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审计署发布了2016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对于此前已经发现的扶贫资金被浪费或者闲置的问题,公告表示,在此次审计的涉及1077个单位、1633个项目的2036.54亿元中央资金中,433.47万元扶贫资金被违规套取或用于与扶贫任务无关的支出,9706.82万元扶贫资金闲置未及时发挥效益。
近年来,随着国家扶贫开发力度的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规模越来越大,有关部门加强了对相关领域的监管,加大对了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与此同时,一个新的现象是,扶贫资金闲置的问题开始凸显。
与被套取或违规使用相比,扶贫资金被闲置,看似钱还在那里,性质并不严重。但事实上,扶贫资金的闲置,很大程度上就意味着相关工作的停滞。大量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不仅增加了资金的占用成本,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更影响了国家宏观政策的实施,耽误了发展的机遇和扶贫战略的推进。影响不可谓不大,损失不可谓不多。
那么,为何会出现大量扶贫资金被闲置?尤其有些地区最长逾期达到15年之久。可见这不仅仅是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效率出了问题,更折射出了有关部门的不作为和监管机制的缺位。
从长远发展来看,要解决好扶贫资金闲置的问题,须对症下药,从事先、事中、事后、事外多方着力。首先在源头要把好审批关,坚持科学立项、科学规划,从实际出发,申请资金与项目要求要匹配。有关部门对于基层申报的扶贫项目必须进行科学论证审核。其次是加强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监管,对已批复执行的项目和预算,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执行,对于项目执行中存在的困难要予以有效的指导和帮助,对于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再者,要做好事后问责,对于一些无故长期大量闲置扶贫资金的项目和有关责任人必须进行问责,决不能再出现类似15年资金闲置的现象,对于一些扶贫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地方,可以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嘉奖奖励。此外,还要加大相关领域的改革力度,推进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整合力度,避免“资”出多门,“撒胡椒面”问题,降低或取消特殊地区的财政配套,切实减轻贫困群众承担的资金负担。
(来源:《农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