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位于临沂市驻地,农村经济发展基础较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直居全市第一。近年来,该区以加强村居财务管控和集体资产安全为管理目标,高度重视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农村财务管理工作。通过大力实施村级集体资金委托乡镇监管、改革农村财务人员考聘机制、严格财务收支账前审计、强化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加强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等有效措施,建立起了一整套规范化长效机制。
一、规范监管机制,做好日常财务处理工作
围绕全区农村日常财务管理工作要求,重点从新增财务事项、集体资金收支和集体财务审计三大环节,规范实行区、乡、村三级联动管理机制。
(一)规范新增财务事项业务处理。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与改革深化,城乡融合程度日益提高,新农村建设快速推进,村级集体财务管理也在步入新常态,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诸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社区改造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财政项目资金扶持”、“集体资产经营改革创新”、“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等一系列新增财务事项,已出现在基层财会人员的业务工作面前,也安排在各级政府及各相关业务部门的管理议程之中。如何根据要求规范应对这些新增业务,并保障处理及时和运行顺畅,是近年来各地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为此,区政府安排农业局会同农工办、财政局等职能部门,根据每年的财务管理形势变化和任务特点,组织一次专题性的财务会计业务培训,请有关业务领导和专家针对具体问题答疑解惑,统一规范各项新增财务事项的核算处理办法。镇街每月组织村居财务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例会学习,总结前期业务工作,找出存在的问题,梳理汇总后提出整改的措施和办法,安排当事单位或当事人员进行逐一规范完善。
(二)规范村级集体资金收支事项业务处理。村集体资金收支是根本的源头和重点,如何保障集体资金不被挤占挪用,贪污挥霍,做到应收尽收,严格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保证集体资金及时纳入账内核算管理,是村级集体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重要环节。多年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对此高度重视,依据中央和省市各级相关规定,统一要求村级集体所有资金的收取,必须及时存入当地开户银行,开具山东省农业厅监制的收款收据或国家明确规定的收款票据。已委托乡镇经管站监管村集体财务的,在开户银行预留乡村两级“双印鉴”。对集体资金的支取,重大事项履行民主程序,超过现金支付额度的,实行转账支付,严禁大额提取现金、大额现金压库、大额现金结算。在经办人员取得合法有效原始凭证的基础上,实行“四字两章”(即经办人员、理财组长、村主任、村书记签字,盖民主理财专用章、镇街审核章)资金开支审核流程,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
(三)规范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实行两级审计监督制度,区农业局农经中心承担集体经济重点审计和专项审计职责,包括农民负担审计、财政扶持项目审计、“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计、村“两委”干部任期目标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各乡镇、街道农经站具体承担村居集体财务的日常业务审计职责,包括账前审核和所有财务事项审计等。两级审计全部执行山东省农业厅统一制定的业务流程、文书格式、效果应用等重点审计规范。
二、加强经营管理,保证集体资产资源使用处置增收增效
为堵住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在购置建设、经营处置、承包租赁等各项管理过程中的漏洞,防止造成集体权利损害和利益流失,保障其在经营处置中增收增效,统一要求各村集体建立实行完善的管理机制,形成安全有效和增收增效的防护网。
一是集体经济合同监管机制。各村集体经济合同一律委托乡镇经管站监管,乡镇经管站通过审核签订内容、保管纸质文本、检查履行状况、调解合同纠纷、规范管理制度等业务环节,实行全方位一条龙监管服务。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处置等所拟合同文本,要经乡镇经管站依法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式签订书面合同。正式签订并生效履行的合同,报乡镇经管部门一份备案,村集体留档文本同时送存经管站保管,实行统一编号、统一管理、统一存档,同时录入电子档案。
二是建立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处置备案机制。村集体决定对集体资产资源实行承包、租赁的,一律通过公开招投标进行,从项目申报、方案制定、民主决策履行、项目标底编制、招投标公告等直至合同签订,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所有音像、视频、纸质图表、文字等相关资料,都要及时报乡镇经管站备案。
三是鼓励经营方式创新机制。鼓励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三资”以入股、合作、租赁、专业承包等形式,领办农民合作社,与承包大户、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社会服务组织等进行各种方式的经营联合,实行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形式的经营合作,实现并保证集体资产资源的增值增效。
