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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发展瓶颈与破解对策

——基于福建省三明市的调查

2016-09-08 11:17:53       来源: 农村经营管理-中国农村网    作者:黄细文

  2013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家庭农场,经过几年摸索,福建三明市家庭农场得到较快发展,笔者对全市家庭农场进行调查,重点抽样调查了50个家庭农场。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全市家庭农场的总量为2466个,经营土地面积14.2万亩,2015年销售农产品总值达47651万元,场均纯收入平均为26.2万元,人均纯收入平均为4.85万元,家庭农场已成为现代农业规模生产的重要经营主体,但调查中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

  主要问题

  与其他新型经营主体关系未厘清。前些年国家强调发展农民合作社,并有较好的扶持政策,农民合作社注册门槛较低、审核不严,一些原本属于家庭农场性质的经营主体抢先注册为合作社,到2015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3765个,合作社这种互助性的服务组织比作为农业生产基本单位的家庭农场多近1300家,显然不合理。虽然在国家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后,一些经营主体又转而注册为家庭农场,但许多本属于家庭农场性质的经营主体注册为合作社后并没有纠正回来。

  融资困难,抗风险能力弱。家庭农场多数没有能让金融部门认可的固定资产等有效抵押物,难以从金融部门得到贷款。据统计,2015年全市获得贷款的家庭农场有35个,只占家庭农场的1.4%,贷款金额338万元。此外,家庭农场生产的专业化、集约化程度较高,面临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较大,比小农户更需要农业保险的支持。目前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窄、保额低,面向特色农业、设施农业的商业保险财政补贴少,巨灾赔付兑现难,保险企业大多不愿涉足。

  土地流转难度大,规模经营受制约。三明市土地租金逐年上涨。据调查,目前阳面田平均租金每亩已达200公斤干谷以上,个别地方高达500公斤以上,家庭农场规模经营租地难,农场主只能望田生叹。此外,由于国家规定耕地流转期限不能超出二轮承包期,租赁期限不会太长,家庭农场难以对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作长远规划,不利于长期稳定经营。

  科技普及不到位,管理较粗放。一些家庭农场不愿意注册,认为资金扶持很难争取,银行贷款又难,登记注册没必要。几乎所有的家庭农场都没有进行会计核算,管理比较粗放。此外,家庭农场品牌意识也较弱,目前全市拥有注册商标的家庭农场只有27个,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只有5个。

  农场主群体素质不高,发展后劲不足。与当地普通农民相比,家庭农场主的群体素质相对较高,他们是农村的致富能人。但从长远来看,家庭农场主群体的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从对50个家庭农场调查看,大专毕业的农场主只有6个,高中(含中专)毕业22人,其余都为初小文化,没有大学毕业生。农场主对未来发展缺少规划,没有后劲,农场主的文化素质成为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的瓶颈。

  对策建议

  对现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要调查摸清所有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经营运行情况,从经营运行情况透视经营主体的性质,对确实属于家庭农场又注册为合作社的,给予纠正过来,重新注册为家庭农场。对于由合作社联合组成的联合社,实际上由家庭农场联合组成的,要纠正为由家庭农场组成的合作社。

  构建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模式。通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公司”这种管理模式去发展现代农业。应确立家庭农场在该组织模式中的基础性地位,等发展较成熟后,鼓励家庭农场以自愿自发方式牵头或参与组建合作社;农业公司则要以收购、加工和销售家庭农场生产的农产品,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为目的,做好农产品加工流通。通过引导,形成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公司三者组成以股权为纽带的一体化产业利益共同体。

  (作者单位:福建省三明市农业局经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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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