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地发挥“村账乡镇(街道)管”制度的监管作用,实现村级财务源头管理,规范运作,做到家底清、账目明,是农村基层管理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近年来,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围绕管住财务人、聘请第三方的方式抓好村级财务资金管理进行了实践探索。
一、聘请第三方清理“三资”
滨城区各乡镇通过聘请社会上有资质和较高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彻底地清查核实,全部实行外部审计,避免因人情审计、利益审计作假,造成“三资”清理漏洞。
对村(居)死账、呆账和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账目,查实查细;对产权不明确、存在争议的资产、资源,进行评估;对公示认可的权属进行登记。依据清产核资结果,分类设立“三资”管理台账,确认“三资”所有权归属关系,确保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乡镇(街道)“聘任”报账员
针对目前报账员在报账时受村(居)负责人影响较大、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等问题,滨城区实行乡镇(街道)“聘任”报账员制度,优选理财“好管家”,将报账员的聘任权收归乡镇(街道),其管理主体由村(居)变为乡镇(街道),打破报账员受制于村(居)的弊端。
1. 严格选拔。除学历、年龄严格要求外,突出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硬指标,对符合条件的按照“初审—复审—考试—聘任—培训”五位一体模式,做到选优选精。乡镇(街道)统一聘任报账员并发放聘书。同时,对被聘任报账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和考试,长效管理。
2. 明确职责。制定村(居)报账员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一是规范报账员的工作程序。将工作程序细化为“预审原始凭证—整理原始凭证—按核算中心要求整理原始凭证—报账—记账”五大步骤。二是严格按规定使用备用金,每月定期及时报账。三是使用乡镇(街道)统一印制的收款票据。
3. 严格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报账员去留,聘任权和解聘权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报账员的工资实行“三制”工资管理,基础工资由村(居)负责,由乡镇(街道)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和奖励工资根据年终对报账员的考核情况,分别由村(居)和乡镇(街道)负责,一次性发放。对出现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财产等行为,视情节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劝辞、解聘等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基建账目“代理制”
为避免出现“暗箱”操作和人情交易,防止村居集体资产、资源流失,街道对村(居)的基建项目全部实行“代理制”。
1. 规范代理程序。街道委托社会影响力、公信度高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村(居)基建工程财务进行代理,并对整个代理过程负责监督和指导。以委托书的形式由街道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基建财务代理协议,规范基建账目的管理。代理会计全程参与由村(居)集体建设的工程预算编制、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全过程。
2. 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基建财务管理办法,强化村级基本建设工作程序和制度管理。从组织机构、资金筹集与运用、基建资金支付程序与结算管理、村(居)在基建代理工作中的职责、代理会计在基建工作中的职责、严格合同管理和竣工决算、监督和管理七个方面对村(居)基建财务管理进行规范。
(作者单位: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市东街道、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