资料生产企业,生产厂家直接供货,减少了流通环节,从源头上杜绝了化肥、农药、种子等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现象;在服务范围内,把一家一户的分散零星土地,统一技术服务和标准化生产,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在促进规模化经营方面,通过对田间垅背和水沟进行整理复垦,增加耕作面积13~15%,从根本了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起来不划算的事,提高了土地规模经营程度和农田机械化作业水平,有利于农业逐步走向规模化、品牌化。
       对农民来说,土地托管服务实施后,外出务工人员不必在夏秋两季返乡从事农业生产,以户均1.4个外出务工人员计,每年一个月,每月3000元计算,不计往返路费,每家每户可增收节支4200元以上。另外,农户接受土地托管后,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随着本地工业化城镇化或者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民成为产业工人,或者在托管、流转土地上从事农业劳动,按日计酬,成为农业产业化上一环。同时,土地托管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会出现违背农民的强制性行为,可以充分保障农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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