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5 11:12:40 来源: 农村经营管理 作者:徐佩利
近几年来,资本市场对于农业企业发行上市的支持能力不断增强,服务范围不断扩大,促进了农业经济的结构调整和升级发展。但农业企业在发行上市过程中也相继暴露出相当多的风险和问题,出现数起影响恶劣的虚假陈述案件,给发行审核与监管工作带来挑战。
正确识别农业企业的风险特征
农业行业受气候、区域影响,产品价格和业绩的周期性、区域性和波动性较大。我国农业企业普遍存在经营规模小、工业化与信息化程度低、技术含量与附加值低、工艺落后、管理粗放、创新程度缺乏、财务运作不规范、集中度与营销水平低、产品同质性强、市场占有率低的特点,行业竞争激烈,抗风险能力与成长性较弱。
农业企业的生产运营过程集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于一体,其面临的风险具有自身行业特征和产业属性,按源头划分,包括特有风险、政策风险和经营风险三类。特有风险,主要包括:高度依赖自然环境的风险;生物安全的风险;对农业土地存在依赖的风险;农业产品的储存风险;产业链所蕴含的固有风险。政策风险,主要包括: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政策变化的影响;农产品价格政策调整的影响。经营风险,主要包括:经营稳定性较弱的风险;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变动产生的市场风险;特有经营模式下对产业链控制较弱的风险;盲目扩张引发的财务风险;人才技术缺失的风险。
深刻认识农业企业首发上市中存在的问题
农业企业上市被否或撤回申请的原因主要涉及财务问题,如内控缺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性较差、业绩下滑、财务指标异常、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异常业务、隐瞒关联交易、涉嫌财务造假等。前几年农业行业上市公司造假案例呈现频率高、范围广、金额大的特点,成为发行上市监管高度警惕的风险领域。
农业上市公司之所以是财务造假或舞弊行为的高发地带,是因为农业具有其独特的自身行业特征和经营特殊性,为其财务操纵提供了隐蔽性的基础条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经营风险较高、财务造假动力较大;公司治理水平普遍较低;现金支出较多、凭证缺失或简陋,交易留痕少,造假便利;生产经营地域分散,验证难度大;采用向中间商销售和采购的模式,销售及采购真实性验证难度大;存货难以盘点或计量,操纵空间大,一是利用存货生长、销售周期性,平滑业绩波动;二是利用存货盘点难特点,虚增存货;三是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足;存在利用生产性生物资产平滑业绩的可能性;政府补贴种类繁多,调节性较强;地方保护主义为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提供屏障;农业企业难以满足上市过程中对社保的要求;农业企业难以满足上市过程中对产权清晰的要求。
积极支持农业企业上市
一方面要立足农业行业的实际特点,按照规范标准引导农业企业推进上市进程,另一方面要督促农业企业不断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主要应当做好以下工作:科学甄别农业产业链中的风险分布并重点关注,尤其是处于产业中游的种植、养殖类农业企业;针对农业产业链特征,财务核算与会计基础工作应当满足按照可计量、可追踪、可确认的规范性要求;充分关注上下游价格波动对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督促企业在采购、付款、销售、收款及资金管理等环节建立有效的内控,对于不可避免的现金交易应提高其可验证性;提升农业企业的财务信息披露质量,重点关注收入循环、成本循环、费用循环、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循环、资金循环等五大业务循环是否存在异常,重点核查与现金相关的内部控制、存货盘点、产品信息化溯源、生产性或消耗性生物资产计量、产品成本计算与配比、收入确认条件与收款方式等财务事项是否合规;强化非财务信息的合理性披露,与财务信息互相印证;切实提高农业企业的治理水平,对财务舞弊标本兼治;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和惩戒,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建立合理的投资和融资制度安排,适应不同成长阶段的投资和融资需要;鼓励农业企业通过多种措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长远发展构筑激励和约束机制;重点支持治理基础较好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上市,推动我国农业行业结构变革和转型升级。
总之,农业企业具有自身特殊性、较高的财务风险和治理风险,资本市场应当坚定不移地支持农业企业发行上市、发展壮大,推动农业经济水平的提高;同时,还应当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农业企业发行上市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问题,降低上市风险,实现资本市场与农业经济平稳有序对接。
(作者单位: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