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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出来的规模经营之路

——湖南省资兴市石鼓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掠影

2016-08-16 10:05:15       作者:徐 刚

  “我们村的土地股份合作,可以说是被逼得一步一步走过来的。”提起湖南省资兴市石鼓村的土地经营状况,该村党支部书记宋晓仁感慨颇多。

  地处资兴市城郊接合部的石鼓村,有10个村民小组,水田面积996亩,人均耕地0.9亩。近年来,随着种粮比较效益的下降,加之村里农田水系受煤炭矿区影响而多有损坏,村民多进城务工,耕地抛荒严重。“村里土地抛荒多,压力大。七八年前,村集体在道路两旁组织开荒了20多亩水田,免费交给一个村民种,但种了两年没效益,后来又荒了。”宋晓仁告诉记者。

  如何解决土地抛荒问题,并为村里找到一条产业发展路子,成了村“两委”一班人多年的夙愿。2015年1月,经过上级部门指导和外出参观考察,村里成立了土地流转合作社,先在抛荒最严重的一、二、三组开展试点。通过耐心做村民思想工作,3个组村民全部签订了协议,以每亩每年150斤稻谷的折价额,由组里统一回收;然后,再以各村民小组的名义入股,与石鼓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签订流转合同,租期15年,租金每5年递增15%。合作社须在每年10月1日前支付次年的流转租金,才能获得土地经营权。

  500多亩土地就这样集中起来了。随后,村干部又带头以现金入股合作社,每股1000元;同时,发动3个组的村民参股,凡入了股的即为合作社股东,可以参与分红。目前,已有260人以现金入股,股金达26万元。

  石鼓村村委会主任、土地流转合作社理事长宋孝庚介绍说:“村民入股的现金,主要是用来支付土地流转租金、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社把500多亩土地先做好规划,分别划出了水稻区、蔬菜区、水塘区、花卉苗木区等,然后发布信息,公开流转。

  土地集中规划整治后,谁来种的问题又摆在村干部的面前。据宋晓仁介绍,起初有其他村的老板想把地全转过去,但考虑到村里产业发展和群众就业需要,决定还是优先在本村流转,并根据种养品种设置流转价格。通过竞标,3组组长宋孝全和1组村民宋义盛分别流转了219.7亩水稻区和209.6亩蔬菜、水果、水塘区,租金为每年每亩280元至610元,并注册成立了孝全农庄和义盛农庄。两个农庄又以入股分红的方式,吸引村民入股参与经营。目前,孝全农庄共有19股,每股2万元,总股金为38万元;义盛农庄有20股,每股5万元,股金达100万元。还剩下50多亩,合作社留着自己经营。

  经过一年多的运作与发展,“土地流转合作社+农场”的模式已取得初步成效。据统计,合作社、农场去年全年实现收入90万元,利润21万元,生产设备、基础设施投入65万元。据宋孝全介绍,去年农场种的单季稻,亩均收获1000斤水稻,刨去直接投入成本,约有近20万元的收入,虽然没有分红,收益主要用来购买农机具、整修机耕道、扩大再生产,但却为未来打下了好基础。

  宋晓仁介绍说:“农民参与股份合作,可以获得4种收益:一是作为土地承包者的种粮补贴收入,第二是土地租金收入,三是现金参股的分红收入,每年每股约200元,四是从事劳务的劳务收入。”据他介绍,今年该村七、八、九三个组的200多亩土地也将加入合作社,用来种植水稻。

  “30多年前的农村改革,主要是解决‘分’的问题,改革发展到今天,迫在眉睫的是需要解决‘统’的问题,解决用什么样的方法和路径来实现‘统’,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石鼓村的实践,为破解耕地撂荒、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探出了一条路子,值得总结借鉴。”资兴市农业局经管站站长段建斌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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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