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前村级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组织、制度架构上看,都强调确保农民享有农村财务管理的事先知情权、事中参与权、事后审议权。那么,为什么一些老百姓还一直提农村财务缺乏监督这个问题呢?
1.民主监督难以体现民主
就一些地方情况看,民主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履职行事,照章真做的不多。部分村居的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组织从推选产生开始就缺少充分表达民生、民意的渠道和程序,而是由村党支部、村委会主要领导在办公室提名、指定候选人,然后在仅有个别差额甚至无差额的情况下经村民代表举手表决产生。其组成人员要么是村干部的亲信、亲朋好友,要么是怕担事的老好人,或者是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又不懂财务的人组成,且多年不轮换,村民一年到头都听不到他们的声音。
不充分体现村民意愿,不经村民层层推选而产生的民主理财监督组织,从产生之日起先天不足,难以达到制度和章程规定的初衷,起不到独立担当民主监督和民主理财的作用。这样的“民主监督”怎么能让老百姓放心、满意,更难以遏制少数村干部滥用权力,假廉真腐的逆生。虽然这种现象并非每个行政村都有,但村民主理财监督组织活动受到限制在每个村或多或少都有存在。
2.财务公开信息传递不及时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常年居家村民逐渐减少,老一代农民日渐年迈老去,特别是经过几轮并村以后,村域面积相应扩大,以前设置的村务公开栏已不适应和满足信息时代村民对村务的知情要求。因为大多数中青年村民或早出晚归,或常年在外打工,少有机会和时间前去公开栏查看那些密密麻麻的数字。但他们对村里的事又十分牵挂,特别是关系到每个村民切身利益的各种收益分配、补助、救济。
村集体资产管理运作是不是公开,财务收支有没有违规越轨,老百姓利益有没有受到侵蚀和损害,为民办实事工程是不是务实、公平、公正等等,这些村民关心的问题,都不能及时得到信息传递。显然村务公开的形式和村民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公开内容的需求有着较大的距离。
3.乡镇审计监督专业人才不足
少数村干部受不住诱惑,挤占挪用国家转移支付资金、征地补偿资金甚至危房改造专项资金。他们在票据凭证上弄虚作假,手段隐蔽而多变。一般人员根本理不清查不着,亟需专业审计人员。
然而,乡镇里持有审计证具有审计资格的很少,审计范围广且工作量大,但往往他们还要承担大量的其他工作,很难集中精力行使好农村财务审计职能。缺少专业审计人才,这是农村财务审计监督的缺憾和短腿。
4.村账镇记难绝账外收支
按照村账镇记的工作要求,专职记账员对每一张发票是否真实、每一笔支出手续是否齐全经过认真审核后才入账,有过程监督的优势。村账镇管确保了会计资料安全、完整,不被人为改动。不足之处在于,不可能参与和知情所记账村的日常经济活动。一个镇记账员记4-5个村甚至更多村账,业务量很大,还要从事农经站其他工作,难有时间到所记账村了解收入、支出的具体情况,对虚开发票列支、账外收支和私设小金库等隐蔽手段很难识别。近年通报的农村干部贪腐案件,多数是在账外做手脚,吃、贪、挪、拿、分集体资产。加之近年来村级发展所涉产业较多,收入、支出门类较多,数额较大,一旦村主要干部个人或几个人联手做手脚,瞒天过海收支不入账,代理记账员难以弄清,即便组织财务异地互查也很难从账面上查出问题。难怪一些老百姓抱怨,大的贪腐案件,不少是经举报后才查出来的。
5.规章制度不少,落地生根不全
有关农村财务管理、财务监督、民主理财方面的规章制度在绝大部分村居已经建立健全并日趋完善。这方面的优秀典型事例,经验之谈已经很多。但落实执行不力,常出问题的村居也不少。问题在于一些领导干部凌驾于规章制度之上,认为这块地盘是自己管的,不愿意让老百姓监督自己。
规章制度的脆弱还表现在只要单位主要领导不重视,不带头遵守,它就成了空挂在墙上的展品,是给人看的,不是自己照办的。只要村民民主监督不落到实处,广大村民不能真正行使监督权。即使有了再全再好的规章制度,也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农村财务监督就显得无力、无奈、无用,侵害老百姓利益,损害老百姓感情的苗头就会滋生甚至疯长。
农村财务监督的前提和基本要求是监督主体对监督对象财务活动事前、事中的参与和知情以及事后的审议。事实上,不少村居的民主理财监督活动都是在阶段性财务活动后,甚至是在一个年度财务活动结束后才进行所谓的民主理财。这时面对的是“批也批了,支也支了,钱已用了”的现实,而且经手人、当事人都是现任干部或干部信任倚重的人。事已至此,民主理财小组的人还能说什么,多说可能让用钱、拿钱、批钱的人不高兴,空做对头,说不定下次领导就不让你进民主理财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小组。一旦问题发展到积重难返,激起公愤,引发群体上访的程度,即便上级有关部门来查处了犯事的干部,但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却是沉重的。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农经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