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5 18:43:00
新华网北京3月25日电 (记者 王立彬)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重要改革,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完成顶层设计、法律授权基础上,正式进入启动实施阶段。
记者在25日结束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议上获悉,根据中央《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源部成立了由部长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共同推进试点的工作机制。国土资源部将与试点所在省级党委、政府组成工作组,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受部党组委派参加省级党委政府工作组,并派出人员全程参与33个地方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所在省级党委政府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试点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承担组织实施试点工作主体责任。
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说,党中央强调,土地是最基础的资源,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作为国家基础性制度,土地制度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土地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又是改革难点之一,涉及重大利益调整、相关法律修改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完善。这一改革关乎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目前改革试点顶层设计、法律授权已经完成并形成了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这些事项均经过中央批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启动实施阶段。
姜大明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对改变我国土地公有制性质的主张,要旗帜鲜明加以反对;对借改革之名行占用耕地之实的行为,要依法查处、重典问责;对在改革中发生损害农村权益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坚决纠正。试点地区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编制好试点实施方案。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统筹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等工作。
国土资源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还就《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实施细则作了详尽解读,指导地方学习理解中央精神和编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责任编辑 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