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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集体备用金监管刍议

2016-09-11 17:01:51       来源: 农村财务会计-中国农村网    作者:伍应丽

  实行村级集体“三资”监管代理制度后,备用金的监管一直是个难题,村级普遍反映备用金标准过低,难以保证村级正常工作需要,继而造成备用金管理制度不能得到认真执行的困局。

  一、村级为何认为备用金标准太低

  通过备用金余额专项清查,大多数村干部承认,农村“三资”实行监管代理后,每一笔收入要存入银行专户,不像原来钱在存折里面或揣在口袋里,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不习惯现在的监管模式是觉得备用金过低的主要原因。实际中,超过标准的备用金主要被以下四个方面占用:

  1. 村干部工资。以前一直实行的是村干部年工资制,年中大多数村干部都会打借条预借部分工资,到年底统一经过考评发放村干部工资时再扣回。另外,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村级建制发生改变,部分村(居)委会现在改建为社区,社区干部实行月工资制,每月工资支付在万元以上,仅工资金额一项就超过备用金。

  2. 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许多项目建设时间较长,需要几个月,有的需要一年多,投资额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支出未入账占用备用金。

  3. 临时周转占用资金。农村处理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征地拆迁等工作需要预拨大量资金。有的事件敏感、棘手,处理过程复杂,耗时较长,特别是征地拆迁补偿方案需要广大村民广泛讨论,一致认可方能实施,占用备用金量大时长。

  4. 债权占用备用金。许多村为了加强村级收入管理,将村民应交款项按预算足额入账,年终出现的欠收部分则会形成债权占用资金。

  二、备用金该怎么管

  为了加强备用金管理,杜绝安全隐患,必须制定严格的备用金管理制度,从严审批发放备用金,对临时性大额资金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清缴备用金。

  1. 备用金的审批发放

  对于债权占用备用金的,应纠正依据权责发生制进行账务处理的错误做法,严格依据收付实现制进行账务处理,年底未实现的收入在取得真实的原始凭证后登记应收款项或者内部往来。

  对于临时性需要资金数额超过备用金标准的,先由村申报,填写大额资金预拨申报审批表,写明资金申请额度、用途、结算时间,按程序签批后予以拨款。

  2. 备用金使用的监管

  村级备用金无论是否用完,都应及时结账报账,真正做到日清月结。每次报账后,“三资”监管代理机构按标准补齐备用金。

  临时性大额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严禁挪作他用。如果是分段使用,应分段结账,分段报账时只能冲减大额资金预拨额度,不得另外发放资金。

  对临时性大额资金实行台账管理。资金拨付时登记发生日期、金额、使用项目、审批人、拟完结时间;分段报账时每次都要登记发生日期、使用项目、报账金额、剩余金额,直至项目完成或资金使用完结。每次登记台账,村报账员都要核对签字。

  3. 备用金定期清查

  “三资”监管代理机构对村级备用金要开展定期清查,第一要看备用金额度是否合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备用金标准;第二要清查临时性大额资金是否按申报项目使用,有否虚报套现、过期不报现象;第三要对清查结果进行通报,奖优罚劣。

  备用金管理既要严格,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率,又要切合实际,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推动农村改革和新农村建设发挥资金保障作用。

  (作者单位:湖北省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财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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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