四是建立跟踪巡查机制。区、乡镇经管部门对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管理实行常态化跟踪监督,包括在资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承包租赁决议程序、台账建立登记、管理制度建立执行、使用维护状态等方面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纠正,防止累积形成大的问题和解决困难。
三、完善民主管理,全面实行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
民主理财是强化村民对村居财务收支监督的重要手段,在按规定配齐配强民主理财组织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全区各乡镇村居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工作。
(一)强化对理财小组成员的业务指导培训。指导其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如何行使理财权职责,如何代表全体村民依法履行监督义务,如何正确处理好与村“两委”、财会人员的工作关系。避免理财不监督,避免与会计核算工作不协调。
(二)规范理财工作流程。民主理财小组要按照“确定理财议题、选择理财方法、组织评议、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监督整改落实”五个常规理财流程,全程参与事前活动,监督事中运行,检查事后结果。事前要积极听取群众的意见,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事中要仔细监督财务事项的各个活动环节和运行步骤,事后要对各项财务核算处理情况和形成的基础资料,进行认真检查审核和理财评价,形成系统完整的理财建议。
(三)规范民主理财基础管理工作。要求民主理财小组开展每一项理财活动都实行成员集体办公制度,所有理财内容都要在《民主理财记录簿》中进行完整记录,并经理财小组全体成员签章(字)后存入当年度财务管理档案。民主理财小组印章由小组成员专人保管,集中使用。
(四)完善集体财务公开。全区规定每月的9日为农村集体财务双向公开日,在乡镇和村居同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三个“必须统一”:一是必须统一坚持全面、细致、真实可靠的公开原则。针对不同的财务活动事项分别采用逐笔公开、逐项公开、专项公开、随时公开等便于群众接受的方式进行相应公开;二是必须统一执行农业部和山东省农业厅、监察厅规定的公开程序。公开榜由村两委负责人和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确认并签名盖章,再经乡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并盖章后,予以张榜公开;三是必须统一维护财务公开的严肃性。认真收集解答群众对具体公开事宜提出的疑问,听取群众的合理化建议,切实保证问题解决落实到位。
(五)及时查处落实农村集体财务信访事项。对农民群众因村级集体财务提起的信访事项,坚持 “件件有回音、起起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实行部门政府“分工负责、联合查处”的调查处理思路,依规范的信访工作程序及时予以解决落实。一是职责分工明确。区农业局负责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办理答复,村委会负责实际兑现落实。二是调查处理扎实。全过程要求反映人、村“两委”干部和基层党委政府三家一起见面,共同陈述认可事项的背景、现状,共同查阅相关的证明、资料,共同学习交流相关的法规政策规定,共同研究分析信访事项的性质,共同交流协商调查结论。三是问题解决到位。按照 “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政府作出具体的书面答复意见,责成村委会落实。
四、防控管理风险,维护集体财务权责利安全
村级集体财务管理是一项权责利完全统一于一身的社会实践工作。权在村干部,责在所有当事人,利在集体和村民,维护权、责、利的共同安全,是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底线。该区以维护财经法纪为宗旨,全方位构筑财务管理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了农村集体财务工作的良好运行,从根本上规范了干部的权,明确了当事人的责,保护了村集体和村民的利。
一是加大对村居干部和财会人员的教育力度,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座谈会、组织培训会等形式,定期进行财经知识、法律政策以及思想道德等方面的警示教育,帮助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随时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大对容易引发财务问题领域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违纪行为。对情节较轻的,责令限期整改,给予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处理。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是纪监、检察、公安等执纪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综合治理,形成条块契合、点面结合、打防融合的一体化全过程模式,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违纪行为。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问责一人警醒一群的目的,全方位堵住村居干部及有关业务人员可能进行职务犯罪的漏洞。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农业局、山东省临沂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