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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使用中常见的舞弊行为

2016-10-14 15:19:04       来源: 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赵治华

  从近年来对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检查的结果看,常见的舞弊行为有以下几种:

  (一)高价发包,私吞回扣

  单位负责人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直接按工程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获取现金或物资,这种行为常发生在工程项目的直接管理负责人身上,是由发包方负责人与承包方负责人按预先约定的比例,随工程进度和资金支付额兑现回扣部分;另一种是不按比例,变相获取回扣,常发生在工程项目审批控制的上一级单位负责人身上,建设施工单位负责人常以行贿手段获得某些建设工程项目,给项目审批控制领导送礼品、送红包。在财务上的主要表现就是结算的工程造价或各种物资的购买单价都远远高于市场价。

  (二)虚假发票,变相报销

  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财务检查工作中,笔者发现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将大量的差旅费单据拿到专款账上报销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差旅表上填写的出差地点不是实施专项工程的地点,出差事由也不是实施专项工程的事由。有的小车用油费、修理费、业务接待费都大量进入专项资金账中报销。有一些发票经调查核实,根本就没有经济活动事实,纯属虚开发票报账。有一些单位在专项资金账中列支的业务培训费,其实是将项目建设地区的群众姓名填入报销花名册,找几个人代签名、盖手印报销后,将资金用于伙食费、来往接待或发放补助等。这些都是违反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和专款专用原则的财务舞弊行为。

  (三)重复申报,挪作他用

  在一些村,几个项目建设内容基本相同,项目单位会取巧只建一个样板基地作为几个项目的检查验收目标,将几个项目的专项资金都以这个样板基地为名列支,将资金挪作他用。例如,在一些地方实施的造林绿化方面的“天保”工程造林、国债资金造林、世行贷款造林和速生丰产林建设等就存在这种情况,其结果就出现了造林绿化任务年年完成,统计造林面积数据连年增长,山却越来越光,土地荒漠化程度却越来越严重,生态环境逐渐恶化。有一些地方,还出现几个单位共同舞弊侵吞专项资金的行为。如农、林、水几个部门共同出资建成一个绿化造林基地,农业部门作为农田保护项目检查验收,林业部门作为造林绿化项目检查验收,水利部门则作为水土保持项目检查验收。其基地建设实际只用去一个项目的资金,其余的资金都被用假发票报销后转作他用。

  (四)隐藏资金,逃避检查

  一些单位对已批准的专项工程没有积极组织施工,上级划拨下来的专项资金在账上,到年底又怕上级收回,就在年终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前,将专项资金分别划拨到下属单位的账户上躲避,等检查过又要求下属单位把资金交回。有一些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指使财务人员将资金划拨到下属单位,要求下属单位用以前建设并已支付补助的其他项目的单据、花名册来做账代替支出,等上级稽查过后,便将未使用的专款留小部分给下属单位作业务接待费,其余的全部转入本单位创办的经济实体备用。还有一些单位巧立名目,将专项资金汇到下属单位,要求下属单位以发放临时工补贴为名支取后,以现金交回原单位作为旅游、接待、发放奖金、改善职工福利等方面使用,严重违反了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原则规定。

  (作者单位:云南省广南县畜牧技术推广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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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